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总第191期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杨卫泽在全市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0-03-18 1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回顾我市人大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总结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展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光明前景,这对于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落实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具有重要的意义。
    1954 年,随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我国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开创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发展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1979 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修宪决议和地方组织法,1980年 1 月,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此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建立起来。这是我市政权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0 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向前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探索中发展。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无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57件,现行有效的46件,如《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无锡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等,有力地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了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讨论决定事关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推进了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政参政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来访接待、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召开情况通报会和提供信息资料等做法,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五是不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议事和工作程序,全面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有力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程。30 年来,无锡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是历届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在党的领导下,在各有关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历届各级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市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的十七大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作出了战略部署,对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 30 年来我市人大工作的经验,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把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下面,我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精神,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实践中探索出的正确道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这条道路最鲜明的特点。全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们经受各种风险考验、克服各种困难、推进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可靠制度保证。多年来,我市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无锡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扩大政治参与的期盼相比,还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主张,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在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既是加强党的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一级党委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这就要求我市各级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人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使党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3、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的重要保证。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在科学发展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把无锡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是中央和省委的殷切期望,是全市人民的热切期盼,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构筑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需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步伐,同时也需要有一个政治民主、法制健全、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环境作为保障。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时代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无锡,为我市“四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团结动员全市人民投身于无锡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生动实践;有利于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进而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

二、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我市人大工作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推动我市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1、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作用。无锡是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地方立法对于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人大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工作思路,加快制定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相配套、具有鲜明无锡特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一是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自觉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地方立法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力求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法制建设的自身规律,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突出立法重点。针对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社会领域立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先安排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会保障、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三是要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工作各项制度,健全立法程序和技术规范,加强立法论证和法规审查,完善审议制度,开展立法质量评估,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开门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更加顺应民心、反映民意。坚持立、改、废相结合,根据形势发展及时做好对现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工作,促进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与和谐。
    2、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于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行政权司法权正确行使的重要作用。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要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职权和依法监督的原则,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组织方式,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一是要明确监督重点。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工作,推动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二是要改进监督方式。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监督工作,既不越权、又不失职,做到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的统一。积极改进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抓好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深化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力度,强化财政绩效监督,推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公共财政体系。三是要提高监督效果。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与修改完善法规结合起来,把开展日常监督与加强跟踪监督结合起来,真正实现人大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加强跟踪监督,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着力推动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解决,促进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这里要指出的是,人大和“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是监督,又是支持和促进。
    3、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为了人民,能否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直接关系人大工作的成效。要尊重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在推进科学发展中凝聚代表的聪明才智,在建设法治无锡中扩大代表的政治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代表的独特优势,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同心协力促和谐的强大合力。要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基础,推进代表工作的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创新,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坚持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的统一,优化代表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适当提高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的代表比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和交流,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及时为代表提供政务信息,帮助代表深入了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程度。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围绕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视察调研活动。注意总结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代表联系、代表密切与选民联系的有效做法,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程度。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扩大代表的列席范围,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等各项活动要邀请代表参加,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都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尤其要加强与在基层工作人大代表的联系。四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规范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增强办理实效,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真正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良好环境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全市各级党委要根据人大法定职责和工作特点,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加强督促和检查。每届人大任期内要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新的目标和任务。每年要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进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应当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市(县)、区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要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人大工作,主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这里特别强调一下,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要由常委会主任主持,这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责。现在有些同志对这个问题思想认识不够,工作不到位。党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同志,首先要做到主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书记不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要分管人大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要带头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表率作用。
    2、保障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市委将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市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保障我市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全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要支持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讨论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善于运用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行党委决策主张。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有关规定,凡需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必须注意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尊重和维护依法选举、任免的结果,并努力保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相对稳定。
    3、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全市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要根据人大的性质和工作特点,选好配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班子。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适当增配专职委员。为有利于市(县)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开展日常履职活动,要认真选任符合条件的主持日常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要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在换届时,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退二线的年龄应当基本统一。要按照法律规定理顺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的关系。要高度重视镇人大工作,建立健全镇人大工作制度,实现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适应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街道人大工作。要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要注意选拔一些年富力强的干部到人大机关工作。党委宣传部门要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督促新闻媒体加强对人大履职活动的经常性报道,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财政要保障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必要经费,支持人大机关改善工作条件。
    全市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列席会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要尊重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凡需提请人大讨论决定或批准的事项,都要依法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对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和通过的法规,要切实贯彻执行。要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认真组织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对于人大监督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切实解决,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要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实际行动支持人大工作开展。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光辉历程,向世人展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构筑无锡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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