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05期

建议增加代表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比例

建议增加代表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比例

时间:2001-01-22 19: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32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要在下届人大代表中增加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比例。代表们建议,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进行,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在下届人大代表换届时,在推荐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中,要适当增加法律界专业人士的比例。
  人大代表的提议并非空穴来风。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逐步加快,每次召开全国人大,总要就某项重要的法律进行审议。而正如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诚然,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至今已开展了多次的全民普法教育,国民的法制意识正飞速提高。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的法制建设还处于一个比较落后的局面,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的确不是很多,在此情况下,每一位人大代表是否能够正确行使好立法权,颇值得探讨。况且,人大代表需要审议的是如刑法等专业性很强的基本法,非专业人士的能力恐怕还不能达到对此类法律审议的水准。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他的每一票都很神圣,关系到一部法律能否成为调整某种社会关系的准绳,如果由于缺乏一定的知识而人云亦云,则有悖于人大代表的职责。
  我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较大的市,并且已向建设特大型城市迈进,我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也需要在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高法律专业人士的比例,让他们切实运用专业知识,为我市的依法治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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