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第164期

让好人当人大代表

让好人当人大代表

时间:2005-11-04 10: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来,屡见媒体频发人大代表犯罪的新闻,让人惊诧喟叹!人大代表理应是人民中的优秀公民,如今怎么让坏人充斥其间,实在令人深思。
  且看近段时期披露的案例:山东临沂市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野蛮打骂空姐,并唆使同伙殴昏空警;湖南人大代表李文革,以非法手段攫取的豆腐渣工程使20名年轻消防官兵死于非命;辽宁人大代表侯建军,为了几句口角,用吉普车像兵痞那样疯狂追撵一位老汉,将老汉轧死于大庭广众之下。还有“陕西一人大代表打人被捕”、“周至县人大代表打伤西农专家”……稍做点网上搜索,便可找到此类奇文网页,恕不赘举。
  倘将犯罪的人大代表作个排队归类,主要集中在两类人中,一是有钱人,他们大多是企业家、老板、行业精英等社会名人:二是当官的,既是官员又当代表。为何让那么多坏人当了人大代表?分析起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原本不错的,后来变坏了。比如王廷江,为了致富造福一方,牺牲和奉献了自己的利益,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后来权欲膨胀了,目空一切了,骄横跋扈了;另一种是原本就是坏人,是混进来的。比如已经正法的沈阳市人大代表刘涌,原本就是沈阳的地头恶霸“黑老大”,通过种种手段钻进了人大。
  保障人大代表队伍的纯洁性,让好人当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应当具备品德最好、人格最高尚的素质。对于前一种,只要对人大代表实行有效监督制约,凡变坏了的坚决依法罢免就是了,这很正常。对后一种混进来的坏人,表明人大选举本身存在着严重的漏洞。人大代表应当来自于人民,人民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可如今人大代表大多是由组织统筹安排配置的模式,出于对财源、政绩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考虑,片面以经济贡献大、社会知名度大等作为入选资格,而置政治道德素质、参政议政能力于不顾,自上而下确定候选人。虽有“预选”、“另外提名”、“差额选举”之类民主的配件,但事实上却限制了选民的自由空间,选民投下的是有权而有限、神圣又无奈的选票。尽管领导“钦定”意图得到了“落实”,却难免让一些素质低下、心怀私欲而又善于伪装的不良之徒钻进了人大。如此,发生人大代表频频犯罪也就不足为怪了。
  把好人大代表的民主选举关,摒弃组织安排配置的模式,真正实行竞争选举的宪政改革是当务之急。让好人当人大代表,人民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代表屡出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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