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总第149期

提好办好代表建议

提好办好代表建议

时间:2003-08-23 10: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简称“建议”,是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愿的主要途径,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责,也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本人从事人大工作多年,结合工作实践,就代表建议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谈谈个人看法。
  建议的概念要弄清。在阅读代表建议或与代表的交谈中,发现少数代表把“提案”、“建议”、“议案”混为一谈,基本概念不清,经常把人大代表的“建议”说成“提案”。正确的提法应是:人大代表所提的为“建议”,政协委员提的称“提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建议”可由一人单独提出,也可以数人联名提出。而“议案”则有区别,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5人以上联名,有权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议案应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建议的主题要突出。代表撰写“建议”时,应用“专用纸”,做到一事一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要把多个问题集中在一件“建议”上,应做到一条“建议”反映一个问题,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否则会给办理带来许多困难。在撰写建议时,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素材,要进行思考、分析、筛选、提炼,选题不能面面俱到,要抓住关键,切中要害,反映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建议的质量要提高。“建议”要写清楚存在的问题,点出问题的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体现操作性。对不符实际的,遥不可及的,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最好不提,否则徒劳无功。语言包括标点符号的使用应准确、规范,否则会书不达意。语言要精练,不要长篇大论,不要写成调查报告、工作报告;但也不能一两句话完事,所要解决的问题都没讲清楚。书写要工整、清晰,尤其是签名。现实工作中,一些代表常常因为“龙飞凤舞”的签名而“改名换姓”,弄得啼笑皆非。因为字迹潦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到代表建议的质量。
  建议的办理要到位。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办理意见答复每位提出建议的代表。在办理过程中,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都能抱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召开办理工作会议,确定具体工作部门,落实专人分工负责,并能主动与代表联系和沟通。作为人大代表,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使建议得到落实,对因涉及政策、财力等因素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理解,并向选民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则应要求承办单位拿出规划,分步实施。对极少数承办单位以种种借口,推卸责任,敷衍糊弄代表的,作为人大代表不能碍于情面,表示“理解”或迁就。应该牢记使命,你代表的是广大选民,而不是你个人,应认真履职,不负众望。还应注意“答复很满意,落实不到位”的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在代表收到承办单位的答复件后,人大要向代表寄发“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函”,你应如实反映情况,反馈信息。如果承办单位办理不认真、答复不当或者代表不满意,人大应要求其重新办理,并重新答复代表。“建议”不是一提了事,答复完事,关键是抓落实,必须跟踪督办,使建议真正落实到位。这样才可以推进政府工作,为民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提高了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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