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时永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4459件,审执结90249件,同比分别上升2.56%和0.79%;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939件,审执结9641件。
    (一)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1732件,审结57996件,同比分别上升7.71%和9.52%;解决诉讼标的额143.62亿元,同比上升19.68%。强化民事审判工作。完善精神暴力认定、人身保护令等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机制,建立涉老年人案件审判合议庭和“司法助残工作站”,突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审结案件5994件;完善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建立多元化劳资纠纷解决机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化解机制,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审结案件2524件;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房屋买卖等案件审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审结案件298件;妥善化解房地产纠纷,依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审结案件311件。强化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借贷、融资、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纠纷,积极支持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案件7066件;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妥善审结永中科技公司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23件,处理破产债权5.96亿元,分流安置职工4814人,运用破产和解、重整手段帮助3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市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强化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工作,审结案件754件;完善专家证人诉讼制度,聘请10名专家担任科技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继江阴、宜兴、滨湖法院后,开发区法院又获得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积极服务对外经济交往,优化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1件。强化环保审判工作。继续实行刑事、民事、行政、行政非诉执行“四合一”的环保审判工作模式,积极促进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建设,审执结案件133件;市中院探索环保公益诉讼的成功经验为《人民日报》重点报道介绍。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受理行政案件294件,审结268件,同比分别下降28.64%和10.67%。建立预防性行政司法新机制,通过推行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为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司法建议等措施,将行政行为的事后司法审查,转变为对行政争议的事前预判、预警和预控。积极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达95.3%,同比上升38.4%。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加大涉拆迁矛盾纠纷的化解力度,在全省法院率先出台《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开展“征地拆迁纠纷清理化解”专项活动,通过诉前协调等方式妥善化解涉拆迁行政纠纷36件。认真贯彻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依法协调化解国家赔偿案件13件。
    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共立案88708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25560件人次。深化“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站47个,在中心城区打造“十分钟诉讼服务圈”,大力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带案下访等便民服务措施。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行风险评估在前,出台《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案件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立、审、执等各个环节对11类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控;实行矛盾诉调在前,诉前调解案件19992起,调解成功率88.47%。强化矛盾纠纷和谐调处。自觉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5.63%,连续五年保持稳定增长,行政一审案件撤诉率63.51%,执行案件和解率18.63%;积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工会、妇联、交警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努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强化信访积案清理化解。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上级部门交办的418起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已有效化解374件,化解率89.47%;其中,142起重点进京访案件已有效化解98件,化解率69.01%。
    (二)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7427件,审结7323件,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3.38%,判处罪犯10700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1260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452件,判处罪犯6376人;依法审结毛雁颠覆国家政权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周招平等非法制造并通过网上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案及刘运能等17人涉黑犯罪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08件,判处罪犯600人;依法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两起证券内幕交易案;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审结国务院重点督办的鞠文明等侵犯著作权案、李志峰等特大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4件,判处罪犯149人。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2940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对5536名积极改造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实施圆桌审判、心理干预、轻微犯罪前科封存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案件审理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建立“爱心港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教育平台,着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规范有序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41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16.6万元。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创新。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量刑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去年,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0.94%。规范刑事大要案定案程序,普遍推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制度,完善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及审委会“五级”定案把关机制,确保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健全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执法理念。完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机制,全市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93.22%,市中院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保持了此类案件“零判决”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全力缓解执行难问题
    全面构建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努力改善执行环境。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与公安、金融、车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协助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和扣押车辆的力度,穷尽强制执行手段和措施。完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壮大执行力量,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的607名执行联络员共协助执行案件4468件次。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818名“老赖”,司法拘留567人,限制出境55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和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纳入清理范围的3761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9154件,执结18858件,同比分别下降13.29%和9.71%,执结标的额43.43亿元。
    全面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行执行统一管理制度,优化执行资源配置,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和执行装备,有效组织集中执行、专项执行等重大执行行动。加强执行监督管理,对重大疑难和跨区域的案件,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挂牌督办等方式,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形成执行合力。加强执行通报考核,建立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机制,并定期对基层法院执行绩效进行综合考评,促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良性均衡发展。
    全面推行执行分权流程改革。在市中院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基层法院普遍实行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改革,将执行实施权流程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分和结案四个阶段,组成专门合议庭分别行使相关职权,相互监督制约,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实现了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提升”。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98.46%,同比上升3.92%;法定正常审限内执结率95.08%,同比上升2.7%;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6.27%,同比上升13.65%。
    (四)切实加强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法院服务发展能力
    创新服务大局工作机制。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及时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就涉拆迁矛盾纠纷增多、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专报120余份,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参考。市中院先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我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的意见》和《关于全力强化四项服务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将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践举措,受到市委和省高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以“公正案、和谐案、精品案”为内容的“三案工程”建设,开展“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促进审判质量提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依托信息化技术,对办案重点环节、关键节点进行动态监控,促进实现月度、季度均衡结案。加强审判效率管理,推行“繁简分流”,建立小额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绩效档案,并纳入干部业绩考核。
    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参与规范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确立以群众工作为统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庭所对接”工作,25个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等建立合作关系,在社区设立全省首个以法官姓名命名的“谈心工作室”,开展“无讼社区”共建等活动。开展以“百起案件司法救助、百起案件巡回审理、百场法制宣讲教育”为内容的“感知公正三百工程”活动——司法救助案件691起,缓、减、免诉讼费和发放执行救助款467万余元;设立巡回审判站点25个,巡回审判案件4260件;将50余则典型案例制成图文并茂的卡通漫画,巡回展出100余场,参观人数4万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先后就预防职务犯罪、规制公民代理行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23份;其中,关于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建议受到最高法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形象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市中院党组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24项举措,着力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该项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省高院领导的批示肯定。
    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大青年法官的培养力度,以“青年法官研究会”为平台,以“师徒制”为核心,注重将资深法官的审判经验、业务技能、处事方法等“一对一”地传承给青年法官。加强业务培训,有260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调研工作,有325篇调研论文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市中院取得了总分位列全国法院第七的好成绩。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三解三促”等系列活动,切实促进作风转变。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实行“单方退出”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地从事律师职业的9名干警选择调离法院或审判岗位。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出台《关于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深化读书研讨活动、实施规范司法行为工程、创优科学管理机制、创新文化展示载体等23项举措,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培育“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和“崇法尊民、公平正义”无锡法院精神,为全面推动法院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三项机制提升两级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调研决策、沟通交流和贯彻落实等三项机制,构建全市法院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坚持审判力量向基层倾斜,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通过审理二审和再审案件、编写类案审判指南、轮训基层法官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采取明查暗访、专项巡查等措施,促进基层法院在制度执行、审务公开、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行上级法院合议庭定点挂钩指导法庭制度,开展“民主评议人民法庭”活动,促进法庭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六)切实增强接受领导和监督意识,全面提升法院科学发展水平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和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逐项整改落实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467人次,上门走访征求意见249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5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员参审案件7890件,同比增长12.89%。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播出网络庭审直播节目“庭审在线”55期,摄录“法庭聚焦”、“执行进行时”55期,每季度在无锡主流媒体上发布10则典型案例,更加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蔡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有21个集体和3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涉诉信访矛盾特别是赴省进京访数量居高不下,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法官工作压力较大,在维护干警身心健康、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统筹协调、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工作安排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为全市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为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第一,紧紧抓住依法服务大局这一使命,进一步提升能动司法水平。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和推进,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司法审判领域的具体反映,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工作总基调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不断调整、完善司法服务举措和工作机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一流的司法业绩服务和保障我市当好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先行军和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第二,紧紧抓住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这一根本,进一步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提升广大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全方位推动无锡法院文化建设,为司法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在全市法院全面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切实提升广大法院干警司法业务素养。坚持以创新的思路推进法院工作,每个法院着力打造一个司法创新举措、一个司法创新品牌,切实做到整体工作有影响,单项工作有特色。
    第三,紧紧抓住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这一重点,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提高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实效,认真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压降赴省进京访。深入开展“征地拆迁纠纷清理化解”专项活动,加强涉征地拆迁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我市征地拆迁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坚持调解优先,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立足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青少年网上阵地建设、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工作,不断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四,紧紧抓住司法公信力建设这一核心,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正案、和谐案、精品案”三案工程建设,以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实现公信。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涉诉群众工作,妥善审理涉诉民生案件,强化便民利民举措,以优质文明的司法服务赢得公信。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文书公开,以公开透明的司法运作促进公信。继续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以互动有效的司法民主弘扬公信。坚持从严治院,强化典型引路和警示教育,以清正廉洁的司法队伍保障公信。
    第五,紧紧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一关键,进一步打牢全市法院工作根基。将今年确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启动年”,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题汇报或通报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支持,下发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人员编制、职级晋升等实际困难和问题。全面优化和强化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等五项管理,以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夯实法院工作基础。
    第六,紧紧抓住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这一理念,进一步优化法院工作环境。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建立健全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帮助和支持。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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