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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的议案

关于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的议案

时间:2013-01-31 [ ] 浏览次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居住水平的提高,电梯已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运输工具。我市最早的住宅电梯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投入使用,距今超过20年。2004年后电梯数量增长进入高峰期,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电梯4万余台,其中在用住宅电梯2万余台,占电梯总数的50%左右。住宅电梯中,使用超过10年的电梯762台。当前老旧住宅电梯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老旧电梯更新资金不落实。2004年起,我市开始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设立电梯更新资金,而之前安装的住宅电梯未专门缴纳电梯更新资金,目前不能进入有计划的更新、改造,出现“带病运行”的现象,安全隐患非常突出。周边城市已多次出现“带病运行”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直接威胁到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我市许多老旧住宅电梯也存在大量安全隐患:鲲鹏公寓电梯损坏后无钱修理被迫停用;叙康里、五姓巷、南洋花园、益多苑等小区电梯机械、电气部件老化,急需进行改造、大修;少数小区电梯已经出现电梯轿厢冲顶蹲底、钢丝绳断裂等严重问题,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电梯安全评估制度缺失。由于电梯属各部件可更替的机电产品,所以目前国家没有制定电梯整机报废的相关标准。按照一般规律,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控制主板、安全保护装置等主要部件老化,需要大修、更新。但是现阶段,业主、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部件更换的信息不对称,各方对“该不该更换”、“更换的费用”等问题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使用者一边为电梯安全运行担扰,一边又不愿意轻易出钱为电梯进行大修、改造、甚至更换。一些急需大修、改造的电梯难以及时得到修理,从而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解决好老旧住宅电梯问题既是各级政府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基本需要,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研究出台专项政策措施。建议参照养老保险的方法,加大市(县)、区两级财政投入,将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纳入到2004年之后的电梯专项资金范畴,实施正常的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电梯安全评估机制。电梯安全评估可以为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方案的确定提供一个技术服务平台,实现安全关口前移,有效防止老旧住宅电梯事故的发生。评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业主、物业、电梯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让电梯使用、管理的各方在充分了解电梯实际安全问题的前提下,选择合理有效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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