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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无锡人大文史资料和纪念实物的公告

时间:2023-03-31 15:4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无锡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展现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历史印记、取得的重要成就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将迎来建立70周年为契机,筹建相关史料陈列馆。经研究,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无锡人大历史的文献、史料、图片、实物、影音资料等。

  一、征集内容

  1. 无锡市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无锡市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文件、代表证、工作证、照片等;
  2.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相关资料、图片和实物等;
  3. 无锡人大发展历程、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有关的笔记、文献、报刊、书籍、手稿、当事人回忆录、知情人口述、影像资料等;
  4. 集体或个人曾获各级人大授予的有关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杯等;
  5. 省级以上领导有关无锡人大工作的信函、手稿、笔记、回忆录,视察指导无锡人大工作,接见驻锡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6. 各市(县)区人大组织无锡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的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等;
  7. 以上未提及,但与无锡人大制度发展史相关的其他具有史学研究和陈列价值的实物、史料等。

  二、征集方式

  1. 捐赠。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的实物、史料等,经鉴定有展陈馆藏价值的,作入馆登记并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集体名称或个人姓名;
  2. 寄存。集体或个人所持有的实物、史料等,经鉴定有展陈馆藏价值的,自愿借予人大史料陈列馆展出或保管,实物、史料的所有权仍归原持有集体或个人,同时为持有集体或个人颁发《寄存证书》;
  3. 复制。对于提供的陈列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人大相关机构复制(印)。
  4. 购买。对具有重要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实物、史料,经鉴定商议后以合理价格购买。

  三、有关说明

  1. 所提供的史料为当时原始书面资料、照片、图片、实物等,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参加人姓名及时任职务等);
  2. 文献、实物、图片、史料可邮寄或直接送交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寄时请写清提供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或联系面谈或面交相关资料;
  3. 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亲历者、曾在市人大机关工作过的老领导老同志联系提出意愿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根据展陈需要安排口述历史音视频资料录制。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截止日后,若有重要实物、史料价值征集线索的,可以继续随时与市人大机关联系。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6号楼425室,邮政编码:214131;
  文献、实物资料联系人:吴静华,电话:0510-81820290;13812537955;
  影音资料、音视频录制联系人:薛倩倩,电话:0510-81828007;15951500051。

  特此公告。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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