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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计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建筑容积率有利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免计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建筑容积率有利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时间:2013-01-31 [ ] 浏览次数:

  一般来讲,看每一个大中型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是看该城市的“清洁、畅通、有序”这几方面的感觉。
这些年来,无锡已被评为“最具国际生态竞争力城市”的称号;已被环保部评为“全国首个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群地级市”;已连续四年被评为“最具幸福感城市之一”;同时无锡已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少数几个没有“塞车”现象的城市之一。这些荣誉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在无锡市政府与规划管理部门辛勤努力下换来的,对此无锡广大市民是深感幸福与满意的。
  2012年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本人提出了关于“政府制订鼓励性政策,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提案。从市规划局的回函中得悉政府与市规划管理局为此已制订了很多具体的措施及为此也作了大量具体的工作。为确保宏观的计划措施能在微观实施中更有具体的体现、为确保无锡以后在建的每幢公共建筑中有不断更多的停车库涌现、为确保无锡市政府在解决城市停车难普遍问题中再一次走在全国之列,今年本人再次根据去年提案的内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在以后城市新建的各类建筑中,扣除规划对停车位设定指标外,为支持建设单位能增加建设车库面积、增加停车位的积极性;在规划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建筑空间面积建造更大、更多的公共停车位;让建设方除支付建安费用外,而其提高的容积率面积部分规划局不再计算容积率指标、国土资源局免收该楼面价的土地部分出让金。在此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库)、建议投资回收周期控制在10-15年之间。相信如此举一旦被采纳、并将极大地缓解无锡停车难问题、并极大地方便市民外出停车,从而逐步形成城市无声有序管理状态。

  上述建议,不周、不妥、不敬之处敬请谅解

  附:本人去年“20号”提案内容,对此提案的回复意见,本人当时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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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