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第156期

创新思路 恪守为民之责

创新思路 恪守为民之责

时间:2004-07-23 13: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滨湖区人大常委会牢固确立一切为民的思想理念,围绕知民之想、代民之言、做民之需、护民之利,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尽职尽责,不断推进人大的各项工作。

  明确人大职责,增强为民的责任心。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民的根本职责。我们在工作中自觉确立“三种意识”:一是确立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责任意识,明确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行使的每一项职权、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确立服务于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意识,明确发展是富民的前提和保证,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常委会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和促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越来越多的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三是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责任意识,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由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既对人民群众负责,又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区分层次内容,把握为民的统一性。区分工作层次,有利于突出重点,抓好大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我们在实施层次工作中,坚持以群众利益为主线贯穿“三个层次”的工作内容。一是常委会会议,着重审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如规范城乡建设管理、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增加职工和农民收入、落实农村农民就业、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等问题。二是常委会主任会议,注重审议群众关注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如经济建设方面亮点工程进展、基层可用财力等问题。三是工委条线活动,侧重审议群众需要解决的阶段性问题。如农村环境管理情况等。

  围绕工作落实,坚持为民的标准性。为更好地为民服务,维护民利,我们提出了坚持“三个提高”的工作标准。一是提高审议质量。要求对所审议的议题,必须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准建议,督到实处,见到实效。今年我们又提出了“准、实、精”的三字要求。“准”,就是指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分析原因要有客观性,提出建议要有可操作性。“实”,就是建议要切实,措施要扎实,工作要落实,效果要求实。“精”,就是审议发言要开门见山,紧扣主题,精炼而不繁琐。二是提高代表素质。教育和引导代表增强代表意识,牢记为民代言的责任,了解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为此,我们完善了片组、代表组、代表小组三级活动网络,并明确了活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三是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自身的素质。强调要强化理论学习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规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为民执政的能力。近几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和学法制度,每年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些重点内容,采取讲座、自学等形式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新知识,不断提高组成人员的素质,增强依法工作、努力为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深入转变作风,坚持为民的务实性。务实求实的作风是为民办好实事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三移”。一是工作前移。每年年初议题确定之后,常委会就要求有关工委及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要求围绕审议议题,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做到业务学习在前,调查情况在前,集体研究在前,因而较好地提高了审议的质量。二是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弄清真实情况,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入群众了解民意民情,深入代表听取意见和建议。三是民意上移。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把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上来,把群众的意愿正确集中起来,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把群众的要求认真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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