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第05期

人大也要接受监督

人大也要接受监督

时间:2001-01-22 19:3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岩最近表示,自己年内将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回武昌区述职,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看看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当得称职不称职。这是一件新鲜事。
  诚然,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都是监督“一府两院”的,但监督者自身也得接受监督。尽管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都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一定天然地代表了人民。只有永远把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才能永远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也才有资格去监督“一府两院”,并把这种监督工作做好。大贪官陈克杰之所以身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却大搞贪污受贿而最终身败名裂、遗臭万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后来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其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在我们这样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体制的国家里,人人都是普通公民,你有权监督别人,别人也有权监督你,你必须接受别人监督。党政领导是这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也不例外。人大领导回原选举地述职,正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基于此种认识,笔者乐意为李岩同志的做法喊好,并希望更多的人大代表和人大领导向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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