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次会议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时间:2007-09-24 16: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07年8月1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7年11月30日以前选出。
  二、全市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07年12月25日以前召开,依法选举产生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市乡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召开。
  三、为了加强对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陆荣德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传香、周培基、蒋达、李建秋、孙振兴、戴建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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