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大工作全局,积极履行职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法规统一审议职责,确保立法任务顺利完成
    法制委员会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秉承“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积极履行统一审议职责。去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部,其中6部已公布。《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已公布;《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和《无锡市消防条例》已报和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我市转型发展服务。法制委员会把立法重点放在促进转型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管理和民生改善领域,不断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市转型发展大局服务。一是继续完善地方生态立法体系。《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围绕太湖新城建成生态城的目标,对规划布局、低碳经济、新能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提出了全方位要求,发挥太湖新城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审议《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时,根据蠡湖景区水域为主体的特点,专设“水域保护”一章,凸显了水环境保护的内容,巩固我市蠡湖水环境治理中取得的显著成绩。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制定《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时,以城乡统筹为基本原则,进一步严格规范城乡规划的编制要求、实施管理措施和监督机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法制基础。三是继续加大民生立法力度。按照市委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分配共决机制的建立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对维护全市土地交易安全和保障群众“菜篮子”具有重要意义。四是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创新立法。在制定《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时,对档案公开和利用的内容、场所以及档案开放和保密的关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公众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促进我市文化建设和城市建设。在《无锡市消防条例》立法过程中,突出了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提升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坚持和完善各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一年来,法制委员会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与工作方法,推进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法制委员会提前介入各项法规的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及时解决立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权。二是坚持会商制度。常委会各相关工委、政府法制部门和起草单位各方参与法规会商,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统一各方思想认识、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三是扩大开门立法,充分体现立法的民主性。每一部法规均通过召开相关座谈会、书面和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制定《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时,召开立法咨询专家和顾问会议,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在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中,委托市法学会承担前期工作,为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法规报批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步沟通工作。四是不断完善法规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每一部法规在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立法的基本精神与主要内容,扩大公众知晓度;同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法规贯彻实施会议,进一步宣传法规并推动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推进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和全国、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全面开展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市法学会作用,委托其承担前期清理工作,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制委员会组织牵头,相关工委、政府部门配合,对本市现行有效的50部法规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逐件逐条研究,厘清每部法规涉及行政强制的条款及规定行政强制的情况,多次听取相关方面意见,反复协调论证,提出修改方案。去年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相一致的三件法规进行了修改,按时完成了清理工作。
    三、继续稳步、有序地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法制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继续就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稳步、有序地加以推进。一年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市、县(区)两级备案审查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人员网络基本建立,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为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创造了条件。
    四、认真做好地方立法评估和代表立法建议的办理工作
    立法实效评估是检验立法质量、推动法规贯彻实施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去年,法制委员会结合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对《无锡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进行了立法实效评估,并根据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法规贯彻,提高实施效果。
    法制委员会对市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消防条例立法进程、明确镇(街道)规划管理执法权限、取缔主城区“老虎灶”等三件立法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落实。其中,消防条例正在常委会审议中(一审);镇(街道)规划管理执法权限由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条例所明确;取缔主城区“老虎灶”已经由市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予以解决。
    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和行政强制法学习活动;参与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等。
    2012年,法制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运用地方立法这一宝贵的政治资源,发挥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这一独特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为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推进“法治无锡”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 字体: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件:wxrd_jsjs@hotmail.com 联系电话:0510-85012805
网络支持:无锡移动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