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第157期

代表议案谱写新篇章

代表议案谱写新篇章

时间:2004-08-23 13: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提出议案和督促议案决议的实施,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项惠及全社会的“民心工程”。议案一经审查通过并作出决议,便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的强制性和普遍约束力,对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其他形式难以替代的独特作用。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在运用议案形式,推进政府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促进了一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解决,使“民心工程”真正赢得了民心。
            形 成 篇
  1981年以来,宜兴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议案决议共17件,其中经济建设类3件,社会事业类8件,环境保护类5件,其他类1件。为了保证议案的全局性、权威性、可行性,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议案的酝酿过程,有效地提高了议案的质量。
  发挥主导作用,有的放矢提出议案。人大常委会对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负有重要的责任,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人民群众的呼声比较了解,是有权提出议案的法定单位之一。由此,宜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根据当时政府工作的实际,有的放矢地提出议案,以顺应民意,推动政府工作。九十年代中期,人大常委会在调研中发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宜兴的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饮用水水质日趋恶化,代表和群众反响十分强烈。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反复研究,向次年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资源的议案”,推动了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发挥引导作用,不失时机提出议案。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印发《会刊》、《人大简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督促指导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使代表多方面了解全市情况,掌握全局,知情知政。每年人代会前夕,都要提前将议案发给代表,组织代表学习有关议案的业务知识,使代表早作准备,增强提出议案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如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土观念教育活动的议案》,就是在人代会召开前代表们通过调查视察后提出的。建国以来,宜兴人口净增45万,土地净减20万亩,人均耕地由建国时的2.13亩降低为1.05亩,人均良田不足0.9亩,而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情况引起了代表的高度关注。议案通过后,受到了干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认为这一议案选得准,提得好,抓住了要害。
  发挥指导作用,提前介入论证议案。为了克服人代会期间酝酿议案时间紧、资料少等不足,每次人代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都要通过召开“一府两院”联席会议、代表座谈会或调查研究等形式,主动掌握有关议案信息,提前介入,积极指导,帮助论证,综合分析议案(草案)形式的合法性、实施的紧迫性和内容的可操作性,为人代会期间审查议案做好充分准备。如1998年底,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政府准备在人代会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尘治理、加快实现达标排放的议案,主任会议及时作了研究,有关工委深入乡镇和企业听取意见,从烟尘污染的现状、治理技术的可行性、社会各界对烟尘污染治理的反响等方面开展广泛调研,听取意见,对市政府提出这一议案的初衷、实施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有了进一步了解,认为该议案的实施,事关宜兴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是功在当今、利在长远的大事,并积极支持市政府在人代会期间提出该议案。
            督 办 篇
  议案督办,是保证议案顺利实施的关键。历年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抓重点、攻“难点”,强化议案督办力度,有力地推动了议案的实施。
  把好方案制订关。方案是议案实施的依据和前提。对人代会通过的每一个议案,市人大常委会都及时督促政府根据议案决议的要求,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积极参与方案制订的全过程,提出具体而又切合实际的要求。政府形成实施方案后,须经人大相关工委论证、主任会议初审,最终由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如在审议“烟尘治理”议案实施方案时,先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社会事业工委深入有关部门、乡镇了解情况;再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三个调研组到重点乡镇、企业,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并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供政府制订方案时参考;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后,以发《审议意见通报》的形式,对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又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市政府根据常委会的建议,先后三次对方案进行较大的修改,保证了该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把好跟踪监督关。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和代表视察议案实施工作,将督办议案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列入每年“代表活动月”的重点内容,进行专题视察。二是采取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实施情况的形式,听取市政府关于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汇报,掌握议案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反馈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保证议案实施的时效和质量。如《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资源议案》实施两年后,虽然做了一定工作,但群众对饮用水水质的现状仍不满意。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这一议案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邀请全市43个乡镇的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由新闻单位对审议过程作专题报道。在这次会议上,市长、分管副市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会认真听取了委员们和列席人员的审议发言,并纷纷作了表态和承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推动了议案的实施。三是人代会听取议案实施情况报告。每年的人代会都把听取议案实施情况的报告列入大会议程,接受全体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把好难点化解关。在议案实施过程中,由于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一些工作推行起来往往有阻力,实施议案的进程也大受影响。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加大监督的力度,支持政府排除干扰,落实各项措施,保证议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另一方面针对议案实施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充分运用人大的影响力,积极组织有针对性的现场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如城建议案中城建开发秩序的整顿,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的拆除,旅游议案中交通环境的整治,水资源保护议案中污染企业的治理、搬迁,劳动保障议案中社会保险的扩面征收等,人大常委会都不遗余力,进行专项检查、反复督查,积极帮助政府出谋策划,耐心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齐心协力搞好议案实施。
           成 效 篇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由于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一年又一年、一届又一届的不懈努力,议案质量越来越高,督办力度越来越大,成效也越来越明显。议案的办理实施,对促进宜兴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资源议案》的实施,促使市政府下决心彻底解决好“吃水”这个困扰宜兴人民多年的特大问题,关停了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影响城区群众饮用水水质的两大污染源——乐祺公司印染污水和炭黑厂生产废水的治理先后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总投入2100多万元;宜兴历史上第一个垃圾处理场、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去年,“引横入宜”工程的竣工,又给宜城居民带来了清澈甘洌的横山水库优质水……
  《关于进一步加强阳羡景区建设、管理,积极发展旅游业议案》实施以来,宜兴旅游业基本实现了止跌回升、加快发展,2000年一举创建成功“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并顺利通过了2002年国家旅游总局组织的“创优”复核检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尘治理,加快实现达标排放议案》的实施后,市政府进一步加大行政推动的力度,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完成了全市1251台锅炉、窑炉和12家化工废气单位的限期治理任务,开展了水泥生产行业、轧石企业、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同时,积极鼓励、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目前,宜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已超过了全年的三分之二。
  《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议案》实施三年后,全市新签劳动合同10.73万人,新办社会保险参保手续10.43万人。更为可喜的是,宜兴全市上下劳动保障法制明显增强,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已逐步成为企业和职工的一种自觉行动……
  实践证明,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议案这一“民心工程”,将越来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今年召开的宜兴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全体代表又一致通过了《关于加强宜兴紫砂保护和发展的议案决议》,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正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为议案决议的全面实施到位,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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