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次会议

[ 审议意见反馈 ] 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0-10-22 20:4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切实领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现将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关于无锡市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根据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无锡市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审议意见,市审计局对涉及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相关部门进行了审计回访,了解相关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
况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审计回访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针对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明确了加强管理的工作措施,在重视具体问题落实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财政局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经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将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均衡性的要求写入会议纪要。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对预算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各单位在年初编制预算使用计划时充分考虑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合理安排项目,促进支出进度合理化。
    2.关于财政对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所提问题未能得到有效改进的问题,市财政局已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落实。一是旅游局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部门公用经费的问题,市财政局在2010年专项资金预算论证时已进行调整,不再安排工作经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部门在专项资金中列支部门经费的情况。二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经在2010年专项资金明细预算中予以调整,并督促安监部门今后严格按照财政管理要求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三是口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问题,由于目前设置的口岸发展专项资金实际包括口岸发展专项资金和航空企业扶持资金两项资金,虽然都是为口岸发展服务,但属于不同内涵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局将在专项资金类别设计时进行单列,以避免歧义。
    3.关于对下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积极督促下级财政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促进补助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强与审计、监察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大对下级财政的跟踪检查力度和管理力度。
    4.关于土地出让收益核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将根据市政府土地出让任务书的调整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的整改情况
    市地税部门对审计发现的情况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发现的税收未及时申报和申报不足单位的相关税款已补征入库。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市人保局等8个部门已经向审计部门提交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结合审计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运行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市领导的批示,无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安排专人到人民银行、银监局、中小企业局和相关担保机构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了建议。一是针对民营普通商贸类担保机构的业务运营不够规范的问题,目前市经信委已根据苏经信担保〔2010〕291号《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和银监会令2010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工作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布置,重点对资产规模、业务开展、银保合作、资金运用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同时金融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梳理,规范从业资格、严格落实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着力构建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防范融资性担保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二是关于钢贸类担保机构潜在风险的问题。市金融办建议通过合理控制钢贸类担保机构的发展速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风险防范等措施,加强对钢贸类担保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三是关于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金融办建议担保机构在对风险把握和抗风险能力的不断提高上下功夫,严格执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
    2.国际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企业“123”计划实施进展和政策兑现情况审计调查
    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市商务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落实。一是在全市服务外包工作会议上通报了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及时兑现尚未拨付到位的政策资金。二是开展了三次专项督查,敦促各地区抓紧落实人才奖励政策的兑现,部分地区已根据督查意见落实了政策兑现。三是将市和区的政策兑现进行挂钩,明确区级政策资金到位后才能兑现市级政策资金。四是进一步加强对“123”计划企业的跟踪服务,市商务局领导定期开展重点企业上门走访活动。五是结合无锡实际完善政策,起草了《关于以更大力度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目前,审计提出的部分区奖励配套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已得到整改,多项政策资金正加快落实兑现,政策落实的执行力和时效性有所提高。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作管理绩效审计调查
    市卫生局认真研究审计提出的问题,迅速制定各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全员定期岗位培训,实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聘请退休高级医学人才进社区服务,落实城市医院支援社区措施等,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二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配送制度。建立专家评审小组,遴选确定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候选企业名单的同时,根据中标配送企业分布情况,按照每个市(县)、区2家的标准通过双向选择确定配送企业。三是规范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2010年1月起,首批四个试点地区的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非基本药物开始全面清理,按新配供方式实行集中采购,严格执行省核定基本药物采购价格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根据市卫生局提供的资料,2010年1至6月,4个试点地区34家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销售平均价格同比下降45%以上,基本药物平均配备品种数达250种以上,基本药物平均配送到位率达85%以上。
    4.创业投资引导发展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情况绩效审计调查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市财政局积极与审计等部门进行沟通,并结合财政部门职责,采取积极措施改进存在的问题。一是会同金融办督促管理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督促国联金融集团和无锡创业投资集团做好监管工作,并落实相关整改要求。对创投引导资金参股的引进机构,严格执行我市创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用途,不得超过规定范围进行投资;对创投引导资金参股以前两集团公司已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建议两集团按照我市相关要求,提交相关创投机构董事会进行完善。二是会同金融办研究明确投资放大倍数落实期限。根据我市关于创投引导资金的管理办法和会议纪要,创业引导资金参股设立的创投机构在锡投资要达到引导资金出资额的两倍,但未明确具体落实期限,市财政局已经建议金融办牵头进行研究论证,并尽快报请市委、市政府确定。
    审计部门将进一步跟踪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审计部门将根据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力度,开展项目全过程实时跟踪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根据对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 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市政府组织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相关的贯彻落实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街区规划管理,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
    按照打造五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精品工程的要求,确保历史街区的地域性、真实性、完整性,防止建设性破坏现象发生,市文广新局、规划局、建设局采取措施、履行职责,加强对五大历史街区保护修复办公室的工程管理督查、指导服务。各工程办严格按照《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及《修复性详规》组织修复工程;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对街区核心保护区采取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以及与街区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对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分类保护,文物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历史建筑按“保持原有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 的原则,履行乡土专家论证程序,拆除不协调建筑物,履行规划、文化行政审批程序。每个修复项目切实把握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行政审批、竣工验收等工程节点,做到每幢建筑、每个群落真实凸现各自街区的地域特色和文化风貌。
    (二)强化市区统筹协调,全面实现工程目标
    按照2008年6月27日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8〕302号),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保护修复领导小组和工程办,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结合前阶段工程,认真组织总结经验成绩,梳理存在差距及问题,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工程项目。三年内完成街区修复项目,五年内完成古村落保护规划项目,建立街区规划核心区、协调区、风貌区的统筹协调机制,以核心区原汁原味的街区风貌和文化形态,带动协调风貌区服务产业的发展,优化环境,提高土地价值。以协调区、风貌区服务产业的优化,为核心区营造街区环境,提供建设、运行资金保障。加强街区整体修缮工程与基础设施、环境设施与生活设施整治改造工程的统筹协调。
    (三)科学保护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彰显文脉
    坚持有机更新、繁荣复兴、传之后世、永续利用的原则,市各历史文化街区领导小组及工程办结合挖掘底蕴、彰显文脉、呈现特色的街区文化形态,做好街区业态规划和旅游规划,通过商业策划、旅游策划进一步突出保护复兴理念,彰显街区个性特色。实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机结合,使五大历史文化街区成为无锡城市转型过程中保护文化遗产、惠及百姓生活、融入社会发展的典范。
    (四)制定街区管理办法,加强政策法规管理
    为实现街区的有机更新、长效管理、繁荣复兴,根据街区保护工程进度,从保护工程管理向街区开放管理过渡,筹划建立街区文化旅游管理处,并按照《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根据各街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街区管理办法,统一对街区文化景区的居民、商业、休闲、旅游等实施管理。市政府将组织国土、规划、文化、税务等部门研究相关文化优惠政策,保障街区保护及管理运行。
    (五)加强文化遗产普查,保护传承新城文脉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城市文化资源,在城市转型中我们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城市文脉、文化特色,塑造城市品牌。太湖新城作为我市城市转型重点项目,新城规划、设计必须融合自然环境、文化底蕴和现代理念。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普查,挖掘历史底蕴,凝炼文化特色,切实把历史文化遗产打造成太湖新城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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