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总第179期

营造 “有为”空间

营造 “有为”空间

时间:2008-05-18 16:1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07年,乡镇人大进行了换届选举,班子成员实现了新老交替,新成员占很大比重。作为新加入人大战线工作的同志,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如何依法履行好人大职责,营造乡镇人大“有为”空间呢?笔者认为,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学会转换思想,找准“站位”。根据现行体制,大部分乡镇人大领导并非专职的主席、副主席,还负责党委或政府工作。这就要求乡镇人大领导必须积极转换思想,充分认识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准确定位。妥善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开展人大自身工作、中心工作和履行法定职责、支持政府工作和依法实施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等关系,在区域发展大局中找准位置,主动地把人大的各项工作融入到发展大局中去,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做到党委与人大兼顾,监督与支持同步,专职工作与兼职工作两不误。
  其次,要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础。针对新一届人大代表中新成员较多、代表素质高低不一、人大业务知识欠缺的情况,要更加注重对代表的教育培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切实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再次,要紧扣发展大局,创新有为。要围绕本乡镇工作大局,及时掌握党委工作思路和政度工作重点,找准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努力探索乡镇人大工作的新机制、人大监督的新方法、代表工作的新领域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思路,使人大工作真正做到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第四,要发挥代表作用,协力共进。通过健全代表活动工作机制和活动网络,通过组织代表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积极引导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发挥代表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联系人大代表和广泛联系选民的优势,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共同推动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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