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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  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永才

时间:2013-01-08 [ ]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情况

    2012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一流素养抓审判、一流管理树形象、一流业绩促满意”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98726件,审执结93313件,同比分别上升4.52%和3.4%。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887件,审执结10620件,同比分别上升9.54%和10.15%,审判质量效率综合评估指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三位。
    (一)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4592件,审结42892件,同比分别上升15.47%和12.92%。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638件,建立反家庭暴力专家委员会辅助审判机制、推行“人身保护令”,设立“老年维权工作室”和“司法助残工作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197件,联合市总工会、人社局等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机制,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561件,坚持制裁非法集资、高利贷与保护合法债权并重,促进民间资本规范运作。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物业、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331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权流转等纠纷案件335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商事审判职责。受理各类商事案件22189件,审结19305件,同比分别上升2.38%和0.09%,标的总额210.15亿元。审慎处理涉钢贸市场系列案件312件,涉案标的额14.46亿元,采取集中管辖、集中保全、集中执行等措施,尽最大可能减轻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认真审理融资、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等金融纠纷案件1186件,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依法审理买卖、担保、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8797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3件,采取重整、和解等措施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运用破产清算引导不适应市场竞争的落后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7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140件,平等保护外商和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认真履行知识产权和环保审判职责。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11件,审结1180件,同比分别上升56.82%和56.5%。鞠文明侵犯著作权案等3起案件分别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件”。完善审判工作机制,选聘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联合市工商局、网吧协会等建立多发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3.36%。深化“三审合一”改革,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构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跨区起诉程序。深入调研“530”企业和动漫、紫砂、泥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积极服务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受理各类环保案件189件,审结188件,同比分别上升32.17%和41.35%。健全“四合一”审判工作模式,推行环保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先后出台环境民事案件证据规定、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审理规则、刑事附带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环保案件审判标准。提出建立无锡特色环保诉讼公益金的建议,并牵头起草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8847件,审结8650件,判处罪犯11496人,同比分别上升19.12%、18.12%和7.44%。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案件6479件8361人;依法审理涉毒品12.8公斤的郑海明等贩卖运输毒品案和全省首例贩卖象牙、犀牛角野生动物制品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案件769件1154人;依法审理生产销售不合格牛肉制品系列案、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有外国人参与作案的走私、销售假药案和涉金额达4亿元承兑汇票贴现诈骗案等案件。加大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针对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物资采购等商业贿赂多发、易发领域,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控制缓刑适用,审结案件132件160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不断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引入量刑听证程序,确保量刑透明、规范、均衡。强化证据裁判意识,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关于滥用规定的情况反映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继续推行“五级”定案把关机制,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程序公正、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的“铁案”。杜兰库、刘乃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典型示范案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机制,为240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救助646.49万元,市中院连续两年实现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零判决”,成功经验被最高法院向全国推广。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人文关怀,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和单处附加刑等非监禁刑3185人,减刑、假释罪犯5565人。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配合做好缓刑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探索适用轻微犯罪前科封存等机制,加强判后帮教,促其改过自新,审结案件456件480人。实施“法伴我成长”工程,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律辅导员,在无锡职教园设立“法制教育基地”,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三)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深化“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建设,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升“门诊式”诉讼服务水平。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无锡市第四批优质服务品牌”。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带案下访、中层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轮流接访等信访工作机制,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3831件人次。扎实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巩固提高年活动,中央政法委、省高院等交办的340件涉诉信访积案全部予以化解,1195件执行积案和294件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理完毕,诉前调解案件9312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4.2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6.74%。市中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综合评估指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纠错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61件。
    强化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受理行政案件363件,审结343件,同比分别上升23.47%和27.99%。审结案件中,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有效的67件,协调和解206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率80.95%。完善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及时就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预警和对策建议,促进公正司法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认真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审查行政机关提出的征收申请,妥善处理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古运河风貌带综合整治工程、惠山古镇开发建设等重大公益项目的征地拆迁纠纷,裁定准予执行17件,诉前协调解决33件,实现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服务城市建设发展的有机统一。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坚持公开听证,规范审理程序,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14661件,执结14336件(含程序终结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46%和23.98%,执结标的额39.75亿元。面对因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执行法律制度不健全、法治观念不强等因素带来的“执行难”挑战,不断强化执行措施,深化执行改革,最大限度地缓解执行压力。强化执行合力,与公安、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建立“点对点”联动查控机制,在镇、街道和村、社区聘任执行联络员,着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财产难动等突出难题。强化执行威慑,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在媒体上曝光“老赖”322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9件,罚款62人,司法拘留497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改革,实行执行实施权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分和结案“四分离”,形成以分段、集约、透明为特点的执行工作“无锡模式”,成功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四)加强创新创优工作,全面提升法院服务发展能力
    坚持在服务大局上创新创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关于全面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为“四个无锡”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18项司法措施服务“四个无锡”建设,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紧紧围绕宏观经济形势下金融安全、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等十大专题进行深度调研,形成翔实的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其中,关于提前收贷、票据纠纷激增的两则情况反映被国务院摘报转发。出台《关于全面开展服务和保障我市“项目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制度,设立司法服务工作站36个,走访重点企业2600余人次,与有关部门合力化解涉重点项目的矛盾纠纷321起。
    坚持在参与社会管理上创新创优。制定《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五项工程”项目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的形式,开展以“跟踪帮教”、“感知公正”等为主要内容的五项工程,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网络环境等领域的服务管理。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五大员”建设行动,在机关、街道、社区等选任“五大员”1957人,构建群众参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网络体系。积极开展“公法联调、庭所对接”工作,基层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交警队等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的联动机制。在村、社区推进“无讼村居”建设,探索设立“老娘舅调解室”、“审务工作站”,促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在深化涉诉群众工作上创新创优。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司法大众化路子,不断完善涉诉群众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采取“假日法庭”、就地办案等审判方式,让不方便参与诉讼活动的群众打得了官司。拓宽司法救济范围,为伤残、孤寡、低保人员缓减免诉讼费183.59万元,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探索民间慈善资金参与执行救助的新机制,该创新举措被《人民日报》内参刊发。加强民意沟通,开通官方政务微博,设立院长公众邮箱,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畅通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渠道。加强司法民主,保障人民陪审员有效行使审判权,陪审员参审案件10712件。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全面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网络庭审直播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工作。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首份《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市中院司法透明度在全国大中城市的中级法院位居第八位。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公正廉洁司法形象
    深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在所有基层法庭设立党支部,在服务窗口建立“党员示范岗”,将党组织的战斗力延伸到司法一线,实现“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在井冈山干部教育学院建立党性教育基地,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建立部门权力运行内部监控机制,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开展审务督查、司法巡查,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深化法院文化建设,通过建立法官合唱团、开展读书交流、举办法官论坛等活动,着力培育干警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职业品格,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出台《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采取15项措施强化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采取挂钩联系、驻点调研、结对帮困等措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开展以“五大能手、五大标兵”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竞赛”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和司法调研工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能力和素养。积极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评查工作综合评估指数位居全省法院第二位。高度重视青年法官培养,继续完善“青年法官研究会”运行机制和职业导师制,开展“我为四个无锡作贡献:青年法官在行动”活动,选派青年干警到稳定一线、发展一线、民生一线挂职锻炼,丰富青年干警的社会阅历和工作经验。共组织各类业务培训86期420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法学调研论文331篇,市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上取得了总分全国法院第六的好成绩,涌现出各种业务能手、标兵35名,63个集体和8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深化规范化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五项管理制度为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的实施意见》,实施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等五大管理制度,全方位提升法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与支持,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市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争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示范点”工作,以示范点建设带动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的全面提升。加强基层法院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支持基层法院招录45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人才,着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通过专项评析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和编发审判指南等形式,促进基层法院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滨湖区增设两家法庭,法庭布局更加合理。建立中院业务庭定点挂钩指导法庭制度,法庭工作水平逐步提升。9家人民法庭分别被评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和“全省法院廉洁司法示范庭”。
    (六)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全面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建立日常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主要情况。建立重要事项和特殊事项专题汇报制度,就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司法强制搬迁等工作向市委多次作专题汇报。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不断丰富自觉接受监督的形式和内容。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33件,邀请旁听案件庭审326人次,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意见1118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6件。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定期听取特邀咨询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涉诉信访化解难仍然十分突出,缠访闹访、抱团访、越级访频发多发,化解压力与日俱增;“执行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激励机制不完善,暴力抗法、报复法官等事件时有发生,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因素导致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按照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第一,以依法服务大局为首要使命,更加有力地保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三个提升年”活动,推出针对性更强的服务和保障“四个无锡”建设的司法措施。加强对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类涉诉案件的分析研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在司法领域内切实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以狠抓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应对新修订的刑诉法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刑诉法顺利实施。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民诉法,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确保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等新制度落到实处。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第三,以落实司法为民为主要抓手,更加扎实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抓好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完善涉诉群众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化“五大员”建设,完善法院与基层组织、基层群众共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网络。
    第四,以提升司法公信为重要目标,更加全面地强化法院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化“大学习大竞赛”活动,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全面提升干警素养素质。深化“五项管理”,完善法院管理体系。强化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院软实力。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五,以争取人民满意为基本追求,更加自觉地接受领导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定期向人大汇报、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促满意。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无锡奋力争当全省现代化建设先行军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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