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第161期

努力提高企业职工收入

努力提高企业职工收入

时间:2005-05-05 09: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按: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偏低,贫富差距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热点问题。研究企业职工收入,要放在合理分配政府与企业利益,落实企业自主权,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的背景下思考,拓宽思路,深化改革,调整政策,完善体制,建立职工收入的增长机制。
  一、近几年,企业职工的工资有了较多的增长,但是收入水平偏低,与中高收入阶层差距扩大的矛盾日益突出,劳资纠纷上升,已经成为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富民强市”目标,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提高企业职工的收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实效。2001年,全市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1413元,2004年达到17905元,年均增长15.45%。在企业座谈会上,工人们反映:纵向比,三年来工资年年有增长,职工是比较满意的;但是横向比,看看公务员和垄断性公用企业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心里很不平衡。就机关而言,2001年平均工资为2.97万元,2004年提高到了5.61万元,如果加上机关自发的奖金和津贴,三年翻了一番多。再看行业之间,最高的人均年收入10—13万元,而最低的纺织业,人均仅1.34万元,差距达到十倍之多!许多进厂二三十年的老工人,还不如这些部门和企业的新职工、辅助工。这几年,随着经营集团高收入阶层的出现,以及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商品房价格和“米袋子”、“菜篮子”的大幅涨价,广大工人群众的心理严重失衡,导致了劳资纠纷攀升。去年,劳动部门受理的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案有1700多件,是上年的一倍多。
  二、企业职工的收入增长显著低于经济发展速度,主要原因有三:税费负担过重;工资政策不合理;内部保障机制不到位
  去年,我市人均财政收入增长32.3%,规模以上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28.2%,而同期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6.7%,其中企业人均工资增长14.5%,明显滞后于生产和效益的增长。与上海、浙江相比,有较大的落差,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中,我市职工的工薪收入为8966元,低于上海4191元,低于浙江六市2149元。造成工资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是:
  (1)企业税负过重,职工加薪的空间很小。无锡的产业结构以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为主,近年来,随着原辅材料和工费成本的上涨,利润空间愈来愈小,效益低的企业要年年加薪水显得捉襟见肘。以机床厂为例,去年产量增长41%,销售额增长18%,利润却下降了17%,职工的工资增长了8.8%。我们随机抽查了国棉一厂、商业大厦、电力公司等6家企业,去年上缴税费40045万元,企业留利16087万元,职工分配34966万元,三者的比例是1.15:0.46:1。据光明内衣厂反映,该厂在转制的前一年,销售额为4.1亿元,上缴税金734万元。在浙江地区,企业普遍实行包税制,税负较轻。宁波的雅戈尔服装厂,销售额高达30亿元,缴纳税收仅200万元。这样看来,无锡企业的发展后劲不足,职工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
  (2) 计税工资偏低,已成为企业增资的政策性障碍。我市绝大多数企业实行的是计税工资办法,月收入的标准为960元,超过部分要交纳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设计的这项制度,始于经济体制转型初期,当时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主体,为了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多发工资侵蚀利润,税务部门用此来保护国家利益。目前,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低水平的计税工资,实际上起了遏制企业增资动力的作用,为企业,特别是私营业主对工人实行低工资提供了政策借口。在经济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沿用这项政策, 已经背离了设计者的初衷。
  (3)集体协商工资起步维艰,职工的收益权缺乏制度保障。国家和省的有关劳动法规都明确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就工资水平和劳动条件达成契约,这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制度保障。但十多年来,这项工作发展很不平衡,覆盖率很低。至今市本级实行的企业数不足百分之一,有的区还是空白点。由于企业没有工资保障机制,工人的加薪处于自流状态,或由经营者说了算,当工人不满时,往往采取过激行动来达到其目的。去年微型轴承厂的工人为了争取620元的最低月工资,就停产了两个多星期。
  三、 要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的增长机制,关键是政府部门不再包揽和干预企业的微观工资政策,而是着力于宏观调控,概言之:“保底、建制、让利”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在企业和 国家的分配关系上,交足国家税收后,余下的都是企业的,工资总额应允许税前列支。其二,在企业积累和职工分配关系上,通过集体协商来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凡是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股份公司,由董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这就要求企业建立起透明的、民主的工资机制。既有利于和谐劳资关系,而且也有利于企业的工资水平趋向行业的社会平均水平。从政府的层面上讲,对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应做好三件事:
  (1)定期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两年左右向社会公布一次,并监督企业执行,用以保护弱势群体。对效益差的企业,允许三至五年的过渡期,调整产品,更新技术,从而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升级。
  (2)推进企业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劳资双方共同协商劳动工资和劳动条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建立这样的工资机制,能维护广大工人的劳动权益,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全面推开。为此,企业、行业和地区都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3)通过调整税收政策给企业让利。近年来,财政收入,包括税收都大幅度上升,这都取之于企业。要增加职工收入,必须给企业松绑让利。假如参照外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税前列支后,让给企业和职工的一块税收,完全会从个人所得税和新生企业的税收中补偿回来,不用担心税基受损失。而且能够刺激企业增加投资,拉动个人消费。
  总之, 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只有通过改革的办法才能解决,舍此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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