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代表述职走向规范化
江阴市:代表述职走向规范化
时间:2009-05-18 12:3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谁来监督人大代表?江阴市人大常委会自2006年以来,在部分乡镇开展了代表述职试点工作,组织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江阴市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实施办法》。该《办法》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代表述职机制,将代表述职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办法》对述职评议的组织、内容、程序等作了具体要求,严把组织关、程序关、内容关、评议关、整改关五个关口。
一是严把述职组织关。《办法》规定,代表述职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由各市人大代表小组以及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共同负责,要组建3-5人的专门班子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代表进行述职,确保每一位市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向所在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至少述职一次;组织参加评议的选区选民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由各选区自行推荐。这些举措,确保了组织的严密性、代表的参与率、群众的覆盖面。
二是严把述职程序关。代表述职活动一般以选区为单位进行,每年年初各代表小组需制定详细的代表述职计划,明确述职代表的名单和具体时间,并及早通知代表。会前,代表要主动到选区走访选民,征求对自己述职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履职情况,形成书面述职报告,于述职前一周报送所在的代表小组或乡镇、街道、开发区人大。会上,代表现场向选民或选民代表作述职报告,并回答选民或选民代表提出的询问。代表述职后,选民代表对述职代表进行无记名的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反馈代表本人,而该结果将作为代表年度争先创优的依据之一。针对选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代表本人将当场作表态发言。整个述职过程要求做到代表有述职报告,选民有现场评议,代表有个人表态,会议有民主测评,组织有反馈意见。
三是严把述职内容关。《办法》对代表述职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代表述职报告要全面反映任期内履职的情况,应包括代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应邀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参加代表小组和应邀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评议、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旁听庭审等活动的情况;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及督促办理解决有关问题的情况;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走访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选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情况以及履职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是严把测评公允关。评议是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因此,在组织选民进行评议时,一方面组织选民进行书面评议,印发《人大代表述职测评表》,组织选民按照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述职代表进行测评。另一方面鼓励选民进行口头评议,由选民当场向代表提问,实事求是地对述职代表进行评价,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五是严把整改落实关。在代表述职评议后,评议情况将由专人记录汇总,并及时反馈给代表。代表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场进行口头表态,结合自身工作提出整改设想。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度,通过详细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加强对代表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述职评议活动有始有终,取得实效。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该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不少于30%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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