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次会议

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11-09-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褚红军院长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无锡法院自上世纪90年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起步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市中院于2002年正式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2006年取得专利案件管辖权,江阴市、宜兴市、滨湖区法院自2007年以来相继取得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申请亦在审批过程中,无锡拥有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较多,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也一直位于全省前列。
2009年以来,在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多、新类型案件增多、重大疑难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的形势下,全市法院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审判职责,紧紧围绕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战略目标和《无锡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规划部署,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功能
第一,公正审理案件,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始终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心。2009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066件,审结1017件,案件数量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审理著作权案件430件,商标权案件364件,专利权案件246件,技术合同案件18件,垄断纠纷案件2件,其他类型案件6件。自2009年全省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3件,受理数量居全省第一,共审结39件,判处57人六个月至五年的有期徒刑,罚金总额达993.4万元。同时,全市法院还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6件,审结5件。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日益增强,全市法院所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不断丰富,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展。全市法院先后审理了90件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了霍尼韦尔驰名商标认定案、肯德基字体软件侵权案等全省首例新类型案件,并在全省率先适用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审判华润公司垄断纠纷案。同时,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全市法院通过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现场勘验、诉前禁令以及启动鉴定程序等措施,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有力打击侵权行为,共受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财产保全申请案件40件,证据保全申请案件106件,现场勘验申请案件70件,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6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和激励自主创新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完善裁判标准,凸显司法保护效果。面对各类新型案件,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案件裁判标准,既坚持充分维权,又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从而引导企业、行业规范经营,提高知识产权合法使用、合理保护意识,促进各方共赢发展。通过规范完善驰名商标侵权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认定标准,有力维护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公信力。通过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公正审理,促进行业规范经营,有力净化市场环境。近年来,市中院每年均有2至3起典型案例入选江苏省及江苏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其中江阴法院一审、市中院二审的“聚满仓”工商行政处罚纠纷案还入选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个典型案例。近日,中国音像协会反盗版工作委员会还专程到市中院, 感谢我市法院在打击盗版、促进授权使用、维护行业发展等方面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第三,运用多种手段,实现司法立体保护。随着“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推进,通过刑事、行政与民事诉讼程序并举,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立体保护。2010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有12起案件的权利人同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同时,全市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市中院审理的权利人为德国必达福公司和德国拜尔公司的两起案件,分别受到了权利人的致信感谢以及《ChinaDaily》(《中国日报》)的大力报道。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司法引导作用。全市法院在公正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积极依托各类媒体,有效开展司法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引导效应。近年来,全市法院相继开展了“司法护权、激励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公布年度十大案例、发布风险提示、召开座谈会、制作法制专题片、接受门户网站访谈以及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坚持个案宣传与整体宣传相结合,不断凸显宣传实效。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托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等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85篇,全方位宣传我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对引导、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全市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找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为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第一,突出服务重点,加大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感知城市”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市中院对传感网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向市委提出司法建议,并制定《为促进全市传感网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采取10项司法举措,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认真调研“王兴记”、“三凤桥”等传统老字号经营发展情况,提出《关于无锡市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为老字号的生存、发展、创新出谋划策。滨湖区法院在太湖新城科技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以及无锡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区内分别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江阴市法院在上市公司、重点企业设立了10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推出保护联动、网络联系、信息共享、企业预警、司法解答五项工作机制;宜兴市法院结合当地紫砂行业发展情况,出台《关于紫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等规定,助力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突出机制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网络。构建由100多家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530” 等重点企业加入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网络,通过指定联系法官、上门走访、法律培训、专题座谈、编发审判通讯等多种形式,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保护水平。多次走访法尔胜集团、红豆集团、华润微电子、美新半导体等企业,大力推广法尔胜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经验,推动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为企业多手段、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拓宽工作思路。
第三,突出职能延伸,加强与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协作。市中院通过派员讲课、组织学员进行庭审观摩,配合市科技局举办六期“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班”,培训知识产权工程师及其他从业人员800余人。还与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召开知识产权法律研讨会,与市知识产权联席办联合编写《知识产权案例选编》宣传册,与市科技局共同举办企业专利司法行政保护创新论坛,与市文广新局联合发文规范印刷行业知识产权管理,积极构建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协作联动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体系。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
第一,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加大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所有生效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 和“中国法院网” 公开。全面推行以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为内容的“三同步”工作和刻录光盘存档工作。积极推进“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立案流程介绍、庭审公开旁听、庭后案例讲评等方式,全面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升司法透明度搭建平台。
第二,深化“三审合一”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水平。积极响应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市中院牵头公安局、检察院先后制定三个关于“三审合一” 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案件管辖,细化操作规则,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职能作用,统一定罪量刑标准,规范缓刑适用,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注重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能力和条件。
第三,加强审判管理,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探索出以圆桌调解法、专家论证法、成本核算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案件“调解五法”,自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5.14%,远远高于一般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在2009年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上,市中院知识产权庭作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条线的唯一代表,作了调解经验交流。全市法院将涉诉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通过诉前调解、审理释明、判后答疑等形式,努力化解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无锡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工作开展10年来,未发生一起上访、闹访的涉诉矛盾纠纷,市中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判发回率均保持低位运行,并在2010年全省法院审判绩效考核中位列第一。
第四,加强对下业务指导,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整体水平。通过定期培训、专题研讨、业务指导等措施,重点提高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市中院建立了二审案件逐案反馈制度,以“一案一表”的形式揭示一审裁判中存在的问题或瑕疵,帮助基层法院厘清案件审理思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近年来,基层法院实现了一审上诉案件“零改判” 和18个月以上案件“零积存”的工作目标。
(四)坚持严格管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树立“精品化道路,高层次审判”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思路,以“精品案件、经典经验、精英队伍”为目标定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高、精、尖”的特点,全市法院在人才政策上予以倾斜,注重选拔一批法律功底好、外语水平高的法官,完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目前,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共16人,平均年龄32岁,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2人为海外法学硕士。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法官专业知识和审判能力的强化培训,充分利用青年法官研究会平台,广泛开展学术讨论、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调研文章100余篇。同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带有共性的技术难题及审判人员在知识结构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市中院聘请来自机械、电子、化工及医药等领域的10名专家担任技术咨询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 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好“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2009年以来,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先后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廉洁司法示范庭”、“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今年,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蔡毅庭长还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光荣称号。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正确方向
2010年,市中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旁听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各1件,涉及商标侵权、老字号保护等案件类型,获得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今年,又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反垄断法》施行以来我省首例垄断纠纷案件及辅仁中学网线商标侵权案,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采取办理议案、上门回复、邀请座谈等形式,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对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的评议检查。
二、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知识产权审判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近年来,全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显著增多,特别是特许经营合同、垄断纠纷等亦被纳入知识产权纠纷范畴,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水平与快速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利侵权、技术合同、商业秘密侵权等疑难复杂案件,受专利无效程序、鉴定程序影响,审理周期普遍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权利人及时有效地保护其合法权利。
三是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极强,审判人员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而且还需要具备机械、化工等理工类知识。因此,在强化业务培训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优化审判人员的知识结构。
四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法院要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并充分利用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信息的沟通与共享,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五是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律师事务所以及商标专利代理、司法鉴定、咨询评估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较少,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的质量效率,客观上制约了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打算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注重经验积累,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社会公信力。密切关注当前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方向,准确把握国内外新类型知识产权纠纷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经验积累,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继续推进“三审合一”工作,统一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的裁判尺度;针对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以及关联案件的调解尺度,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法院的信息沟通和向省高院的报请协调工作;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进一步细化操作指南,规范审理程序,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
第二,形成保护合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构筑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继续引导企业增强证据意识,提高诉讼能力,促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注重加强与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引导和培训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准确把握好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组织培训、专题调研、经验交流、外出考察等途径,促使审判人员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另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既保证审判队伍的稳定性,又将德才兼备的审判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同时,积极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争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进一步优化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
第四,坚持党的领导,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市法院将及时向人大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继续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光荣而艰巨。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法院将继续以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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