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滕兰英、潘中岳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滕兰英、潘中岳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时间:2005-02-18 12:3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2005年1月5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的辞呈,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滕兰英、潘中岳辞去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