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次会议

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时间:2007-10-25 16: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今年下半年,我市将要进行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依法搞好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机关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依照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我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为433名,与本届相同,保持不变。
  二、关于名额分配。根据选举法关于代表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的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分配给8个市(县)区、解放军驻锡部队和市直单位的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别为343名、10名和80名,分别占总数的79.2%、2.3%、185%。具体分配数是:江阴市57名,宜兴市58名,锡山区29名(其中新区2名),惠山区26名,滨湖区59名(其中新区11名),崇安区36名,南长区41名,北塘区37名。解放军驻锡部队10名。
  市直接提名的市直单位的80个名额,也一并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具体分配数是:江阴市12名,宜兴市11名,锡山区8名,惠山区7名,滨湖区11名,崇安区10名,南长区11名,北塘区10名。
  三、具体分配方案(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以上说明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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