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汇报 ] 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情况的汇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吴峰枫
时间:2009-11-19 12:3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艰巨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在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促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加快推进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开发、集约化发展。目前,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70万亩,占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52%;全市农业规模经营面积135万亩,占全市农用地面积的72%;全市流转土地农户3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2%。我市土地流转改革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流转速度日益加快。随着农村“三集中”的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万顷良田整理工程的实施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农民住宅置换城镇安居房试点启动,农村土地流转以较快速度推进,在前几年发展较快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又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8万亩。
二是流转形式日趋增多。在原转包、转让、出租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近年来重点发展了入股、置换、委托发包等多种形式土地流转。入股就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入股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置换流转即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城镇社会保障,农户承包地交回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经营,农用地性质不变;委托流转即由农户委托发包方(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流转其承包地,收益仍归农户所有。
三是流转价格逐步提高。过去土地流转主要是解决无人种地的问题,因此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一般在每亩每年200~400元。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效益的好转,农用土地的价值也得到提升,目前我市土地流转价格一般不低于每年每亩600元,有的已超过了每年每亩1000元。部分地区还根据物价指数上涨等因素,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的正常调整机制。
四是流入主体更加多元。农村的土地流转,过去主要是在本镇村范围内农户之间进行,现在已转变为多方参与,流入主体日趋多元,既有一般农户、种养大户,也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镇村集体。据调查,在全市流转的土地中,流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约占38%,流转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约占35%,农户之间流转的约占17%,流转给企业的约占10%。
五是流转作用不断显现。首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全市发展了一批如江苏红豆杉生态科技园、江阴阳光农业生态园、锡山绿羊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高效规模农业,全市现代高效农业比重已达103万亩,其中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已达1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其次,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400家,其中大部分是以土地集约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种养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三,促进了城乡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较好推动了城乡之间劳动力、资金、技术、设备等各种要素的互相流动,为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创造了条件。第四,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2008年,全市获得各类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农民达到136万人,比例达到59%,土地流转收入一般都高于自己经营土地时的收入,同时,土地流转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打工收入。
二、促进土地流转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土地流转。我市前些年专门就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下发了两个意见,今年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扶持政策,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市级农口专项资金安排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对各区当年新增集中连片规模流转的土地流出方给予一定补贴。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规范土地流转。以镇为单位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供求信息,开展相关服务。各级农经主管部门召开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各级业务指导能力,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今年来,江阴市、宜兴市各镇街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锡山区近期也将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新增土地流转均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宜兴市开展了土地纠纷仲裁试点,调处各类土地承包纠纷。
三是强化整体合力,推进土地流转。把土地流转与万顷良田整理工程建设、“两置换一转化”试点探索工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企”等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地集中、产业集聚、效益提升。
四是强化城乡统筹,加快土地流转。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障等政策,为土地加快流转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打算
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较快,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地区管理体系不够顺畅,管理力量比较薄弱,对基层指导服务不够,出现了纠纷难以尽快调解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流转信息不畅;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特别是租地绿化等项目流转价格较低,从而影响了整体土地流转价格的上涨,影响农民流转出土地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流转手续不够规范,带来了纠纷的隐患等。为此,下一步将围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完善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继续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关心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建设,理顺上下关系,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主管理部门,明确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工作,承担土地流转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防止农村土地流转放任自流,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处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环境,农村工作部门和国土、规划、农林、社保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
2.强化服务,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报务机制,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各镇街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基础上,依托主管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区域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指导流转双方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做好登记、审批、备案、合同鉴证、档案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土地流转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督,对已有土地流转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完善流转合同,减少纠纷隐患。三是建立健全流转项目审核机制。对流转土地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的土地流转项目,乡村和市(县)区对经营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进行调查审核,减少流转风险。四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流转定价机制。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指导流转双方确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流转价格既考虑当前土地效益情况,也根据流转期限考虑今后一个时期土地价格的升值,同时考虑流转双方的承受能力。 3.优化环境,积极引导。各地规划部门修编土地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拆迁村和保留村。同时按一产、三产相互渗透的愿则,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园区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农民按规划的要求组织生产,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扶持措施,给进入市场流转土地的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把农民吸引进来,促进土地规范流转。4.深化改革,推进置换。结合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现代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富裕现代农民的重要途径,是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手段,是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期,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住宅转换安置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配套下发了《无锡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双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也即将下发相关操作意见。力争用5—10年时间的努力,推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在推进置换改革过程中,坚持既积极又稳妥,合理设计、安排资金投入和发展预期,统筹好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以上汇报,请审议。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艰巨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在继续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促进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加快推进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开发、集约化发展。目前,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70万亩,占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的52%;全市农业规模经营面积135万亩,占全市农用地面积的72%;全市流转土地农户38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52%。我市土地流转改革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流转速度日益加快。随着农村“三集中”的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万顷良田整理工程的实施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农民住宅置换城镇安居房试点启动,农村土地流转以较快速度推进,在前几年发展较快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又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8万亩。
二是流转形式日趋增多。在原转包、转让、出租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近年来重点发展了入股、置换、委托发包等多种形式土地流转。入股就是把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长期股权,入股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置换流转即把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城镇社会保障,农户承包地交回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统一经营,农用地性质不变;委托流转即由农户委托发包方(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流转其承包地,收益仍归农户所有。
三是流转价格逐步提高。过去土地流转主要是解决无人种地的问题,因此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一般在每亩每年200~400元。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效益的好转,农用土地的价值也得到提升,目前我市土地流转价格一般不低于每年每亩600元,有的已超过了每年每亩1000元。部分地区还根据物价指数上涨等因素,建立了土地流转价格的正常调整机制。
四是流入主体更加多元。农村的土地流转,过去主要是在本镇村范围内农户之间进行,现在已转变为多方参与,流入主体日趋多元,既有一般农户、种养大户,也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镇村集体。据调查,在全市流转的土地中,流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约占38%,流转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约占35%,农户之间流转的约占17%,流转给企业的约占10%。
五是流转作用不断显现。首先,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全市发展了一批如江苏红豆杉生态科技园、江阴阳光农业生态园、锡山绿羊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高效规模农业,全市现代高效农业比重已达103万亩,其中高标准设施农业面积已达1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其次,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超过400家,其中大部分是以土地集约经营为主要形式的种养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三,促进了城乡要素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较好推动了城乡之间劳动力、资金、技术、设备等各种要素的互相流动,为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创造了条件。第四,促进了农民持续增收。2008年,全市获得各类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农民达到136万人,比例达到59%,土地流转收入一般都高于自己经营土地时的收入,同时,土地流转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打工收入。
二、促进土地流转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土地流转。我市前些年专门就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下发了两个意见,今年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扶持政策,加大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资金投入,鼓励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市级农口专项资金安排土地流转专项补助资金,对各区当年新增集中连片规模流转的土地流出方给予一定补贴。
二是强化服务指导,规范土地流转。以镇为单位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供求信息,开展相关服务。各级农经主管部门召开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各级业务指导能力,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今年来,江阴市、宜兴市各镇街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锡山区近期也将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新增土地流转均由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宜兴市开展了土地纠纷仲裁试点,调处各类土地承包纠纷。
三是强化整体合力,推进土地流转。把土地流转与万顷良田整理工程建设、“两置换一转化”试点探索工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企”等工作结合起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地集中、产业集聚、效益提升。
四是强化城乡统筹,加快土地流转。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创业技能培训、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实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障等政策,为土地加快流转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打算
总体上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较快,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地区管理体系不够顺畅,管理力量比较薄弱,对基层指导服务不够,出现了纠纷难以尽快调解处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流转信息不畅;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特别是租地绿化等项目流转价格较低,从而影响了整体土地流转价格的上涨,影响农民流转出土地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流转手续不够规范,带来了纠纷的隐患等。为此,下一步将围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完善流转机制,规范流转程序,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继续把土地流转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关心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主管部门建设,理顺上下关系,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主管理部门,明确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工作,承担土地流转的服务、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防止农村土地流转放任自流,流转行为无人监管,流转纠纷无人处理。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环境,农村工作部门和国土、规划、农林、社保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
2.强化服务,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报务机制,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在各镇街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的基础上,依托主管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区域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指导流转双方签订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做好登记、审批、备案、合同鉴证、档案管理和纠纷调处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土地流转全过程的服务和监督,对已有土地流转进行摸底调查,指导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完善流转合同,减少纠纷隐患。三是建立健全流转项目审核机制。对流转土地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的土地流转项目,乡村和市(县)区对经营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进行调查审核,减少流转风险。四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土地流转定价机制。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指导流转双方确定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流转价格既考虑当前土地效益情况,也根据流转期限考虑今后一个时期土地价格的升值,同时考虑流转双方的承受能力。 3.优化环境,积极引导。各地规划部门修编土地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拆迁村和保留村。同时按一产、三产相互渗透的愿则,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园区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引导农民按规划的要求组织生产,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扶持措施,给进入市场流转土地的农民以实实在在的好处,把农民吸引进来,促进土地规范流转。4.深化改革,推进置换。结合农村住宅置换安置房,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改革,是深化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现代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富裕现代农民的重要途径,是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有效手段,是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愿望。近期,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住宅转换安置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配套下发了《无锡市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双置换”工作领导小组也即将下发相关操作意见。力争用5—10年时间的努力,推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逐步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在推进置换改革过程中,坚持既积极又稳妥,合理设计、安排资金投入和发展预期,统筹好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以上汇报,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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