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时间:2006-07-08 12:2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最近,在于顺源副主任带领下,我们对消防法及省消防条例执行情况作了调研。总的感到,近几年,市政府加强领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无锡”建设,逐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点隐患的新机制,贯彻消防法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我市消防事业的发展、消防法律的实际遵守和执行,与法律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消防法制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不够强,与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不相适应。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指导思想上没有把消防建设放上重要位置,一遇矛盾就要求既定的消防规划布局“服从调整”,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偏向,客观上使消防建设被相对“边缘化”,明显影响了消防事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消防联席会议”法律制度功能不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协调不够有力,相关责任部门法律责任意识不强,缺少“一盘棋”思想,不能积极配合、支持消防主管机关工作。
二是消防规划建设落实难,与消防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既定的规划布局在实施中问题明显:定点“不定”。如蠡湖新城消防中心站及大学城消防站建设,站点位置被长时间、反复更改,已偏离合理方位,且工程迟迟不能启动,中心商务区消防站建设也是启动难;天然水源消防取水点建设不落实。为中心商务区规划的沿古运河9个取水点,只勉强建了1个。宜兴市天然水取水点建设也基本不落实;道路建设中公共消防设施常被“打折”,没有切实按照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竣工时也未依法通知消防部门验收。
三是消防装备相对落后,与扑救现代城市大型和特种火灾需求不相适应。近年城市建设高速发展,但缺少用于抢险救援和高层、地下、化工等大型、特种火灾扑救的大功率、重吨位高喷车、云梯车等必要装备,水上以及航空消防装备基本上是空白,战士防护装备尚缺乏,难以适应现代高难险火灾及减少损失的实战需要。
四是农村消防工作较薄弱,老人儿童死亡率高,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法律宣传教育不普及,群众防火安全意识较弱。一些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缺乏用火用电用气的基本安全常识,2005年全市火灾共死亡29人,其中农村老人死亡达14人。去年5月31日一天内宜兴市就有2位老人因在田里烧秸秆被浓烟火呛死。镇区消防规划不落实。工业区与居民区混建,新建改建道路、水电设施没有依法同步建设消防设施,新建工业园不建消防栓等情况较普遍,个别乡镇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率达70%以上,另不注意天然水源保护使之大量丧失。去年宜兴天音化工、胡埭精细化工爆炸火灾和今年江阴倪家巷纺织企业火灾(最近天音化工厂实验室又发生爆炸),这三家企业厂房安全均未经消防审核。消防力量较薄弱,企业防火措施不到位。派出所在监管基层消防中,其基本装备和专业素质跟不上;有的镇化工企业区的消防民警缺乏消防专业知识,难以胜任监督检查和宣传的职责。石化企业生产没有按照要求使用防爆器具,有的职工不会操作消防器材、违规用电等。
五是一些消防隐患突出而整改难,与平安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商业“三合一”问题突出。现有成片商业“三合一”716处,沿街分布的3830处,住宿达53000多人,是近年火灾多发高发点,由于其成片密集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日趋大型化、高楼层化的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发展快,对应急时人员疏散和灭火扑救非常不利。另外中小型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整改反复大,屡犯不改违法情况多;消防通道阻塞不畅堪忧。原红梅市场等搬迁至新招商城后,市场内摊位兼作仓库占道经营,使火灾隐患依旧明显。各种区间道路小径常见擅自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居民小区夜间占道停车等消防通道不畅问题未能很好解决。
实施消防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发展的基本保证,是建设“平安无锡”和创建“最安全地区”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建议:
要强化消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要从建设“法治无锡”上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组织学习宣传消防法,增强全社会消防法治观念,落实责任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督促规划落实,狠抓建设项目源头审批和竣工验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执法效率;法制宣传、劳动、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主动积极为消防事业发展服务,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工作合力。
要全面落实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公共设施建设。一是要切实依据消防规划布局加快消防站定点和建设,如蠡湖新城消防中心站和中心商务区消防站建设;二是整改落实中心商务区规划定点的9个古运河消防取水码头建设问题,包括配套的停车场。对于主要道路消防设施布点不足或不规范问题也要尽可能增加补足,落实消防栓建设维护责任制,保障完好率;三是在市重点工程实际施工中,要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切实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并在工程竣工时通知消防部门参加验收。
要加大消防装备投入,进一步提高消防现代化水平。要按照法律和“两个率先”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城乡消防发展要求,采用先进消防技术,努力增添先进装备,以装备现代化来保证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当务之急是增添急需的扑救超高层建筑和大型石油化工火灾的登高云梯车和特种消防车辆以及战士安全防护装备。重视航空和水上及无锡机场的消防建设。
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保护老人和儿童生命安全。应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及出租户流动人员儿童火灾死亡率高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要依法根据农时和季节,落实责任,加强农村防火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要禁止老年人从事烧秸秆等用火农活,改善老年人居住和生活条件,改变老年人单独居住耐火性差老屋的情况。消防部门要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一起,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重大事故。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依法落实乡镇消防规划和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对经济相对落后的要帮扶及时增添更新基本装备。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特别是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集中园区的派出所消防民警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要加大重点消防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大对商业“三合一”隐患整治,一方面宣传教育,一方面集中治理,对隐患严重的要限期整改;二是对高层大型化公共娱乐休闲场所要加强限制和规范,严格禁止设立三层以上新场所,对已有的制订规划逐步转移,同时落实好消防措施;三是更加重视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不畅通问题。如对新建小区停车库闲置而业主无序停车问题,可以督促开发商以合理价格尽快出售或者出租。纠正清除违法擅自设置的各种通道障碍。
要适时制定地方性消防法规,进一步推进消防法制建设。国家法律和省法规对消防工作作出了全面、原则性的规范,但对许多具体问题无法一概而全,根据我市实际确有不少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尚无法可依,因此,根据上位法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更紧密地联系我市实际,从更有利于解决具体问题出发,制定我市消防地方性法规已经具有一定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消防法制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不够强,与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不相适应。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指导思想上没有把消防建设放上重要位置,一遇矛盾就要求既定的消防规划布局“服从调整”,有“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偏向,客观上使消防建设被相对“边缘化”,明显影响了消防事业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消防联席会议”法律制度功能不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协调不够有力,相关责任部门法律责任意识不强,缺少“一盘棋”思想,不能积极配合、支持消防主管机关工作。
二是消防规划建设落实难,与消防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既定的规划布局在实施中问题明显:定点“不定”。如蠡湖新城消防中心站及大学城消防站建设,站点位置被长时间、反复更改,已偏离合理方位,且工程迟迟不能启动,中心商务区消防站建设也是启动难;天然水源消防取水点建设不落实。为中心商务区规划的沿古运河9个取水点,只勉强建了1个。宜兴市天然水取水点建设也基本不落实;道路建设中公共消防设施常被“打折”,没有切实按照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竣工时也未依法通知消防部门验收。
三是消防装备相对落后,与扑救现代城市大型和特种火灾需求不相适应。近年城市建设高速发展,但缺少用于抢险救援和高层、地下、化工等大型、特种火灾扑救的大功率、重吨位高喷车、云梯车等必要装备,水上以及航空消防装备基本上是空白,战士防护装备尚缺乏,难以适应现代高难险火灾及减少损失的实战需要。
四是农村消防工作较薄弱,老人儿童死亡率高,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相适应。法律宣传教育不普及,群众防火安全意识较弱。一些群众特别是老人儿童缺乏用火用电用气的基本安全常识,2005年全市火灾共死亡29人,其中农村老人死亡达14人。去年5月31日一天内宜兴市就有2位老人因在田里烧秸秆被浓烟火呛死。镇区消防规划不落实。工业区与居民区混建,新建改建道路、水电设施没有依法同步建设消防设施,新建工业园不建消防栓等情况较普遍,个别乡镇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率达70%以上,另不注意天然水源保护使之大量丧失。去年宜兴天音化工、胡埭精细化工爆炸火灾和今年江阴倪家巷纺织企业火灾(最近天音化工厂实验室又发生爆炸),这三家企业厂房安全均未经消防审核。消防力量较薄弱,企业防火措施不到位。派出所在监管基层消防中,其基本装备和专业素质跟不上;有的镇化工企业区的消防民警缺乏消防专业知识,难以胜任监督检查和宣传的职责。石化企业生产没有按照要求使用防爆器具,有的职工不会操作消防器材、违规用电等。
五是一些消防隐患突出而整改难,与平安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商业“三合一”问题突出。现有成片商业“三合一”716处,沿街分布的3830处,住宿达53000多人,是近年火灾多发高发点,由于其成片密集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日趋大型化、高楼层化的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发展快,对应急时人员疏散和灭火扑救非常不利。另外中小型文化娱乐场所隐患整改反复大,屡犯不改违法情况多;消防通道阻塞不畅堪忧。原红梅市场等搬迁至新招商城后,市场内摊位兼作仓库占道经营,使火灾隐患依旧明显。各种区间道路小径常见擅自设置的限高限宽路障,居民小区夜间占道停车等消防通道不畅问题未能很好解决。
实施消防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发展的基本保证,是建设“平安无锡”和创建“最安全地区”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建议:
要强化消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要从建设“法治无锡”上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组织学习宣传消防法,增强全社会消防法治观念,落实责任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督促规划落实,狠抓建设项目源头审批和竣工验收,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高执法效率;法制宣传、劳动、规划、建设、公用事业等重点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主动积极为消防事业发展服务,形成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工作合力。
要全面落实消防规划,进一步加强消防公共设施建设。一是要切实依据消防规划布局加快消防站定点和建设,如蠡湖新城消防中心站和中心商务区消防站建设;二是整改落实中心商务区规划定点的9个古运河消防取水码头建设问题,包括配套的停车场。对于主要道路消防设施布点不足或不规范问题也要尽可能增加补足,落实消防栓建设维护责任制,保障完好率;三是在市重点工程实际施工中,要依据消防规范要求切实把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到实处,并在工程竣工时通知消防部门参加验收。
要加大消防装备投入,进一步提高消防现代化水平。要按照法律和“两个率先”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城乡消防发展要求,采用先进消防技术,努力增添先进装备,以装备现代化来保证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当务之急是增添急需的扑救超高层建筑和大型石油化工火灾的登高云梯车和特种消防车辆以及战士安全防护装备。重视航空和水上及无锡机场的消防建设。
要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保护老人和儿童生命安全。应高度重视农村老年人及出租户流动人员儿童火灾死亡率高的问题,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要依法根据农时和季节,落实责任,加强农村防火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要禁止老年人从事烧秸秆等用火农活,改善老年人居住和生活条件,改变老年人单独居住耐火性差老屋的情况。消防部门要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一起,加强对农村消防安全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的监督检查,杜绝重大事故。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依法落实乡镇消防规划和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对经济相对落后的要帮扶及时增添更新基本装备。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特别是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集中园区的派出所消防民警的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农村消防安全水平。
要加大重点消防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加大对商业“三合一”隐患整治,一方面宣传教育,一方面集中治理,对隐患严重的要限期整改;二是对高层大型化公共娱乐休闲场所要加强限制和规范,严格禁止设立三层以上新场所,对已有的制订规划逐步转移,同时落实好消防措施;三是更加重视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不畅通问题。如对新建小区停车库闲置而业主无序停车问题,可以督促开发商以合理价格尽快出售或者出租。纠正清除违法擅自设置的各种通道障碍。
要适时制定地方性消防法规,进一步推进消防法制建设。国家法律和省法规对消防工作作出了全面、原则性的规范,但对许多具体问题无法一概而全,根据我市实际确有不少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尚无法可依,因此,根据上位法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更紧密地联系我市实际,从更有利于解决具体问题出发,制定我市消防地方性法规已经具有一定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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