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实施情况汇报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实施情况汇报
时间:2005-09-05 13: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的基本情况
(一)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50条”意见的贯彻落实
“50条”意见出台后,各市(县)、区和相关的28个市级部门迅速制订了贯彻落实“50条”意见的办法和措施。并把落实“50条”意见与推进自身工作相结合,积极改进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市中小企业局积极筹建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快建立健全市、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创业指导、项目推介、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
市发改委把创建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民营经济增长目标、民营企业投资目标、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标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环保局提出简化企业环保年审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排污申报年检、排污许可证年检三年内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市地税局突破政策局限,对高新技术企业首先实行计税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帮助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市质监局与深圳、上海等地科研机构合作,最大限度地帮助无锡民企规避国际技术壁垒。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创建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三年行动纲要》,全面规划了未来三年发展宏图。
(二)强化服务,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按照“50条”意见的要求,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环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致力于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受到企业欢迎。我市推出领导、有关部门与重点民营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以后,及时向企业传递信息,主动到挂钩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碰到的实际问题。市地税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转变机关作风,细化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告之、一次办结。市行政审批中心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一年来,取消了87项收费项目,降低了5项收费项目。
(三)抓好宣传引导,切实提高“50条”意见的透明度
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对“50条”意见进行专栏、专题、专版宣传,营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强烈氛围。向社会公开30多个部门落实“50条”的措施,接受媒体的监督。将“50条”意见以及有关部门的实施办法汇集编成《无锡市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政策文件汇编》,通过各种渠道,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投资者发放2万余册,并在“无锡市中小企业网”上登载,方便大家通过网站了解情况。
(四)开展专题督查,确保“50条”意见落到实处
今年三月,两办督查处、市监察局和市民营办联合对今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50条”意见贯彻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调查和研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评估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邀请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落实“50条”意见的看法和要求。邀请各市(县)、区,市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落实“50条”意见的工作情况。通过全面了解情况,汇总和分析相关情况,找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二、目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发展瓶颈类问题
1.担保难、贷款难问题依然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矛盾。我市贷款仍然过多地集中于大企业、大集团等规模以上企业,面广量大的正在成长中的中小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很大。担保公司放贷倍数小,目前仅为3—4倍,与一些发展较快城市的8—10倍相差甚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2.发展载体不能满足个体工商户的创业需求。近几年,无锡个体工商户在数量上看,没有大的突破,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中大量拆迁,市场、沿街店面等日趋减少。一些大型超市、连锁店陆续进驻锡城,原有小型商贸服务企业实力相差悬殊,生存不容乐观。
(二)政策落实类问题
1.国家政策出现的新变化,客观上影响了“50条”政策的落实到位。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1月24日颁布了《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去年要求新办商贸流通企业必须达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50人以上,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实际上抬高了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和兴办三产的门槛。
2.一些政策与现行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如“50条”中有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的政策,200万以下的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可三年分期到位的政策,民营企业开办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问题,民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等,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措施无法跟上,致使有关部门难以操作。
3.一些好的做法推行速度还不快,推广面还不宽。如“50条”中明确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但去年以来受益企业仅130多家,一些审批窗口还只起“收发室”的作用。还有一些部门虽已拟定了实施意见,但缺乏可操作性。
4.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尤其是对“50条”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民营企业了解政策的渠道不够通畅,政策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应,具体表现为小型企业对政策兴趣不大,农村企业缺乏了解,外来企业难以了解。
5.政策执行有差距。在具体工作中,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管理”得多,服务得少的问题。在治理“三乱”方面,虽然收费项目明显减少,但变相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对企业检查、收费过多的情况。
(三)历史遗留类问题
1.乡镇企业转制不彻底。目前我市很多民营企业是由乡镇企业转制而来,许多企业的土地、厂房、电力设备等产权仍属集体所有,企业只是租用,因而不能向银行作贷款抵押,加上租金逐年上升,企业经营成本加大,影响企业的发展。
2.企业登记不规范。目前我市工商登记在册的国有企业共有3万多家,但实际未改制国有企业仅余900家左右。一些企业性质长期没有变更。同时,我市各个疏导点已逐步形成欣欣向荣的“马路市场”,但由于涉及街道、工商、城管等各方面,目前营业执照不能正常发放,使得我市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计数小于实际数,影响了在全省的综合排名。
三、下阶段的对策措施
市委、市政府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无锡经济的成长点,倾注了很多精力。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存在的问题,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加强协调,着力解决瓶颈难题
1.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制订落实可操作的措施。一是在政策上不断深化完善,及时调整与形势发展和国家宏观政策不适应的政策。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及在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方面出台的新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服务。二是在政策的落实上求力度。参照南京、南通等地的实践经验,自下而上地试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科技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民营企业的政策,更好的营造“争当创业者和投资者”的氛围。对于计税工资等问题,建议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采取灵活处理、区别对待的原则,着重于解决问题。三是在政策的贯彻上求实效。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政策贯彻实施的情况,排查不足,用实践来检验政策,在实践中完善政策,真正让政策出效益。
2.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步伐,多方位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登记、征集、评价和发布一套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评价体系,形成无锡民营企业诚信信息库。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逃废金融债务、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的视情节轻重制定黑名单,引导企业规范运作,提高诚信度。二是兴建再担保公司。创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再担保公司,为现有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服务,形成风险共担机制,使担保公司资金运作更安全、规范,提高资金放大倍率。三是壮大现有担保公司。借鉴苏州、上海等地的做法,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纳入市重点扶持的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予以担保业务补贴,调动担保机构的担保积极性。四是扩大银企授信。继续组织好银企授信活动,引导银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
3.为民营企业构筑良好的发展载体。加快对各类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的步伐,促进民营企业向产业集聚化、企业集群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群为主体的特色工业集中区。加大力度培育一批专业市场,兴建一批有特色的集散市场、物流园区和商业街区,为民营经济提供载体和发展商机。
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对各类行业协会整合、协调,对那些影响广泛、集聚度高的行业,要把政府不该管,但企业和社会需要有人管的事务;政府需要管,但是单靠政府难以管好或者管理效率较低的事务;企业有需要,但单个企业难以做好的事务,交给或委托行业协会去做。
(二)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贯彻向区域以外要空间、向集约用地要空间的发展思路,加强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土地,适度提高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土地效益。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借鉴南京、南通等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通过向省争取、市财政逐年增加等途径,不断加大扶持和考核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协调安排、组织实施、拨付办理和跟踪管理等工作,确保财政支持更加有效地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
3.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有关部门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搞好配套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把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低、高能耗的项目向外转移,到资源所在地建立原料基地,到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分厂和营销机构,积极参与外地的国企改革,进行低成本扩张。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发展、海外合作等多元方式,实现国际化经营。
4.打造新形势下招商引资的新模式。致力于引进“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科技含量”和“低能耗、低污染、低占地”的“三高三低”项目,执行严格的产业能耗标准,坚决控制引进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和生产方式落后、技术档次低、产品质量差的项目。在培育新兴产业上下功夫,优化无锡经济发展的产业布局。
(三)加强引导,帮助民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推动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结合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引导民营企业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诚信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提高企业家素质。加强和做好对企业家的培训工作,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确立更高的目标定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商业头脑和全球战略眼光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
3.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加大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加快资本、技术、品牌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构筑高新技术与实用技术统筹发展的队伍结构,形成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多样发展的竞争结构。
4.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及时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信息库,搭建“筑巢引凤”平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引导企业办学习型企业、育知识型员工,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50条意见的基本情况
(一)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50条”意见的贯彻落实
“50条”意见出台后,各市(县)、区和相关的28个市级部门迅速制订了贯彻落实“50条”意见的办法和措施。并把落实“50条”意见与推进自身工作相结合,积极改进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市中小企业局积极筹建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快建立健全市、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创业指导、项目推介、信息咨询等各项服务。
市发改委把创建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民营经济增长目标、民营企业投资目标、民营企业的研发投入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指标和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环保局提出简化企业环保年审手续,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排污申报年检、排污许可证年检三年内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市地税局突破政策局限,对高新技术企业首先实行计税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帮助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市质监局与深圳、上海等地科研机构合作,最大限度地帮助无锡民企规避国际技术壁垒。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创建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三年行动纲要》,全面规划了未来三年发展宏图。
(二)强化服务,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按照“50条”意见的要求,市各有关职能部门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环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致力于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受到企业欢迎。我市推出领导、有关部门与重点民营企业挂钩联系制度以后,及时向企业传递信息,主动到挂钩企业开展现场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碰到的实际问题。市地税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转变机关作风,细化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告之、一次办结。市行政审批中心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一年来,取消了87项收费项目,降低了5项收费项目。
(三)抓好宣传引导,切实提高“50条”意见的透明度
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对“50条”意见进行专栏、专题、专版宣传,营造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强烈氛围。向社会公开30多个部门落实“50条”的措施,接受媒体的监督。将“50条”意见以及有关部门的实施办法汇集编成《无锡市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政策文件汇编》,通过各种渠道,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广大投资者发放2万余册,并在“无锡市中小企业网”上登载,方便大家通过网站了解情况。
(四)开展专题督查,确保“50条”意见落到实处
今年三月,两办督查处、市监察局和市民营办联合对今年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50条”意见贯彻情况进行了专题督查。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调查和研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评估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邀请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落实“50条”意见的看法和要求。邀请各市(县)、区,市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落实“50条”意见的工作情况。通过全面了解情况,汇总和分析相关情况,找准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
二、目前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发展瓶颈类问题
1.担保难、贷款难问题依然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矛盾。我市贷款仍然过多地集中于大企业、大集团等规模以上企业,面广量大的正在成长中的中小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很大。担保公司放贷倍数小,目前仅为3—4倍,与一些发展较快城市的8—10倍相差甚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
2.发展载体不能满足个体工商户的创业需求。近几年,无锡个体工商户在数量上看,没有大的突破,主要原因是城市建设中大量拆迁,市场、沿街店面等日趋减少。一些大型超市、连锁店陆续进驻锡城,原有小型商贸服务企业实力相差悬殊,生存不容乐观。
(二)政策落实类问题
1.国家政策出现的新变化,客观上影响了“50条”政策的落实到位。如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1月24日颁布了《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去年要求新办商贸流通企业必须达到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50人以上,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实际上抬高了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和兴办三产的门槛。
2.一些政策与现行法规之间存在矛盾。如“50条”中有鼓励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的政策,200万以下的新办企业注册资本可三年分期到位的政策,民营企业开办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问题,民营企业实行计税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等,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措施无法跟上,致使有关部门难以操作。
3.一些好的做法推行速度还不快,推广面还不宽。如“50条”中明确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但去年以来受益企业仅130多家,一些审批窗口还只起“收发室”的作用。还有一些部门虽已拟定了实施意见,但缺乏可操作性。
4.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尤其是对“50条”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民营企业了解政策的渠道不够通畅,政策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应,具体表现为小型企业对政策兴趣不大,农村企业缺乏了解,外来企业难以了解。
5.政策执行有差距。在具体工作中,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管理”得多,服务得少的问题。在治理“三乱”方面,虽然收费项目明显减少,但变相收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对企业检查、收费过多的情况。
(三)历史遗留类问题
1.乡镇企业转制不彻底。目前我市很多民营企业是由乡镇企业转制而来,许多企业的土地、厂房、电力设备等产权仍属集体所有,企业只是租用,因而不能向银行作贷款抵押,加上租金逐年上升,企业经营成本加大,影响企业的发展。
2.企业登记不规范。目前我市工商登记在册的国有企业共有3万多家,但实际未改制国有企业仅余900家左右。一些企业性质长期没有变更。同时,我市各个疏导点已逐步形成欣欣向荣的“马路市场”,但由于涉及街道、工商、城管等各方面,目前营业执照不能正常发放,使得我市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计数小于实际数,影响了在全省的综合排名。
三、下阶段的对策措施
市委、市政府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无锡经济的成长点,倾注了很多精力。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存在的问题,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加强协调,着力解决瓶颈难题
1.加强对政策的研究,制订落实可操作的措施。一是在政策上不断深化完善,及时调整与形势发展和国家宏观政策不适应的政策。深入理解和贯彻落实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意见及在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方面出台的新举措,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服务。二是在政策的落实上求力度。参照南京、南通等地的实践经验,自下而上地试行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科技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创办民营企业的政策,更好的营造“争当创业者和投资者”的氛围。对于计税工资等问题,建议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采取灵活处理、区别对待的原则,着重于解决问题。三是在政策的贯彻上求实效。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政策贯彻实施的情况,排查不足,用实践来检验政策,在实践中完善政策,真正让政策出效益。
2.加快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步伐,多方位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登记、征集、评价和发布一套完整的、具有权威性的评价体系,形成无锡民营企业诚信信息库。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逃废金融债务、偷税漏税、制假售假的视情节轻重制定黑名单,引导企业规范运作,提高诚信度。二是兴建再担保公司。创办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再担保公司,为现有的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服务,形成风险共担机制,使担保公司资金运作更安全、规范,提高资金放大倍率。三是壮大现有担保公司。借鉴苏州、上海等地的做法,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纳入市重点扶持的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予以担保业务补贴,调动担保机构的担保积极性。四是扩大银企授信。继续组织好银企授信活动,引导银行加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
3.为民营企业构筑良好的发展载体。加快对各类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的步伐,促进民营企业向产业集聚化、企业集群化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群为主体的特色工业集中区。加大力度培育一批专业市场,兴建一批有特色的集散市场、物流园区和商业街区,为民营经济提供载体和发展商机。
4.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对各类行业协会整合、协调,对那些影响广泛、集聚度高的行业,要把政府不该管,但企业和社会需要有人管的事务;政府需要管,但是单靠政府难以管好或者管理效率较低的事务;企业有需要,但单个企业难以做好的事务,交给或委托行业协会去做。
(二)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贯彻向区域以外要空间、向集约用地要空间的发展思路,加强土地整理、盘活存量土地,适度提高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指标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土地效益。
2.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借鉴南京、南通等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通过向省争取、市财政逐年增加等途径,不断加大扶持和考核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协调安排、组织实施、拨付办理和跟踪管理等工作,确保财政支持更加有效地促进民营经济更快发展。
3.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有关部门要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搞好配套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把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低、高能耗的项目向外转移,到资源所在地建立原料基地,到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分厂和营销机构,积极参与外地的国企改革,进行低成本扩张。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发展、海外合作等多元方式,实现国际化经营。
4.打造新形势下招商引资的新模式。致力于引进“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科技含量”和“低能耗、低污染、低占地”的“三高三低”项目,执行严格的产业能耗标准,坚决控制引进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和生产方式落后、技术档次低、产品质量差的项目。在培育新兴产业上下功夫,优化无锡经济发展的产业布局。
(三)加强引导,帮助民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推动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设。结合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引导民营企业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诚信形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提高企业家素质。加强和做好对企业家的培训工作,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家确立更高的目标定位,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商业头脑和全球战略眼光的新生代民营企业家。
3.实施品牌带动工程。加大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加快资本、技术、品牌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构筑高新技术与实用技术统筹发展的队伍结构,形成做强做大做精做专多样发展的竞争结构。
4.实施“人才驱动”战略。及时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政策,建立人才信息库,搭建“筑巢引凤”平台,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引导企业办学习型企业、育知识型员工,以人为本,切实加强企业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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