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第164期

努力化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努力化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时间:2005-11-04 10:21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我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渴望医疗服务费用下降的期盼相比,“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其中,六大症结是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主要原因: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目前, 各种优势医疗资源向少数大医院倾斜的倾向日趋明显,名医、专家、“高、精、新”的医疗设备和技术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上医院,而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机构因政府投入的严重不足发展缓慢,无法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患者只好舍近求远到大医院就医问诊。大医院的功能应是收治危重病人和疑难病人,但现在却在收治大量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其结果既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又增加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医疗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从城市来讲,2004年市区职工的参保率为98.5%,职工人均医疗保险费为1036元,但个人自付比例明显过高,几近50%。医保资金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一边是群众抱怨看不起病,另一边却是高达2个多亿的医保资金沉淀。此外,城市中的无业人员、待业人员、部分失去劳保待遇的下岗职工、大中专学生以及外地流动人口,目前尚未列入医保范围。从农村来讲,2004年底全市农民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比例达到95.7%,但人均筹资为60.6元,平均结报比例为19.7%,受益面仅为5.17%,医保水平农村与城市之比为1:27。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疾病谱中的慢性病和大病逐渐增多,群众一旦生了大病,许多家庭无力承担,即使医保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往往也是杯水车薪。
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机制不够合理。国家和省明确规定政府投入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市、县(区)医疗机构的补助标准不低于人员经费的50%;乡镇卫生院全民所有制人员实行全额补助。但 2004年我市财政实际拨款仅为7.57%。为了维持自身的运行和发展,医院一方面通过加强软硬件建设和投入,希望赢得更多的就医人群;另一方面,采用开大处方、卖贵重药、大量使用价格虚高的一次性医用耗材等“以药补医”办法,使就医群众不仅要负担医药成本,还要负担医院的部分工资福利、负债还贷成本等。
  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领域秩序较乱。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虚报成本,造成定价虚高;一些医用器材几经转手,层层加价,暴利惊人。调查发现,药厂要想把药品、医用器材销售到医院,除了要付给经销商、医药公司、医院、医生等明的或暗的费用外,还要为每一个环节付出“公关费”。所有这些费用最后全都累积到了药品零售价格中,群众看病焉能不贵?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药品、医用器材的价格越高,各个环节的获利空间就越多,致使现在的药品、医用器材不是越便宜越好销,而是越贵越好卖。一些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常将一些常用药品改头换面申报为新药,而一旦成了“新药”、“特药”,立马身价百倍。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在医护人员薪酬与业务收入相挂钩的政策机制下,一些医院千方百计拉病人住院及分解住院、空挂住院以取得医保收入的现象时有发生;医院不合理检查还相当严重,不分病情的大检查、重复检查现象较为普遍(当然也有医生为规避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而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成份);由于药品收入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滥用高价新特药或进口药、滥用抗生素、“小病大处方”、吃回扣、拿红包等现象屡禁不绝。
  人们的就医观念存在误区。一是医保政策改革前后反差较大,少数群众的思想观念一时难以扭转。从看病不要钱到个人负担将近3/5,少数群众在惯性思维的影响下对现行的医改政策难以接受。二是医疗需求提高,促使医疗费用进一步增加。一些群众不管大病小病,大多选择到大医院就诊,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三是医疗消费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医疗消费是不由人们选择的被动消费,生了一些特殊的病或较大较重的病,由不得病人的意愿和经济条件限制,必须接受大医院的治疗,必须花大钱。再加上大量先进的诊疗技术如CT扫描、核磁共振、ECT、介入治疗等应用到医疗领域,使人们的医疗消费不能和单纯的物品消费一样体现层次性,从而对一些中低收入乃至无收入者就构成了明显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感受看病难和贵,是当今社会群众生理、心理和经济等承受压力的第一信号,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医疗卫生服务看经济发展成果,看政府管理能力,看党风政风建设,看社会和谐公平。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共同努力。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建议:
  放大参保范围提高医保标准,完善医保收支政策。要在城镇居民的未参保人员中,建立起不低于农村大病统筹的医保机制,真正做到应保尽保。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适度提高医保水准。要完善收支政策,改变病人费用结算方式,积极试行按病种结算;取消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需个人自负起付费的规定。要协调好医疗机构、病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减少群众的自负比例。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凸现医疗卫生公益性质。财政支出安排应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应急事件抢救处理、基本医疗保障、卫技人员培养、高新医疗技术应用、社区(农村)基层卫生条件建设和困难弱势对象等方面倾斜,充分展示政府在医疗卫生公益性质中的主导地位。与此同时,放开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积极扶持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通过公正、公平、有序的竞争,降低医疗费用,惠泽民众。
  构建社区(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强化“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社区(农村)医疗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进度要加快,质量要提高,管理要规范,服务要主动。可采用延长高级职称医护人员退休年限、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之前到社区服务和帮助培训全科医生等办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要把社区(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定点范围,降低群众诊治费用的自负比例,引导和鼓励群众小病医治进社区。
  强化管理和服务,遏制医疗费用增幅。实行二级以上医院大型设备检查报告通用制,切实降低患者重复检查的负担。取消病人住院单位证明制度,减少患者的麻烦。学习中山市和我市四院、新区医院的先进经验,由卫生部门和医管中心牵头组织一批富有临床经验的专科名医,制订常见病、多发病的单病种高、中、低价诊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医院要首推安全、有效、廉价的诊疗方案。扩大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的范围。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整个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并努力做到逐年有所下降。与医保部门共同探索,扩大住院病人“弹性结算”范围,杜绝推诿住院病人的现象。
  不断扩充慈善基金,增强对特殊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能力。今后每届政府在任期内要牵头搞1—2次慈善基金的筹集活动,并成为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平时要鼓励各类企业、社会机构和个人的捐助,并落实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要加大对慈善医院的投入和政策扶持,使其功能与承担的义务相匹配。要扩大对大病救治、因病致贫、低保贫困人口和无业人员实施医疗救助的范围,逐年提高扶持率。救助标准要随着基金扩充量的增加而适时提高。
  整顿药品购销秩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和价格合理。医药流通环节上的企业要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购销价格政策,减少流通环节,不售伪劣药品,取信于民。政府各执法机关要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惩处违反价格政策、与民争利、销售伪劣药品和虚假医药广告的行为,维护医药流通秩序的正常和安全,不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害。
  开展全民健身卫生运动,有效预防疾病。生命在于运动,长寿在于健康。有效化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途径在于不生病或少生病,减少财富在投医问药方面的流失。为此,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健身卫生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要广泛开展疾病预防知识教育,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及个人卫生习惯,呵护环境,保护生命。要扩大医保政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价格改革政策宣传的力度,扩大群众的知晓面,使群众医疗信息弱势地位得到有效改变。允许在个人医保帐户中支付健康体检费用。引导有条件的群众进行健康投资,化解治病风险。
  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缓解群众看病“难”和“贵”。发改委、卫生、劳动和社保、药监、质监、财政、物价、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优化我市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使医疗卫生事业得以健康快速发展,使人民群众看病“难”和“贵”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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