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总第168期

让村民作主

让村民作主

时间:2006-07-08 12: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锡山区安镇镇人大,始终把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动力。

  民主选举,选出我们满意的“村官”

  “同志,我儿子不在家,他没有委托我投票,所以等他回来后再填吧。”这是在安镇第七届村委会选举中常会遇到的场景。它让选举工作人员深切感受到群众民主选举意识的日益提高,只有让百姓选出自己满意的“村官”,才能使村委工作做到与群众同心、同向、同为,更好地致富一方。深刻认识到这一点的安镇镇人大,面对区划调整、行政村合并的新形势,审时度势,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指导和监督,保证群众意愿的实现。为搞好选举,安镇镇人大成立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民主选举的重要意义,举办业务培训班……为使选举工作更规范,镇民政办按照镇人大要求,将各种选举资料汇编成《选举主要工作和操作方法》,下发基层各村(居)委会,明确工作要求。同时,在镇村机构精简、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抽调多名镇机关干部担任驻村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选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选举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各村也纷纷做好宣传工作,运用黑板报、画廊、村务公开栏广泛宣传选举法规、程序和办法,坚持做到家喻户晓。经过民主推选换届选举委员会、民主选举村委候选人、差额产生村委会成员和设立中心投票站等严格的选举程序,群众充分行使神圣的民主权利,按自己的意愿投下庄严的一票。“阳光操作”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150人,包含了社会各个阶层,平均年龄在45岁,高中、大专文化以上的占80%。可以说,从年龄、知识和班子结构上看更趋年轻和合理,让基层群众满意。当选的“村官”们通过这种严肃严格的选举形式,也深知自己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更自觉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努力当好人民的“公仆”。

  民主决策,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

  村里的事情只有让村民知晓、参与,才能激起村民强烈的主人翁意识,以村为家。有这样意识的村委,才能真正成为讲民主、有活力、能领导和管理农村经济文化建设的自治组织。安镇镇人大在致力于推进村民自治进程中,强化对村委干部培训,通过提高基层干部的村民自治意识,改变过去有些村干部遇事不愿和村民商量,习惯于行政命令等现象。同时,督促政府民政部门,把实行基层民主决策的重点放在完善村民自治的组织网络,发挥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骨干桥梁作用上。他们首先抓好村民小组长的队伍建设,明确规定了村民小组长的当选条件、例会制度和考察制度。村委会每月召开小组长工作例会,及时通报近期工作,听取社情民意的反映。二是推选好村民代表。按10-15户1名的比例把群众中有威信、工作热情高、有一定文化素质的同志推选为村民代表,有效地解决了目前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村民参政议政不力,村民大会开不起来的问题。三是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报告村委预决算、村务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及公共事业的发展情况,讨论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甚至连低保对象的确定也都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

  为了解村民自治工作的落实情况,镇人大还会同民政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并且注意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展开。去年8月组织各村(居)委会到村民自治的先进典型年余、先锋及谢埭荡村观摩学习,从而进一步增强了村委会工作的凝聚力、号召力,也使村委工作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对村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村委决不含糊,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谢埭荡村,由于村里渔民较多,而70%的渔民信仰天主教,每周做礼拜要往较远的市区跑,实在很不方便,在渔民的建议下,村委会多方筹措,终于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了一座天主教堂。村民参与决策,使许多诸如征地拆迁等历来让村镇干部头疼的问题得以迎刃而解。

  民主管理,一起参与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如何进一步引导村民增强民主管理的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村里的大小事务?安镇镇在镇人大的督查下,首先从村务公开入手,敲开民主管理的大门。据了解,安镇100%的村都做到了村务公开,村务公开栏中每半年公开一次财务情况,内容从吃、喝、车旅费到每个村干部的工资收入。进入每个村委会,你会发现,内容涉及村委工作,各种大小记录本、村务来信来访、特困户定补、治安调解、土管村建规划在内的村务档案及台账资料齐全,管理有序,谁都可以来查阅。通过建章立制约束村委会干部的言行,也是该镇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换届选举后,安镇镇及时发文,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干部勤政廉政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统一制框上墙,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各村都相应建立了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建立了村民代表议事室等。镇人大去年2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26个自然村、3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的建章立制工作进行了督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评分数等形式,促进各村民主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安镇村民民主管理、自治机制的建立,密切了干部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农村稳定,有力推动了安镇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管是近年来大规模的市政开发建设、征地拆迁、环境整治工作,还是计生管理、征兵服役、治安调解等涉及民生民利等问题,大都得到顺利解决,充分凸显了民主管理的巨大作用。在安镇的很多自然村里,干群关系融洽,所有人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村务管理,大伙齐心合力朝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大步迈进。拿经济实力较强的先锋村来说,每年年初会根据村民代表的意见确定6件实事,近两年来,在村民建议下,村委会投资290多万修筑贯通全村的水泥路,村村户户通了自来水;建设了3个老少同乐园,年年有几十万元用于村民业余活动;全村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每月都可以领取到60元的补助费;全村大病医疗保险普及率达到100%。先锋村去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村”。一些经济实力相对薄弱的村,村委会也会尽力为村民们办一些实事、好事。

  民主监督,深入每个村民观念中

  民主监督是体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标志。安镇镇人大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在村民自治中发挥好监督作用。早在2002年,镇人大就在全镇积极推行和全面监督“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这一法条的实施,并进一步推广到了各个村民小组长的产生和监督。通过积极的探索,总结出了一套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一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人大把村民自治与村委工作目标考核挂钩,监督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完善各项政策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加强村务公开的监督。村务公开是深化村民自治的一项重要措施。镇人大每年都定期组织代表对各村“三务公开”(村级党务、村务、财务)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今年3月份,镇人大对全镇70%的自然村村务公开状况进行检查,并从实际出发,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反馈给镇政府和村委会,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为完善和深化这一制度,今年又下发《关于在全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了统一制式样表,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三是完善对村干部的评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工作情况作出实实在在的评价,提出批评意见,对两次评为不合格的村委干部作出处理。评议增强了村干部的公仆意识,对自身要求更严了,为民办事更实了。去年,在镇人大的指导下,安镇镇26个自然村,就有20个村对村干部进行了一到两次的民主测评。四是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宣传和培训,把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理念深深植入每位村民的观念之中,让他们知道如何通过正当途径行使自己的权力,而不是通过“一闹、二吵、三告状”等制度外的方式来实现政治参与,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发展。走进安镇大大小小的自然村,你会发现一片和谐的景象,没有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问题引起群众上访,群众对村务公开满意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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