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次会议

[ 情况说明 ] 关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草案)》的说明

[ 情况说明 ]    关于《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草案)》的说明

时间:2009-05-04 16: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年来,特别是本届人大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坚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代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新的进展。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代表工作与形势发展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为了巩固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好地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总结现有的工作经验和方法,进一步形成生动活泼的代表工作机制,使代表工作规范、有效地运行,我们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根据《宪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代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负责起草了《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草案)》)。现就《意见(草案)》作如下说明: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扬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2005年中央9号文件为做好新时期代表工作指明了方向,省委23号文件提出了加强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我们要全面落实两个文件的各项规定,不断拓宽代表工作思路,丰富代表工作内容,创新代表工作形式,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人大代表依照《代表法》的规定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行为,与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密切相关,是会议期间工作的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有的代表对闭会期间的活动重视不够,存在“代表代表,会完就了”的状况,有的代表很少联系走访人民群众,调查研究不深不透,因而也就提不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因此,细化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形式和组织原则,目的是增强代表活动的实际效果,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代表的应有作用。
    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既是执行代表职务,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议案或建议,为出席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作准备的过程。因此,要紧紧围绕增强代表活动实效这个目的,积极探索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方式方法,《意见(草案)》着重在以下几方面提出要求:
    1.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根据各自区划和各自特点组成的相对稳定的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参加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最基本、最主要的活动形式。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就地视察、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等。
    2.代表视察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市人大代表在每次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组织一次会前集中视察。视察内容的重点是: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通过视察掌握情况后,应当向有关国家机关反馈视察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整理后,交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处理并答复代表。
    3.代表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也是代表从某一方面深入知情知政,为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作充分准备的过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代表于每年年中进行一次2—3天的专题调研。调研题目由市人大常委会拟定,也可由代表小组根据全市工作的大局和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专题调研结束后,应当形成调研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研究处理。
    4.代表应邀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每次邀请3名以上市人大代表参加。在常委会每次召开会议时,邀请适当数量熟悉相关议题的代表列席,并力争在本届任期内,使多数基层市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同时,常委会工作机构在开展立法调研和召开立法论证会、听证会时,在安排调研、视察等活动时,都要邀请一定数量的代表参加,其目的是拓宽代表知情参政的渠道。
    5.代表参加其他方式的活动。从今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见面周”活动,并将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基层“人大代表之家”的活动,主要以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为主,使市人大代表更好地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为代表人民意愿、执行代表职务打下更为坚实的群众基础。
    6.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和服务。为了增强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实效,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建立市人大代表的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做好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工作,从各方面为代表活动提供保障。
    通过提出《意见(草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贯彻实施,就是要使全体市人大代表进一步增强参加代表活动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增强搞好代表活动的自觉性,使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意见(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