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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建议切实加强对老新村和零星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
目前我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有两类:一类如新世纪花园、新江南小学等公建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良好,管理较规范到位;一类是建于市中心商务区,房地产开发商追逐高额利润,见缝插针,开发建设的零星小区,如新开河小区之类的居民去,这些居民区,物业管理公司系开发商自己组建的父子关系公司,这类小区,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维修资金不到位,被挤占,物业管理活动极不规范,业主与物业公司关系紧张矛盾冲突。还有始建于七八十年代老新村,公建设施不配套、管理工作不落实。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创建文明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建议市房管局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清理整顿这类物业管理行为,切实加强这类新村、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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