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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享受相关政策的建议

关于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享受相关政策的建议

时间:2013-01-31 [ ] 浏览次数:

  2012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江苏省无锡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苏政复【2012】58号)。根据阳山的自然和历史优势、现状特点和地理位置,本着融合性发展、差别化发展的思路,阳山将旅游发展的核心定位于“生态、休闲”,重点在特色农业、生态宜居、休闲度假、文化养生等方面进行筹划打造。近几年阳山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旅游度假项目已成功引进并建设,但从长远发展来看,仅凭阳山目前的财力与政策来看,远远不能满足建设规模与速度。
  为了进一步建设好省级旅游度假区,希望市政府出台度假区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阳山旅游度假区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待遇,并明确与旅游相关的扶持和补贴政策,度假区内旅游三产项目在技改、税费方面与工业项目享受同等待遇,旅游饭店水电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建议市、区在项目审批事项等方面给予阳山度假区一定的自主权限;在建设用地规模、土地规划、土地指标利用等方面给予阳山度假区更大的倾斜和空间;土地出让金市、区地方留成部分减免;帮助阳山度假区建设市级以上融资平台。通过市政府的政策出台,进一步促使阳山旅游度假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旅游度假的一张闪亮“名片”,为“四个无锡”建设发挥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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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