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次会议

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04-10-18 08:5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毛小平市长委托,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会议汇报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就业再就业总体形势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经济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三年来,我市累计完成企业改革713家、事业单位改制202家,同步理顺劳动关系20余万人,有8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本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上升,加上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众多农村富余劳动力亟待安置,按估算,在今后的若干年里,我市还会有15万左右的劳动力需要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三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据有关部门统计,到今年6月底,全市常住外来人员达到145万人,比年初增加了近10万人。同时,省政府将南北劳动力交流作为近两年省富民工作的主要措施,每年都向我市下达吸纳苏北劳动力7万人的任务;四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去年是大学扩以后的第一个就业高峰年,我市有3000多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实现就业,加上历年积存的8000余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全市有1万多大中专毕业生滞留在社会上。今年,属我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有1.4万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施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使我市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据统计部门的资料,2003年末,全市从业人员260.08万人,比2001年末增加了19万人,年均增加9万多人。今年1-6月,全市新增就业6.74万人,比去年同期安排数多了8000多人,完成全年目标84.25%;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5万人,比去年同期安排数多了3000多人,已完成全年目标;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9%;全市共促进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3.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0.9%;吸纳苏北地区劳动力4.9万人,完成省下达我市全年目标的72.39%。我市各类就业目标完成情况均超过时序进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当前,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今年二季度,我市劳动力市场中,岗位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之比为1.02∶1,说明劳动力的供需基本平衡,需求还略大于供给。但“有岗无人”和“有人无岗”现象并存,一些收入不高、工作较重的岗位,像流水线操作工、服装行业缝纫工、饮食服务行业的服务员岗位,出现了招工难的问题。但与此同时,下岗失业人数呈明显增加的趋势,6月末,登记失业人员比年初多了6200人,并仍有增加的趋势。我们分析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部分岗位的工资价位偏低或苦、脏、累,与求职者的心理预期和就业观差距较大,使他们缺乏求职的动力和积极性;二是我市社会保障水平较高,一个享受城镇低保的三口之家,每月低保收入可达到780元,加上各种减免待遇,实际家庭收入在千元上下,这客观上增加了就业的机会成本,对促进就业带来负面影响。三是随着就业形式多样化,收入来源多元化,我市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比例上升,有些登记在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实际已处于就业状态。新增劳动力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因为家庭投入大,择业要求较高,不愿简简单单找个工作。此外,经对持证下岗失业人员的抽样调查,其中不急于求职或不愿意求职的比例占到51%。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2002年以来,我市初步建立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即:规范的失业和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责任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的协调机制、促进就业所必须的资金筹措机制。今年,我市加大力度,进一步健全这一责任体系。
  一是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就业登记制度。只要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目前无就业岗位等条件,不管是本市城市劳动力,还是本市农村劳动力,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登记证》。失业人员凭《就业登记证》,可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目标体系。今年,市委、市政府首次把“净增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南北劳动力交流”五项核心指标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以政府责任状的形式,将城市就业目标和农村就业目标同步下达,把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各市(县)、区、乡镇还将促进就业的指标列入综合指标体系,提高权数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强化再就业工作部门的协调机制。各部门都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财政部门想方设法确保再就业资金足额到位,工商、税务等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准确、足额兑现减免优惠政策,物价部门加大了对再就业收费减免政策兑现的检查力度,劳动保障部门做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应发尽发。
四是全面落实了促进就业的各项经费。今年全市安排了再就业资金2.14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安排88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调入12580万元。在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市本级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拿出700万元,用于农村就业工作补贴和奖励。各市(县)、区也从财政经费、土地收益和集体资产收益中筹集3000余万元,建立了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专项经费。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中央和省、市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和行政性收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等十个方面。我市先后两次修改和完善了一整套政策文件,不仅使中央和省规定的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而且还结合本地实际,从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的角度,把优惠政策扶持范围适当扩大到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4045”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和所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的各类城镇失业人员。同时,适当放宽优惠政策享受的条件,比如: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条件,由原来须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改为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即可;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后勤辅助性岗位吸纳安置“4045”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双失业、失业且单亲有子女读书、享受城镇低保失业人员三种就业特困对象,岗位补贴标准适当提高,由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补贴标准提高后,这部分人员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700元;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下岗失业人员只要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其创业项目经过我市开业指导专家咨询组论证通过的,即可取消反担保措施,直接申请小额贷款。这些新政策得到了中央督查组和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自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5.87万张,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786.02万元,发放就业岗位补贴4572.93万元;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补贴金额分别为2951.33万元和1663.51万元;全市共有10278名持证下岗失业人员加入个私经济发展行列,其中设立私营企业213户,从事个体经营10016户,去年减免税收4715.8万元。行政性收费减免,仅工商局去年以来就减免542.95万元,有68名下岗失业人员获得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发放金额达到133.5万元。
  今年,我们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借鉴周边城市就业政策,结合我市农村的特点,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工作意见》(锡委发[2004]7号),从岗位开发、就业服务、就业培训、就业援助、资金投入、乡镇平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我市就业服务体系,可以概括为“一个平台,两个网络”。
  一个平台,就是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平台。在城区,我们结合区划调整,对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归并整合,目前,每个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为6人左右,性质为全民事业单位。在农村,乡镇劳动保障所也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每个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少则8人,多则12人,平均为10人,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今年,我市还在人员居住集中、就业任务重的9个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并针对农村居住分散的特点,在各村聘用1名劳动保障专管员,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两个网络,就是职业介绍网络和职业培训网络。在职介网络建设上,我市积极鼓励公共职介机构和民办职介机构共同发展,全市共发展民办职介机构72家,形成了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良好格局。同时,把城市职业介绍网络向农村延伸,普遍在乡镇建立起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我市还加快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步伐,到今年10月1日起,各市(县)、区劳动力市场将实现与下属的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信息联网,年底前,市本级将与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的信息联网,实现全市信息共享。
  在职业培训网络建设上,我市建立了由32家再就业培训定点单位组成的培训工作网络。2001年到2003年,全市共组织11万多人参加了各类再就业培训,完成“三年六万”目标任务的185%。今年初,我市制定了《2004-2006年无锡市再就业培训规划》,主要开展三种形式的培训:引导性培训、技能性培训和创业培训。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21%,再就业培训合格率达93%,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3%。创业培训是无锡的特色,我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被省劳动保障厅命名为全省首家创业培训基地,上半年,全市共为1162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创业培训,720人培训后成功创办小企业。
  今年我市还启动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网络的建设。计划通过3年的时间,对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普遍进行一次职业指导,并帮助从事一产的农村劳动力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对进入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和储备式技能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就业稳定性。我市还制定激励政策,落实培训专项经费,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
  (四)大力开发岗位,多渠道促进就业。主要是“三个鼓励”:一是鼓励发展民营企业和个私经济,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倍增效应。去年以来,全市新发展私营企业17266户,总数达到59760户,注册资本达到755亿元,到6月份,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57.81万人,比年初增加4.13万人;二是鼓励发展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并通过劳务派遣、非正规劳动组织等形式,为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优惠政策,到今年6月份,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达到2.81万人,比年初增加0.86万人;三是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发公益性岗位2195个,对双失业、单亲有子女读书的失业人员和享受城镇低保的失业人员这三种就业特困对象,坚持“不挑不拣,一周内安排上岗”的承诺,优先安排上岗,到6月份,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帮助429名持证就业特困对象找到了工作岗位。
  (五)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构筑就业安全网。在当前市场就业机制下,如果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劳动者会因为缺乏安全感而不敢自由流动。从2002年起,市委、市政府把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来抓。经过两年半的努力,扩面征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到今年6月份,全市共增加参保人员41万人,其中市本级22万人,扩面工作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起,我市又着手把农村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全面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务工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我市还出台了《无锡市征用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和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并轨,一步到位,城乡统筹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建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虽取得积极进展,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再就业政策的推进和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市(县)
、区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跟踪、统计、分析,并以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进行通报。年底,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检查并实施考核,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进一步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内,我们将对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听、查、看、座谈”等方式,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证、基础管理、规范服务等五方面,对平台建设“六到位”情况及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推出一批群众欢迎的基层服务窗口,树立起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新形象。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农村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情况底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数据库,为促进其充分就业奠定基础。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劳动保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管理服务的效率。
  (三)进一步研究再就业政策的延伸拓展问题。按照李源潮书记“再就业优惠政策能宽则宽”的指示和省政府61号文件精神,我们已初步考虑在进一步放宽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对象、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切实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等方面再制定一些具体实施意见,目前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从现在起,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将逐步对现行就业政策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估,在政策的延伸拓展上下功夫,对那些市场经济国家惯用,对促进社会其他群体就业有重要意义的政策,拓宽适用范围。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对再就业的重要促进作用,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做法,在企业吸纳失业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鼓励资助发展小企业等方面,将失业保险基金更大范围地用于促进再就业,逐步形成具有普惠性和长效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就业政策体系。
  (四)规范操作、严格把关,把再就业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对象上。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和防范政策落实上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从程序上和机制上确保规范操作。劳动保障部门将从源头上把关,进一步严格《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发放程序,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户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确认书》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工商部门将在审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户时,在帮手和学徒人数上严格界定;税务部门将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的个体工商户全程监控,在兑现税收优惠政策时,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另外,我们还将建立财政、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加强对政策落实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对策措施,确保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出积极的政策效应。
  (五)突出抓好创业培训工作,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已经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一人成功创业,可以带动多人就业。今后,我们将把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转变就业观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落实。下半年,我们将因人而宜,开展四种模式的创业培训,即:创办你的企业(SYB)“科班式”培训、创业项目“定单式”培训、小老板“充电式”培训和自谋职业“嫁接式”创业培训,发挥创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我们将通过两年的时间,组织实施“218”创业培训工程,即全市每年对2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重点扶持1000名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实现带动8000人就业再就业的目标。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和相应的措施,使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应聘就业,减少社会闲散人员。
  (六)加强社会保障服务,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做好国企改革劳动关系理顺工作,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推进各类企业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行。实施好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办法,通过剥离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增资成本,鼓励企业增加职工收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在继续做好社保扩面、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监察的同时,抓好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特别是工资权益的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始终高度关注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决策建议,给市政府开展好这项工作以很大的帮助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