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次会议

关于设立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明

关于设立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明

时间:2008-05-21 16:3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关于设立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说明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事代表联络工委主任薛玉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就设立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说明:
  1.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设立的专门负责代表资格审查的常设机构,其任期同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任期相同。
  2.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就是审查新选出的下一届人大代表和补选的本届人大代表的资格是否有效,即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代表有无选举权利,是否获得法定的当选票,是否采用了差额选举,投票方式是否符合选举法的规定等。
  3.本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讨论后提出。为加强领导,便于开展工作,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卫国兼任主任委员,薛玉民、蒋达、陈国栋任副主任委员,王晓刚、黄纯(女)、蒋蕴洁(女)任委员。 以上说明及名单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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