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第161期

万事民为先——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农村弱势群体成效显著

万事民为先——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注农村弱势群体成效显著

时间:2005-05-05 09: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一直是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江阴的小康。依法行使监督职能,高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带来的实惠,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江阴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国石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如是说。
  保障基本生活
  自古以来,土地被广大农民视为关乎生存大计的“命根子”。近年来,随着江阴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村组的土地被征用,农民变成居民、村组变成社区。据统计,至2003年9月,江阴被征地农民达53万多人,被征地农民占了全市农民总数的61%。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成为江阴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着力研究和探讨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审议意见,市政府从2003年9月开始,历时1年半,就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先后拟定了《江阴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和《江阴市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建议意见。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召开部分镇人大专职主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汇总,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建议意见交市政府作为修正完善《暂行办法》的参考。根据《暂行办法》,市政府将累计投入80亿元,一揽子解决解放以来全市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历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2004年,全市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3515万元,其中市政府补贴资金11757万元,惠及全市18万余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今年,市政府在制订2005年财政预算时,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安排作为第一要事,年初就及时安排好市财政需承担的保障资金,资金总量达到2.2亿元,并于每月5日前拨付到各镇(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保证按时发放,让被征地农民吃上“定心丸”。
  促进务工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据去年3月开展的江阴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显示,江阴农村剩余劳动力(女18周岁至45周岁,男18周岁至50周岁)共有67498人,其中被征地农民有31293人。解决被征地农民就业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落实“富民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就业渠道;实行齐抓共管,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市政府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一是全面实行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向农村劳动力发放《就业登记证》,基本做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职工享受同等就业机会。二是全面拓展“4045”再就业援助工程和“121”阳光扶持工程、优先培训被征地农民,优先推荐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组合,基本做到农村“零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三是全面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对职介所按成功介绍被征地农民1人就业补贴10元的办法给予奖励。四是全面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营造公正合法的用工环境,为被征地农民务工就业创造良好环境。五是全面提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水平,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动员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各类企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努力实现“农保”和“城保”的并轨。
  提高医保水平
  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尤其要防止群众因病致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防止农民因病致贫的有益举措。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上级要求,顺应群众意愿,进一步加大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门诊特殊病种救助机制,适当提高分段结报水平,推行农村住院医疗保险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程度,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主任会议后,市政府及时会同卫生医疗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型的农村大病住院医疗保险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外包”的形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创造出闻名遐迩的农村医保“江阴模式”。今年1月1日,新一轮农村医保开始实施,财政补贴标准有了大幅度提高,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进一步调整。新政策规定,市镇两级财政补贴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据测算,2005年度农村医保基金盘子近7000万元,其中市镇两级财政补贴占70%左右。另外,在原来对慢性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等参保者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一次性医疗补助的基础上,新一轮农村医保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疾病医疗补助的病种范围,扩大为慢性尿毒症、器官移植、精神病、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6种疾病,给予最高限额为1000-5000元的补助。新一轮农村医保还调整了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以下分段的结报补偿比例,补偿率由原来的22%左右提高到28%左右,让大多数患病住院的参保农民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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