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总第185期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南长区检察院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站”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南长区检察院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站”

时间:2009-05-18 12:3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4月23日,南长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联合在该院举行“南长区农民工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首开了检察机关为服务农民工在工会系统专设服务窗口的先河。

  南长辖区有人口30余万,外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几乎与辖区人口持平。他们为该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或诉讼还屡屡发生,检察官每年为他们做了大量的维权工作。该院控申科去年就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79件,其中农民工占了相当部分。

  该院公诉部门去年为5名经济困难的农民工诉讼人提供了经济上的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为了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制度、机构和程序上得到切实的体现和维护,该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年初就与区总工会就维权机制和方法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双方的努力下,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维护文件和机制。决定由检察机关在区总工会设立服务站,正式挂牌,作为专门的服务机构和接待窗口。明确的职能有五个方面: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对挪用、克扣、截留、侵占有关资金以致影响农民工工资、福利发放等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对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存在的缺乏劳动安全生产基本保障等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以纠正;检察机关的控申、民行部门对劳动合同未到期、无故解聘侵害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的,对农民工涉及讨薪无门、工伤得不到赔偿等类似的控告、申诉案件应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尽快结案;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行为,特别是以农民工本身为犯罪对象、以农民工合法财产权利、民主权利为犯罪客体的重大典型案件,以及侵害农民工群体利益的案件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姑息放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农民工被害人,应从救助专项资金拨款救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南长区检察院对派驻服务站的人员明确了负责的部门和人员,与区、街道、各级工会组织就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商维护农民工权益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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