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总第167期

“包青天”与“法青天”的较量

“包青天”与“法青天”的较量

时间:2006-05-08 11: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青天”在词典里的解释有两种:①指晴朗的天空;②比喻清官。“包青天”即包拯,又名包公,铁面无私的清官典型,本文的“包青天”非指包拯个人,而是泛指清官。“法青天”是笔者的提法,意指法律的天空,喻法制社会。
  之所以将两者联系起来,是由两位“老信访”引起的。称两位是“老信访”名副其实。一位姓吴,年近六旬的老太,为十年前的离婚案到处申诉、信访,每次总是匆匆地来,说完请求就走,过两天又来,重复请求,然后又匆匆地离开,这种情形持续了六年以上时间了。另一位姓谢,是个老头,为四年前的拆迁案,来回奔走于区法院、区人大、市法院、市人大,每次总是一上班就候着你,然后就展开一大包资料滔滔不绝,临走总表示他有证据没说,要整理一下再来,过个十天半月又来,再说个半天,临走又表示还有证据还要再整理一下,而所谓的证据就是把相同的内容改变一下顺序再写一遍。两位信访者的共同点是:每次几乎重复同样的话题,听不进任何解释,常常叹气说现在官官相护。看他们那架势,信访行为似乎还将无休止地进行下去,真可谓“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望着他们固执的背影,笔者眼前总会浮现出电影电视中出现了多次的情景:封建社会,冤假错案,百姓四处伸冤,受尽百般磨难,最终清官出现,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皆大欢喜,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如今人们遇到麻烦,要打官司了,还是有人很自然想到要找“包青天”。甚至一些人输了官司,并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没有遇到“包青天”,于是四处上访,其真正目的是希望找到一位心目中的“包青天”。前文所述的两位就是这样的典型。明明是自己缺乏法律证据或证据不全,却认定是法官判决有问题,甚至认定法官受了对方当事人的恩惠。
  笔者困惑的是:至今年,我国的“普法”工作已进行了二十年,依法治国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也有近十年时间了。近几年,国家几乎每年都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出台一批新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一批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普及,人们的法制观念也加强了,一个现代化法制社会已初具雏形。但现实生活中,当人们遇到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大部分人关心的并不是法律如何规定,而是担心会遇到什么样的法官。甚至有人说:法律是法律,可到了法庭上怎么适用还得看法官。不可否认,现代社会的确存在着某些不良现象,但毕竟是少数。而且,随着法律制度日渐健全,这样的现象应该会越来越少。但现实中,“包青天”远比“法青天”更深入人心。“包青天”的魅力究竟何在?
  “包青天”是我国封建社会清官的典型。封建社会是人治社会,处理问题因人而异,权威性不强,案件的判决往往取决于执法者的个人素质。当时虽然也制定了一些法律条文,但这些所谓的法律首先内容相当简单,通常是一些伦理道德的体现;其次从效能上来看,达官贵族们往往享有法律之上的特权,皇帝更是可以“任心而为”。但我们也不该忽视,在人治社会,执法者只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就能灵活机智地处理问题,由于没有严格的约束,处理起来可以更加人性化。“包青天”情结千百年来如此深入人心其原因可见一斑。
  “法青天”,法治社会,法律至上,法律的本身就代表着公平、公正,权威至高无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与人治社会相比,法律相对稳定,社会井然有序。但不可否认,由于社会飞速发展,法律经常会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而且由于法律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使法律在具体操作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些法律条文往往还制定了一些酌定情节,如何把握其中的尺度,也是摆在执法者面前的难题。更何况,法律与道德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合情合理却不合法的现象在现代社会普遍存在。
  “包青天”与“法青天”的较量,说到本质上,是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较量。如前文所述,人治与法治都有利与弊,如何取两者之利避两者之弊,这才是笔者真正困惑的问题。
  近期,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主张。在当前,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领域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出现了混淆,拜金主义、极端享乐主义、不讲信用的现象层出不穷。如果单纯依靠法律,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这种道德层面的意识,只能通过道德的手段来引导。以德治国,执政者凭其高尚的道德品质、个人素质处理问题,这是古而有之的,德高望重者服人心。在现代社会,某些时候,我们依然还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方法。但一个人如果没有相关的制约机制,很难保证其不受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影响。而这样的制约机制只能是法律。故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必须相辅相成。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这一科学论断,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笔者在为这一科学论断鼓掌的同时也相信,今后本文所述的“老信访”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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