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次会议

[ 工作汇报 ]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议案实施方案的汇报

[ 工作汇报 ]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议案实施方案的汇报

时间:2009-05-04 16: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汇报说明: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和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审查的报告,决定将南长区代表吴惠明等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的议案》和崇安区代表马南生等4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食品的议案》合并成《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期间督促市政府办理。为此,我们在赴上海学习经验、广泛调研并听取江南大学国家食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院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召集经贸、食品药品等部门对《方案》进行讨论修改,并向市人大分管秘书长作了汇报。同时,征求了市农林、质监、工商、卫生、财政等部门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修改。3月20日,毛小平市长专门听取了议案实施方案的汇报,并要求从速推进。为解决议案中提出的加快天鹏食品城建设与发展等问题,4月2日,谈学明副市长专门召集崇安区和市经贸、食品药品、规划、建设、国土、公安、交通产业集团、天鹏集团等部门(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了天鹏食品城建设中周边规划、市场监管、道路交通、扶持措施等意见,并落实推进。4月10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带领市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同志又就修改后的《方案》向市人大分管秘书长和教科文卫工委作了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再次修改。4月21日,《方案》送毛小平市长、谈学明副市长审阅后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该《方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二、我市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无锡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将食品、饮用水安全作为事关全市民生的八个重点问题之一,纳入全市社会建设“十大工程”和建设无锡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内容。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五年规划,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检测合格率纳入对各市(县)、区政府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每年向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下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进行食品安全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在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各级成立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在全市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网。全市食品安全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良好。2008年,全市食品检测合格率达95.74%,较去年提高2.63个百分点,各类主要食品在省以上抽检中合格率水平稳中有升:蔬菜农残省抽检合格率达95.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8个百分点;生猪瘦肉精省抽检合格率连续两年保持全年100%无检出;养殖和流通环节水产品省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地产28类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3.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出口食品检测合格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9%以上;农副产品市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率达95%,居全省前列;集贸市场销售农副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4%,高于省食品安全示范市标准3.4个百分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2008年,全市食物中毒发病率为3.05/10万,比上年下降了2.37/10万。通过努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实现连续14年无重大事故的好成绩,被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安全优秀城市。
    在猪肉安全方面,我市市区年消费生猪180万头。为提高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政府大力扶持天鹏等优质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市场份额,保障安全供应。组建成立肉类市场执法巡查队,加强市场执法巡查。连续三年组织开展猪肉安全专项整治,建成2008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生猪屠宰管理信息监测系统,实现城区和乡镇所有屠宰厂(场)生猪来源、检疫检验、猪肉流向和无害化处理等基本情况的实时监测。通过增加投入,将待宰生猪“瘦肉精”抽检比例从2%提高到5%,重点时段提高到7%,对一次检出阳性的猪群,退返原地,两次检到阳性的猪群停止从该地区调运生猪,有力保障了市民食肉安全。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方面,我市现有31家具有食品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其中市级7家,区县级20家,科研院校4家。为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2008年,市政府又拨付400万元食品检测设备添置经费,并继续扩大全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覆盖面。全市94家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仪升级至“八合一”,可检测农副产品农药残留、二氧化硫、甲醛、亚硝酸盐、吊白块、重金属、双氧水、蛋白质含量等多个项目,并与朝阳蔬菜批发市场数据实现对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室再上档次,一些食品企业的实验室已拥有国家实验室资质。食品污染物监测系统有效运转,食品检测合格率监控点达到600个,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和食品产业所有环节。在饮用水安全方面,市政府大力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双源供水”格局和自来水水质提升工程,长江引水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所有自来水厂取水口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自来水制水技术、预处理和深度处理能力全面改进提高,经监测,全市自来水水质各项指标已提前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新标准。
    虽然全市食品、饮用水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全市食品、饮用水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仍需提高。目前,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总量虽然丰富,但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业务雷同、条块分割明显、重复建设较多、高端检测能力不足等弱点仍然存在;肉食品全程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不高,风险隐患控制压力仍然较大。为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需要建立市一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成立食品安全技术业务专家组,加大各类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力度,建立猪肉安全溯源监管系统,扶持优质企业,全面实施“放心肉食品”工程。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食品
    1.目标任务。2009年完成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模型设计、软件平台开发和30家农贸市场的联网运行;为天鹏“放心肉食品”工程协调解决建设运营中的困难;鼓励扶持骨干流通企业建立生猪养殖基地;加大市场巡查和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肉食品市场秩序。
    2.工作措施。一是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该系统主要对市区29家定点屠宰厂(场)和猪肉批发交易市场的作业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现场实施视频监控。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宰杀的猪肉和从外地进入猪肉交易批发市场的猪肉统一实行IC卡交易,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猪肉屠宰→批发→零售全过程监测和可追溯。该系统在2010年再推广到40家农贸市场和肉类交易批发市场,2011年推广到其余45家农贸市场。二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通过落实扶持措施、改善交通条件、加强规划控制、制止无序竞争等,加快推进天鹏食品城建设,到年内建成年屠宰能力超100万头的肉类屠宰中心、超100家的天鹏放心肉食品专卖店。以后在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建大型的食品批发市场,天鹏食品城周边不再批准建设同类冷库。三是建立稳定的生猪供应基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引导,组织我市骨干流通企业走出去,探索建立生猪供应基地,并将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延伸到生猪供应基地。四是规范肉食品市场秩序。充实市肉类市场执法巡查队力量,加大猪肉食品卫生安全综合执法力度,防止瘦肉精中毒和在肉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二)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
    1.目标任务。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在不改变现有各食品检验检测单位隶属和人财物所有的基础上,集中政府财力,2009年启动建设,2010年全面建成达到省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工作措施。一是集中力量建设无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中心定位为:具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服务,食品技术、标准研发等能力,立足无锡、辐射周边的区域性食品、药品检测和风险评估技术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发展目前我市缺乏的食品药品安全高端检测能力:对食品药品中不明添加物品的快速分析、检测、查找能力,多项目快速精确检测能力,食品药品检测鉴伪能力,对运用新技术生产的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估能力,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的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建立现有各检验检测单位业务技术协调管理机制,实现资源互通共享。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牵头带动全市现有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建立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设备共享。建立食品安全技术业务专家组和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推进信息、技术共享。协调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落实检测业务分包管理等措施,推进业务共享。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政产学研合作,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研究新方法、应用新技术、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和风险评估。年内建立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增挂“无锡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牌子,具体负责制定并执行全市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方案,将评估情况反馈各监管部门。四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综合搜集与通报制度,定期综合分析报告和依法公开信息。由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综合搜集相关信息数据,定期召集食品安全专家进行评估,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在专家充分评估后向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五是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市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推进市“放心肉食品”工程和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建设。今后政府食品安全投入,原则上相对集中,以集中增量带动存量调整,避免重复建设。二是建立保障机制。通过省级拨款、资产置换、财政扶持几方面筹措资金,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通过政府专项扶持引导、企业自筹扩大投入等办法,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推进“放心肉食品”工程建设。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深入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事关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离不开行政监管,也离不开技术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和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将南长区代表吴惠明等2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的议案》和崇安区代表马南生等4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食品的议案》合并而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及监督工作的议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保障市民吃到放心肉食品
    (一)目标任务
    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及时通报、拦截、追溯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猪肉食品,为政府实行必要的预警、退市、召回、追责机制提供决策依据,2009年完成系统模型设计、软件平台开发和30家农贸市场的联网运行,建成处于省内领先地位的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增强服务意识,为天鹏“放心肉食品”工程协调解决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鼓励扶持骨干流通企业建立生猪养殖基地,从源头上把好生猪质量安全关;充实完善市肉类市场执法巡查队,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猪肉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措施
    1.加大投入,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视频监控和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功能:视频监控是对市区3家定点屠宰厂、26家定点屠宰场和猪肉批发交易市场的作业现场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现场实施视频监控,与全球眼平台对接实现全球眼网络平台上实时阅览监管录像。猪肉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首先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宰杀的猪肉和从外地进入猪肉交易批发市场的猪肉统一实行IC卡交易,由IC卡按规定要求录入相关数据,然后在销售终端的农贸市场全面使用可联网条码电子秤,并与前期建立的生猪屠宰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同步统一,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猪肉屠宰→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测和猪肉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在2009年建设的基础上,2010年推广到40家农贸市场和肉类交易批发市场,2011年推广到其余的45家农贸市场。
    2.加快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天鹏食品城是无锡市政府菜蓝子工程重点项目之一。目前,一、二期工程已竣工投运,三期工程已正式启动。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在落实扶持措施、改善交通条件、加强规划控制、制止无序竞争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为避免重复建设,以后在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建设大型的食品批发市场,天鹏食品城周边不再批准建设同类冷库。加快工程推进力度,到年内建成年屠宰能力超100万头的肉类屠宰中心、超100家的天鹏放心肉食品专卖店,为我市“放心肉食品”工程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引导,建立稳定的生猪供应基地。我市肉食品自给程度不高,因此要建立安全稳定的生猪供应基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组织我市骨干流通企业走出去,探索建立生猪供应基地,并与生猪供应基地协调配合,将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延伸到生猪供应基地,从源头上保证我市猪肉食品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
    4.加强监管,规范肉食品市场秩序。市相关职能部门和执法主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严禁场外交易,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防止瘦肉精中毒和在肉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充实完善市肉类市场执法巡查队力量,加大猪肉食品卫生安全的综合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害(死)猪肉非法交易、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严防私宰肉、病害(死)猪肉等流入餐饮加工环节,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二、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
    (一)目标任务
    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在不改变现有各食品检验检测单位隶属和人财物所有的基础上,集中政府财力,2009年启动建设,2010年全面建成达到省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的具有高端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能力的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支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措施
    1.集中力量建设无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制定专项规划,添置必要设备,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定位为:具备食品安全综合评价,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预测,食品产业发展配套服务,食品技术、标准研发等能力,立足无锡、辐射周边的区域性食品、药品检测和风险评估技术服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主要发展目前我市缺乏的食品药品安全高端检测能力:对食品药品中不明添加物品的快速分析、检测、查找能力,多项目快速精确检测能力,食品药品检测鉴伪能力,对运用新技术生产的食品药品安全性评估能力,保健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的检验检测能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与上级实验室和其他实验室定期开展检样结果比对,共同提高检测质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条件成熟后引进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为全市孵化培养紧缺高素质人才。积极承担国家、省级科研项目,并及时转化科研成果。
    2.建立现有各检验检测单位业务技术协调管理机制,实现资源互通共享。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承担秘书处工作,牵头带动全市现有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实现资源共享,能力提高。一是推进设备共享。建立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现有检测设备互通共用,提高全市检验检测设备资源共享水平,避免设备重复投资。二是推进信息、技术共享。由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和院校、科研机构专家组成市食品安全技术业务专家组,推广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建立定期会商、信息通报等制度,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三是推进业务共享。协调各食品、饮用水检验检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时段特点,落实新项目开检、检测业务分包管理等措施。当检验检测单位在一段时间内检样过多、压力过重时,协调向其他检验检测单位分包,以缩短平均检测周期,提高检测效率。四是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政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人才、技术、设备资源,通过人才挂职交流,委托培养、业务分包等形式实现设备、人才资源交流共享,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针对预警监测或国内外报道新发现的食品安全危险因素,与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研发新的检测方法和试剂,并向市场推广,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研究新方法、应用新技术、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3.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年内建立覆盖全市的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网。一是根据各市(县)、区人口和食品消费状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种植养殖基地、食品工厂、菜场、超市、餐馆饭店建立食品安全污染物检控点。二是根据统计部门对本地居民主要消费食品类别的调查,确定主要监测对象。三是每年在监测点抽检食品,并按照国家标准,根据专家推荐,选取最重要和最可能出问题的指标进行监测,评估食品污染情况。四是根据国内外食品安全动态,经过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讨论,每年对食品种类和检测指标进行适当调整,保证监控不遗漏最新食品污染物。为确保监测网的正常运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增挂“无锡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牌子,具体负责综合搜集市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制定并执行全市食品安全污染物监测方案。根据污染物监测结果和各方面信息综合,定期组织专家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将评估情况反馈各监管部门。
    4.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综合搜集与通报制度,定期综合分析报告和依法公开信息。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与各相关机构、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广泛搜集风险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联报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联报工作,促进风险分析。广泛检索搜集国内外食品安全风险研究文献和媒体对食品安全风险情况的报道,评估外部动态,指导内部监管。由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搜集信息和污染物监控所得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召集食品安全专家进行评估并形成报告,供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检测中心工作参考。对发现有可能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在专家充分评估后向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
    5.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市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牵头推进市“放心肉食品”工程和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综合平台建设。今后政府食品安全投入,原则上相对集中,以集中增量带动存量调整,避免重复建设。
    2.建立保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保障力度,在省已批准我市建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并已先期到位部分资金的基础上,通过省级拨款、资产置换、财政扶持几方面筹措资金,推进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通过政府专项扶持引导、企业自筹扩大投入等办法,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推进“放心肉食品”工程建设。
    3.强化舆论宣传。深入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肉食品安全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开展争创食品安全生产基地、放心消费企业活动和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主题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