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急省级文物保护快
人大代表建议急省级文物保护快
时间:2001-07-23 10: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省、市文化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在建党80周年之际对保留了半个多世纪的新四军标语进行了技术处理,使之重放光彩。
座落在宜兴市张渚镇祝陵村农户宗炳康住宅山墙上的“要求国民政府取消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爱国者——新四军宣”的新四军标语刷写于1945年,这是新四军为了夺取革命胜利与敌人不屈不挠斗争的历史见证,象这样保存完好的新四军标语我省仅此一处,被省政府列为省级保护文物。85年曾用玻璃钢制成雨棚加以保护。因年久风吹雨淋,雨棚已严重破损,标语的红土朱笔迹也逐渐退化。墙面斑驳。为此,余盘初代表听到群众的反映后,到现场进行察看,发出保护新四军标语刻不容缓的感慨。他与骆永明等10位代表在宜兴市人大十三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善卷祝陵村新四军标语维护的建议》,要求市政府及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从保护历史文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好这条已保存了50多年的新四军标语,使之成为教育后人的宝贵财富。
宜兴市政府十分重视,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这条新四军标语是省级保护文物,他们立即向省文化厅打报告,反映新四军标语的现状,提出维护好标语的紧迫性和迫切要求。保护文物要维护原样,标语不得重描,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省文化厅文物处、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请南京博物院文物研究所的专家,多次到现场察看,研究保护方案。6月6日,专家们对刷有新四军标语的墙面和字迹采用化学物品进行洗刷,使字迹显现,尔后再用特制的化学物质进行整体加固,使墙面表层形成坚韧的保护层,不易受到侵蚀,对整版墙面也进行了粉刷出新,并用5mm厚度的玻璃、钢塑骨架、白铁皮瓦制作长廊,对新四军标语进行双重保护。
经过技术处理后的新四军标语23个刚劲有力,掷地有声的大字依然可见,光彩夺目,吸引着众多群众驻足观瞻。□
座落在宜兴市张渚镇祝陵村农户宗炳康住宅山墙上的“要求国民政府取消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爱国者——新四军宣”的新四军标语刷写于1945年,这是新四军为了夺取革命胜利与敌人不屈不挠斗争的历史见证,象这样保存完好的新四军标语我省仅此一处,被省政府列为省级保护文物。85年曾用玻璃钢制成雨棚加以保护。因年久风吹雨淋,雨棚已严重破损,标语的红土朱笔迹也逐渐退化。墙面斑驳。为此,余盘初代表听到群众的反映后,到现场进行察看,发出保护新四军标语刻不容缓的感慨。他与骆永明等10位代表在宜兴市人大十三届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强对善卷祝陵村新四军标语维护的建议》,要求市政府及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从保护历史文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维护好这条已保存了50多年的新四军标语,使之成为教育后人的宝贵财富。
宜兴市政府十分重视,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这条新四军标语是省级保护文物,他们立即向省文化厅打报告,反映新四军标语的现状,提出维护好标语的紧迫性和迫切要求。保护文物要维护原样,标语不得重描,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省文化厅文物处、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请南京博物院文物研究所的专家,多次到现场察看,研究保护方案。6月6日,专家们对刷有新四军标语的墙面和字迹采用化学物品进行洗刷,使字迹显现,尔后再用特制的化学物质进行整体加固,使墙面表层形成坚韧的保护层,不易受到侵蚀,对整版墙面也进行了粉刷出新,并用5mm厚度的玻璃、钢塑骨架、白铁皮瓦制作长廊,对新四军标语进行双重保护。
经过技术处理后的新四军标语23个刚劲有力,掷地有声的大字依然可见,光彩夺目,吸引着众多群众驻足观瞻。□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