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江阴市实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时间:2004-05-23 12:4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去年12月,江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的办法》。今年4月2日,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任前考试办法的规定,组织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的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4名审判员和7名检察员,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标志着江阴市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步入规范化轨道。这次考试虽然只明确了考试的内容,没有印发考试大纲,但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约半个月的全面、系统复习,作了充分的考前准备。考试中,参考人员经过两个小时认真、紧张的答卷,沉着、细致地完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考卷,其中包括40题单项选择、10题多项选择、2题简答和2题案例分析题,顺利完成了考试,考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目前考试结果根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规定,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即将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据参考人员反映,通过考试,进一步系统地学习了作为审判员、检察员应该掌握的基本法律,特别是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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