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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15日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时永才

来源: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7-02-24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贡献了应有的力量。共受理案件164657件,审执结129202件,同比分别上升8.25%和7.81%;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16079件,审执结14356件,同比分别下降0.17%和上升3.3%。
  (一)狠抓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刑事审判工作。受理刑事案件9561件,审结8794件,判处罪犯10488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惩治黑恶势力、暴力、毒品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审结的黄某强奸案入选“江苏法院2016年度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民商事案件98363件,审结78904件,诉讼标的额573.21亿元。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结教育、医疗和权属、侵权等案件30047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并重,召开“制裁失信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依法惩治消费欺诈。高度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司法应对,审结经济领域各类纠纷42964件。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和倡导诚信,注重保护金融债权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相统一,助力培育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和环保审判工作。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396件,审结1197件。突出保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和“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年报和典型案例。受理环保案件616件,审执结511件。强化修复性司法理念,尽可能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科学地修复补偿。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审结全国最大的走私濒危多肉植物龟甲牡丹案、华东地区跨界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大环保案件。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受理行政案件1965件,审结1949件。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实行司法管辖区和行政管理区适度分离。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司法强制搬迁案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深入分析出庭应诉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对策,受到石泰峰省长的重视和批示。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件,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成融合诉讼服务大厅、服务网站、12368热线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打造“七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深化涉诉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把涉诉信访问题导入诉讼程序解决。联合市司法局、律协出台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和代理申诉的实施意见。加强审判监督,复查申诉案件706件,启动再审78件。坚持裁前公示、庭审公开、文书上网,依法减刑、假释。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受理执行案件49293件,执结34497件,执结标的额205.4亿元。自最高法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后,市中院立即向市委作专题汇报,市委及时研究并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积极与公安、检察、税务等10余家单位沟通协作,实现“查人找物扣车”的专线联网、信息共享。突出科技支撑,把执行信息化融入“智慧法院”建设,打造“执行云”。突出机制创新,在全省率先实行执行团队办案模式,探索调查令、繁简分流等机制,确保执行高效、规范。突出信用惩戒和执行威慑,实行“晒一批、抓一批、判一批”的铁腕措施,坚决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开展“网易直击12小时集中执行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执行,网络直播点击率近250万人次,受到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入额标准,遴选首批入额法官519人。推行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建立了一支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书记员队伍。积极探索审执分离改革和执行警务化改造工作,在全省率先设立执行裁判庭,57人通过司法警察转任考试考核。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大庭制”改革,明确院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总结推广江阴法院的全国改革试点经验,完善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推进庭审实质化。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共办理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50287件,占结案总数的38.92%。
  创新司法工作机制。实行民事审判繁简分流,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简易裁判文书。探索以要素式、流程化方式审理轻微刑事案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交通、医疗、保险、商会等部门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完善阳光司法机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节点信息、执行信息,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深化“阳光拍卖”,推动建立“E拍贷”融资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思路,受理破产案件163件,审结48件。成功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方式挽救嘉宝置业公司等5家具有经营价值的危困企业;充分运用破产清算手段使冠鹏钢业等43家产能落后的僵尸企业顺利出清,释放大量生产要素,共清理债权142亿元,盘活土地1700余亩,安置职工3900余人。创新破产财产处置方式,成功引进意大利一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网上竞拍申环电缆公司整体资产,并吸纳原有职工在当地继续投资经营。
  (三)坚持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向“全国模范法官”陆晓燕同志学习活动,突出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12名干警分别被最高法院、省法院和市级机关工委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规范离任人员司法执业行为,专项清理执行案款、案件暂存款。聚焦薄弱环节,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深抓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教育培训的需求导向,实行卓越法官培育计划。强化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和能力大提升,1名干警在首届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中荣获“个人全能第二名”等两项殊荣,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加强高层次审判理论研究,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法学论文120篇,其中3篇学术论文获全国法院第28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市中院再度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二、过去五年工作特点与体会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一流素养抓审判、一流管理树形象、一流业绩促满意”工作思路,融入大局抓审判,突出创新抓改革,围绕素质抓队伍,多项工作领先全省全国,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2012年至2016年,共受理案件586577件,审执结551122件,年均分别增长10.78%和6.73%,诉讼标的总额3197.94亿元。
  (一)牢牢把握司法的政治性属性,认真落实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的工作措施。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及时向市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部署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困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建立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完善与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联络工作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
  (二)牢牢把握司法的能动性特点,着力健全依法服务大局的工作机制。建立专题调研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各个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出台司法指导文件60余份,形成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司法建议630余份,其中4篇调研信息分别被中办、国办录用。创新金融与破产审判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妥善审结全省首例上市公司ST中达、全球光伏产业龙头尚德公司等破产案件128件,其中尚德公司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创新环保审判机制,成立全省首个、全国第二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形成环保审判“无锡模式”,被环保部、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受到联合国环境保护署的高度肯定。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21.97万件,审结20.59万件,诉讼标的额1988.9亿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和成效,受到市级以上领导的批示肯定190余次。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立足审判,依法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方向。
  (三)牢牢把握司法的人民性本质,积极探索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路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机制。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强化阳光司法,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无锡法院司法透明度连续3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10位。原崇安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其创新经验被《反家庭暴力法》所吸纳。出台加强民意沟通的实施意见,建立民意引导、吸纳和反馈工作机制。五年来,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渐提升,市中院先后4次被评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二十佳单位”。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
  (四)牢牢把握司法的公正性实质,精心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精品案件。实施精品案件战略,有339篇案例被最高法院采用;其中,类案裁判必须参照和引述的公报案例、指导性案例4篇,另有6个案例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人民法院保障民生”等典型案例;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监管权和处置权纠纷案被誉为“中国好判决”,入选“2014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和“2016年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事件”,其判决书被中国法院博物馆收藏;开创性审理了全国首例“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案、全省首例失独老人“隔代探望权”纠纷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价值追求。
  (五)牢牢把握司法的纯洁性要求,全面实施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举措。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强化理论武装,把一批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优秀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旗帜红在院上”等活动。推行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五项管理”,实施“卓越法官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8名干警获得或正攻读博士学位,52篇论文被法学核心期刊录用,21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24至28届学术讨论会上荣获一、二、三等奖,市中院4度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我们深切体会到,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过硬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所在。
  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先后有210个集体和51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江苏最美法治人物”陆晓燕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潘洪峰、陈教智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

  三、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全市法院将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部署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精心打造与高水平小康相适应的高水平司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总体目标,依法服务工作大局。二是紧紧围绕法治无锡建设主要抓手,全力促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创建。三是紧紧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重点,着力保障平安中国示范区创建。四是紧紧围绕司法责任制核心任务,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五是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本尺度,持续深化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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