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总第176期

完善“见面”的细节完善“见面”的细节

完善“见面”的细节完善“见面”的细节

时间:2007-11-29 15:2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介绍代表候选人中,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以下简称见面)是2004年修改后的选举法的重要亮点之一。人大理论界对此评论颇高,一致认为见面是介绍候选人制度的充实和发展,也有人称之为“阳光选举的细节支撑”。目前,在已经完成换届选举的地区,他们都以不同的方式,组织了见面活动。事实证明,见面活动能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见面,作为选举制度逐步完善的细节,正向我们的民主生活走来。
  一、从“可以”到“至少一次”,让活动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介绍代表候选人制度随着我国民主法制日益健全越发显现活力。2004年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了“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见面有了法律依据。2006年6月,中央有关文件强调:“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见面有了破冰之举。2006年9月,江苏省重新修订了选举实施细则,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通过召开见面会,安排走访选民等形式,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见面以选举工作的必经程序展示在我们面前。同时在实施细则中,对见面的形式和内容等细节又作了规定:“候选人应当向选民如实介绍个人的基本情况和当选后的打算,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见面使得介绍代表候选人的环节得到完善,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了解更加充分,使直选中介绍候选人制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从“不了解”到“零距离”,增加选举的吸引力
  当前,困扰基层选举工作组织者的最大难题就是群众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热情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上有些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足够的感性认识,群众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仍停留在理论上和形式上。他们认为当前选举中还存在一些透明度不高和暗箱操作的情况。选民体验不到人民代表人民选的真实过程。不论在选举前,还是在选举中和选举后,选民与代表候选人或者代表都缺少“零距离"的接触。没有碰撞,哪里来的激情。要像村委会选举那样,通过候选人如实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和当选后的打算,适度引入竞争机制,减少选民的盲目投票,让群众亲自体验一下人民代表人民选的真实过程,接受一次生动具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激发起群众参与选举的政治热情。
  回顾以前,我们所采取的代表候选人介绍方式也的确太简单,几乎都停留在法律规定的最基本层面。加之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实际操作简单了事,介绍情况草率敷衍,最终导致选民对候选人情况不了解。而代表候选人也因无法主动展示自己,只能被动地等待选举委员会的介绍和选民选择。现在我们组织见面活动,让候选人与选民之间进行面对面的接触,心与心的交流,改变了过去只见榜不见人、只知其名不知其人的现象。让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知人、知名、更知情,充分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候选人在与选民交流中也能对选区的特点、选民的情况有一个大体了解,进一步增加了他们的选区意识和选民意识。为以后更好地履职打下基础。此外通过代表与候选人之间的答与问,增进了相互了解,提高了相互之间的信任感和亲近感。因此,见面不仅是保障选民知情权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促使代表履职的需要,初步营造了代表必须接受本选区选民监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激发了选民主动监督代表的潜在动力。
  目前,天津、广东、上海等地的换届选举基本结束。他们在介绍代表候选人时,都采取了不同形式,组织了见面活动。实践证明,见面比预选更符合基层的实际需要,参加选举的选民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选举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一位负责人指出:“见面是增加选举的吸引力、保证选举成功的重要环节”。广大代表候选人也表示,非常愿意借助见面“面对面谈一谈,说一说自己怎样为民办实事的心里话”。参加见面的选民也普遍反映,见面会搭建了候选人与选民之间沟通的有效平台,改变了以往人大代表选举“见榜不见人”的现象,让选民对候选人有一个立体式的“面试”过程,切实做到知人、知名、知情。上海十里铺联合选区的一位选民代表说,以前他参加过多次选举,对候选人大多不了解,只是凭感觉划票,现在通过零距离接触,对谁当代表心中有数,今后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向代表反映。
  三、从法律规定到细节完善,让选民真正享受到民主发展的成果
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一项新的法律规定,目前还没有具体统一的操作实施细则,因此各地开展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天津主要采取召开选民大会、部分选民或选民代表参加的见面会的形式。广东采取组织代表候选人深入有关单位和选民小组的形式进行。上海尽量扩大范围,对因故不能参加见面活动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还制作录像,在一定范围内播放。广州市暨南大学选区对整个见面过程进行了同步录像,放在选举工作网站上,提供给没有参加见面的选民观看。综合他们的做法,如何增强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成效,如何把法律规定变为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选举制度完善的成果,我们认为,在见面的细节上,还需进一步的完善。
  统一部署。作为此项活动的组织者,县级选举委员会应事先制定相关的规程,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乡镇选举领导小组应根据各选区的实际,决定每一选区采取的见面方式:农村选区可以组织选民组长、选民代表与候选人见面;城镇选区可以组织候选人到选举单位见面为主要形式。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把改进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方法,作为扩大候选人与选民的沟通渠道,更好地维护选民的提名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大举措加以宣传。要把见面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作为具体实施中的兴奋点来抓。二是统一见面时间。由于候选人的确定距离选举日只有5天时间,并且法律规定“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介绍。”所以,见面时间一般安排在选举日的前两天、三天。在统一见面时间内所有的代表候选人都必须到各自选区参加见面。三是统一见面规程。县级人大选举委员会根据省选举细则“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要求,制定出统一的见面规程:确定以召开选民代表大会,或组织候选人深入有关单位和选民小组为主的见面形式;确定先由主持人介绍,再由候选人自我介绍和表态,最后由选民提问候选人回答的见面步骤,确保一个不能少;并要求各选民代表回去后要及时向其他选民宣传见面情况。四是统一讲话内容。主持人要有统一的程序讲话,各代表候选人自我介绍、自我表态都要有统一格式和要求,确保见面过程的一视同仁,保证见面的公正性。
  提前准备。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是一项新的规定,相关选举组织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提前熟悉相关要求。各镇、村选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选区动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一是采用简便的形式,充分利用自办节目、橱窗、组织选民小组会议等多种形式手段,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让选民在见面会前对候选人有一定的了解。同时也要向候选人介绍本选区的特点。二是提前确定见面时间和地点,最好在候选人确定的当天就确定出见面时间和地点。书面通知候选人做好与选民见面的准备。三是提前物色好见面主持人。主持人既要熟悉本选区情况,又基本了解候选人情况,且与候选人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和亲属关系。四是提前落实好参加见面的选民代表或有关单位,落实和布置好见面会场,会场要张挂横幅标语,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五是提前落实好见面的活动经费,特别是来自生产一线工人、农民候选人,因参加见面的误工补贴要到位。
  注重引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是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三大基本原则。为推动见面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样必须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在见面时,注意对见面规模和问答时间的控制,注意把握讨论问题的主导方向,防止对敏感问题的炒作。在具体实施时,一方面要注意引导选民参加见面活动,引导选民对候选人的提问,注重选民重点发言和自由发言相结合,引导好见面活动广泛开展。另一方面,要引导好候选人的回答。选民提出的便于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情况的问题,候选人必须当场回答;选民提出的共性问题,候选人应从履行代表职责,传达选民意愿,解决选民问题的角度表明态度;选民提出的个性问题,候选人要正面回答,但对一时不能解答的问题,可由主持人代为解释,确保见面活动正常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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