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次会议

关于无锡市2006年市本级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

关于无锡市2006年市本级决算审查意见的报告

时间:2007-08-02 15:5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结合市审计局长黄蓉华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06年市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2006年,我市全面超额完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全市一般预算收入22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一般预算支出21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8%;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7.5亿元,比2005年增长2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一般预算支出5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8.6%,比2005年增长12.2%。财政总来源61.6亿元,实际支出5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7亿元,计提预算周转金0.9亿元,净结余0.5亿元。全年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2006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发挥财税职能作用,加强收入征管质量考核,确保财政收入目标的完成;以公共财政为导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支出重点转向富民、科教、环保等社会事业方面;改善财政管理,在深化部门预算的同时,推行“参与式预算”改革、不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不断提高,为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审计部门在对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重点突出,着重对预算执行的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为维护财经纪律,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廉政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税管理不够严密规范,有些收入入库不及时;一些部门、企业和个人存在偷漏税收的现象;个别单位对拆迁专项资金的管理还不够严格,财会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资金被非法侵占等。财经工委认为,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出的问题,要切实整改,落到实处,以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财经工委认为,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良好,建议本次会议批准200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同意《关于无锡市2006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按照《监督法》和《预算法》的要求,为严格预算管理,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工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努力抓好收入,不断培植财源。要继续按照《预算法》及有关规定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新财源,寻找新的财力增长点;优化收入结构,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从严控制税收减免,着力解决税费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和侵蚀税基等问题,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财政资金的绩效。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点投入。运用财税杠杆,形成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在确保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的情况下,适当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狠抓资金的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积极应对体制、政策变化,确保财力稳定增长。要针对今年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新情况,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措施,减少新体制对市本级财政的影响。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秩序。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深化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尤其是要加强对国有垄断行业、部门的审计,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财经领域中违法违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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