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总第187期

民主的见证

民主的见证

时间:2009-12-14 16:4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我与人民代表大会
 
  从新中国历史上具有政治和经济发展“分水岭”意义的1979年起,三十年来,我们国家实现了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伟大转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我有幸亲历和参与其中,并享受到了这一历史进程所带来的辉煌成果。
  我是1954年从印尼回国的华侨,国家为了照顾我们这些在国外漂泊、备受歧视的“海外孤儿”在踏上祖国大地的那一刻也能享受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于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已结束的情况下,特地为我们组织了补选。回到祖国怀抱的当日,广州华侨招待所内红旗招展,锣鼓喧天,庄严热烈的会场中央一副对联催人泪下,永世难忘。上联“忆当年寄人篱下忍气吞声受奴役”,下联“庆今朝当家作主欢歌笑语做主人”。归侨人数不多,却也得以照顾选出自己的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大事。我真羡慕当选的人大代表,希望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实现海外华侨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民主平等自由的权利。
  在改革开放的第二年,我得以实现自己的夙愿,先后当选为乡、县、市、省四级人大代表,并一直担任无锡县、锡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直至1996年退休。当了十几年人大代表,我亲历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恢复、巩固与发展,记忆深刻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任命”。文革后的第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履职期间,组织上提名一位干部任命的建议,需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此干部在文革中属于“三种人”之一的造反派头头,不符合当时中央有关用人精神,委员们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决予以否决。谁说人大代表只会“举举手,鼓鼓掌”呢!第二件事是“代表”。某中学一教师,在文革中有“打砸抢”的过激行为。文革后调往他处,被选为县人大代表。在召开人代会时,被他打伤致残的教师来到大会堂静坐抗议。常委会在了解真相后作出决定,该代表的代表资格是选民选举产生的,欲罢免需得选民依法行使,在时间紧迫难以召开选区选民全体会议时,常委会采取积极劝阻方式,要求其缺席,保证了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以后的换届工作中,常委会加强了调查研究,走访群众,多方听取意见,选举出政治素质过硬的代表,人代会的选举工作有了新气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年中,我当了十余年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了许多议案和批评建议,参与许多视察和审议,为省市县各项工作的推进作出了自己的努力。作为三十年来民主政治发展的见证人,我坚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必将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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