优化无锡市民办高校发展环境 支持高水平、公益性、示范性民办高校发展
优化无锡市民办高校发展环境 支持高水平、公益性、示范性民办高校发展
时间:2014-02-17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有效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增强教育创新活力、增加教育选择机会,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职责。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明确“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发展,奖励和表彰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目前,全国许多省市已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发展。上海市从2011年开始已经按生均2000元的标准给民办高校补助生均公用经费,上海杉达学院2013年获专项资金4381万元;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从2012年起,每年获政府财政扶持,标准为生均拨款每年每生3000元;山东省从2014年起设立1.1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贵州省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陕西省从2012年起每年拿出3亿元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扶持;深圳市2012年安排8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东莞市2011年设立10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温州市2012年起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郑州市2011年起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拿出5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浙江省宁波、义乌、嘉兴等市也已经分别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进行补助和奖励。
无锡是经济大市,也是民办教育的大市。目前,我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500多所,民办高校4所,占全市高校总数的三分之一。民办教育在扩大全市教育资源总量、增加市民教育选择机会、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建议从2014年开始,提请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公益性的优质民办高校,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应理直气壮支持各民办高校发展,通过奖励、扶持,使民办高校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全国许多省市已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鼓励民办学校发展。上海市从2011年开始已经按生均2000元的标准给民办高校补助生均公用经费,上海杉达学院2013年获专项资金4381万元;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从2012年起,每年获政府财政扶持,标准为生均拨款每年每生3000元;山东省从2014年起设立1.1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贵州省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陕西省从2012年起每年拿出3亿元对民办高等教育进行扶持;深圳市2012年安排85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东莞市2011年设立1000万元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温州市2012年起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郑州市2011年起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拿出5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浙江省宁波、义乌、嘉兴等市也已经分别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民办学校进行补助和奖励。
无锡是经济大市,也是民办教育的大市。目前,我市现有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500多所,民办高校4所,占全市高校总数的三分之一。民办教育在扩大全市教育资源总量、增加市民教育选择机会、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建议从2014年开始,提请市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公益性的优质民办高校,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部门应理直气壮支持各民办高校发展,通过奖励、扶持,使民办高校健康快速发展。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