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总第169期

“残疾人满意我放心”

“残疾人满意我放心”

时间:2006-09-08 12:3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他在平凡的基层残联岗位上辛勤工作,真诚奉献,为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履行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他,就是宜兴市鲸塘镇人大代表、残联专职委员马洪春。
  50岁出头的马洪春同志,1976年入党,连续三届当选为镇人大代表。他历任村党支部副书记、镇运输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镇城管中队中队长等职务,2004年1月担任镇残联专职委员。马洪春同志从当选人大代表以来,始终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把当人大代表作为一种责任,踏踏实实工作,默默无闻奉献。自任镇残联专职委员以来,他深知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对象,残联是残疾人的娘家,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残疾人工作者,就要真心实意地为残疾人服务。上任伊始,他就认真学习残联工作的有关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到各个村和残疾人家中搞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借鉴兄弟单位的有益做法,结合本镇经济比较薄弱、残疾人较多(全镇有1500多名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开展残联工作的思路和计划,并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两年多来,他按照工作计划为广大残疾群众办了一件又一件好事、实事。一是为297名贫困残疾人办理了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14万多元,在全镇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安排了150名残疾人就业,并在福利企业中落实了技术培训、福利待遇,年终评先与健全人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开展了与残疾人结对帮扶活动,落实了30多名党员干部为助残责任人。四是2005年度集中三次走访7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他们送去救助金2万多元。五是为110名残疾人发放轮椅、棉被、食用油等生活用品。他还为2位身患精神疾病的病人,跑上跑下10多次,解决落实12000元医药费,使其康复出院,被病员和家属称赞为热心人、大好人。他还为一位独臂残疾人指点致富门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成为鱼、蟹养殖大户,一年多时间就脱贫致富。
  马洪春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人大代表,他心系残疾朋友,倾注服务真情,为广大残疾群众做了很多好事、实事,有人问他,这些难事、烦事、平凡事,你怎么干起来这么热心、诚心、有恒心啊?他总是笑笑说:我是人民选出的代表,我追求的工作目标就是:残疾人满意我放心,残疾人快乐我高兴。就这样,马洪春被无锡市残联推荐为2005年度唯一出席江苏省表彰的残联工作先进个人,受到省级的表彰。□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