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口径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0日 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圣华
时间:2015-01-20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无锡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口径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市人大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亿元,增长8.0%。其中:税收收入620.3亿元,增长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0.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8.3亿元,增长5.2%。
(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来源219亿元。其中,市本级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2亿元;中央和省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区级上解收入、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及结转收入等154.8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支出197.4亿元。其中,市本级直接列支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对区转移支付支出等55.7亿元。
同时,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从2014年起市本级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亿元,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
上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来源扣除总支出以及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14.6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的部分专项补助,集中在年底下达且要求按项目进度拨付,因而当年无法使用完毕),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4.1亿元,净结余0.5亿元。
在市财政与省财政、区财政办理正式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促进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全面落实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和税源经济座谈会精神,拓宽收入来源,开辟增收渠道,强化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促进财政增收、支出优化和收支平衡。一是多措并举促进财政增收。围绕财政收入目标,坚持税源、费源、资源、利源、外源“五源齐抓”,开展收入征管质量评估,推动涉税部门信息共享,促进财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标本兼治壮大税源财源。着眼长远,进一步启动财源建设的治本之策,研究出台十七条促进财税收入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聚焦全市百强纳税企业、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投资企业等重点企业税源和房地产、汽车等重点产业税源,分类开展调研分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规定,建章立制构建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运转类支出严格实行零增长,将财力更多地用于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建设投入。
2、着力服务民生保障,全面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强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加强简政放权和税收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全年累计取消或免征涉企收费项目4项,降低涉企收费标准198项。二是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以市场化机制为导向,市本级整合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本地企业30家、投资总额5.15亿元;支持设立科技支行,市本级出资1.7亿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生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三是加强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保障。落实“为民办实事”各项惠民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和民生事业发展;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健全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机制,为8类老年人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和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推进旧住宅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轨道交通建设,实施太湖底泥清淤、蓝藻打捞和资源化利用、控源截污等太湖治理项目;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
3、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全市财税改革思路,研究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财税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一是构建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起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研究制定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三是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省工作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市本级除涉密部门以外的91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四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对市本级专项资金进行政策梳理和整合优化,研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源有效配置。
4、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密切关注并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关精神,根据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压降融资成本、防范负债风险。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规定,主动顺应政策形势变化,认真开展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积极做好政策指导和上下沟通,努力争取工作主动权。二是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规范新增债务审批程序,严格债务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责任。三是积极发挥财政部门在财务管理、资金统筹、投融资运作方面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深化投融资管理,研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进一步严格程序、严控成本、提高成效,全力支持全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财政政策的制定缺乏统筹规划,政策“碎片化”、“低效化”问题依然存在;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亟需深化、预算执行进度仍然偏慢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15年全口径预算草案
(一)2015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2015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2015年国家将继续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通过深化改革和调整结构消化前期政策,进一步发掘宏观经济的长期增长潜力,努力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近期以来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发展均呈增幅下降趋势,尽管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部分经济指标有所回升,但主要是以前年度较低基数基础上的恢复性增长,部分产业仍然处于产能逐步释放、结构优化调整过程中,新增投资的有效产出和人口导入仍然不足,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的压力较大。根据对当前财政收支形势的总体判断,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仍将呈现低幅增长状态,中央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结构优化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减收增支的因素增多,需要不断探索财源建设和增收节支的有效举措,以促进收入稳定增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015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加强地方财源建设,创新机制举措,促进政府各类收入应收尽收;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转变产业扶持方式,努力促进经济产业转型提升发展;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努力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协调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预期增长目标安排为829.4亿元左右,增幅为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785.8亿元左右,增幅为5%左右。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市本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5年市本级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8亿元,增长6%,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中央、省转移支付收入47.6亿元(其中:中央、省专项补助14.5亿元),区级上解收入93.7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1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纳入预算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来源共计226.9亿元。
市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上述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来源226.9亿元,减去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要求专款专用的专项补助14.5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14.6亿元,上解中央、省支出30亿元,对区财力性补助支出21.8亿元,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146亿元,拟全部安排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8.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2015年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1亿元,加上动用历年结余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合计9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基金预算8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4.1亿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另外,2015年对部分既不属于政府性基金、也不属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资金,继续实行财政专户管理。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2亿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市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年度净利润。当年收入除安排0.2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外,其他全部安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市区(不含江阴、宜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85.4亿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长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68.9亿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长13.6%。收支相抵,略有结余。其中: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3.6亿元,支出151.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9亿元;
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4.5亿元,支出9.2亿元,当年收支结余5.3亿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5亿元,支出63.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4亿元。
4、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6亿元,支出7.3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3亿元。
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亿元,支出5.6亿元,当年收支缺口2.6亿元,主要是从2015年起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94号令)调整我市生育保险基金征收标准,缺口部分通过历年结余安排解决。
6、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1亿元,支出21.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2亿元。
7、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6亿元,支出9.6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5年市本级部门全口径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全口径预算包括运转性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资金来源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构成。根据《无锡市本级预算单位分类管理改革实施办法》,2015年纳入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共有95家、下属预算单位282家。部门全口径预算总量265亿元,其中:运转性经费预算总量120.6亿元,专项资金预算总量144.4亿元。
(一)2015年市本级运转性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部门运转性经费预算共安排120.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1.3亿元;政府性基金、专户管理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等收入保障的运转性支出79.3亿元。
(二)2015年市本级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专项资金预算共安排支出144.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04.7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3.9亿元,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25.8亿元。根据预算管理改革最新要求,2015年专项资金预算目录经重新梳理后归类为9大支出方向、75个具体专项。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类项目安排41.6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优抚安置、促进就业、养老尊老、公共交通运营、住房保障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6.4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3.7亿元,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安排21.5亿元。
2、教育文化类项目安排8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6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4亿元。
3、公共安全类项目安排3.3亿元,主要用于社会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方面。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4、经济科技类项目安排18.8亿元,主要用于人才引育、科技创新、工业提升、现代服务业、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7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1亿元。
5、农业发展类项目安排5.9亿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城乡一体化、农田水利、生态补偿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3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6亿元。
6、生态环保类项目安排5.2亿元,主要用于太湖水治理、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7、城市建设类项目安排28.2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投资、轨道交通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8、城市维护类项目安排13.3亿元,主要用于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养护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4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3.1亿元,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安排0.8亿元。
9、其他类项目安排20.1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管理服务、专项转移支付、对口支援、预备费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6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5亿元,专户管理非税收入安排3.5亿元。
四、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地方财源建设,落实增收节支举措
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地方财源建设。坚持将创新机制举措作为推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的着力点,在坚持依法征收、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公平税负的基础上,找准收入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促进应收尽收、财力壮大。二是进一步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加快完善预算管理、支出标准、经费公开等制度规定,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加快完善制度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按照“强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的原则,充分赋予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权限,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绩效不佳的,预算单位要向同级人大和政府作出说明。二是进一步深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深入开展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专项支出清理规范,坚决取消违规支出和“小、散、低效”的专项资金,对目标、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和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清单制度,并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将绩效管理的重点向政策和项目拓展。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税制改革政策。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继续稳步推进落实“营改增”扩围工作,跟踪国家关于房地产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改革动态,积极探索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地方税源建设,夯实地方财力基础。
(三)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突出保障重点领域
一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堵塞漏洞、引导舆论”的原则,继续加大社会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统筹兼顾”的原则,全力促进全市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二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按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减少行政性分配,积极融入和借助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全市经济转型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不断细化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年度预算完成率,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
(四)严格地方债务管理,努力防范财政风险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全面清理甄别债务的基础上,推动各级政府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地方债务情况向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加快充实政府偿债准备金,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地方债务管理考核工作,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加强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举债审批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债务基础数据统计,推动债务管理责任的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适应发展要求,不断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探索新型融资手段,加强建设资金流量管理,统筹政府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探索引进公私合作机制,盘活存量债务、推动存量替代、优化债务结构、促进控本减负,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需求、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建设“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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