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总第202期

第三十五讲 善学习

第三十五讲 善学习

时间:2011-11-18 14: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善学习——代表履职的“强身”之本
•勤学习——代表履职的“捷径”之门
•为代表的学习提供条件、营造氛围

学习是前进的基础,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意思是说,学习是一个终生的追求。学习,对于人大代表来说,是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增长履职本领的重要方式,也可以说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人大工作法律性强,涉及面广,不仅刚从党委、政府转岗到人大的同志,就连多年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老人大”,也往往有“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受。因此,提高学习能力,增强综合素质,便成了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必修课。有鉴于此,2010年修正的代表法把“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作为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目前,不少人大存在一种倾向:代表的学习摆不到应有的位置。有的人大常委会一讲代表工作,就是开会啦、小组活动啦,很少将代表的学习列为代表工作的一部分。有相当多的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知识不甚了了,对事关人大工作的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了解若明若暗,对代表的职务、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一知半解,对将要去视察、检查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以致他们参加人代会,话说不到点子上;他们随人大常委会去视察,自觉不自觉地说出了一些不符合代表职责、不符合法律的话。更有甚者,有些人大代表错误地认为:当人大代表“无非就是举举手、投投票”,开人代会是“会前握握手,会上举举手,散会拍拍手”。他们觉得,当人大代表很简单,“谈不上什么知识不知识”。持有这种认识的人大代表,很少阅读人大方面的书,很少自修人大工作的知识,很少讲究代表履职的技能。人大代表的这种学习态度和知识水平,是造成代表工作缺乏活力、缺乏追求、缺乏公信力的重要原因,也是许多地方的人大工作难以在大局上取得进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一个人大代表是不是不需要什么知识?是不是没有什么东西要学?当然不是。
第一,从人大的职权范围来说,要求人大代表具有比较广的知识面。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是讨论国计民生、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法律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作为权力机关主体的人大代表,要参与这9个方面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人大代表要负起如此重任,行使好人民委托自己的权力,不但要有足够的魄力、还要有足够的知识力,才能不断提高履职的层次和效能。
第二,从人大的职责要求来说,要求人大代表具有比较深的知识层次。人大是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国家机关,无论是行使审议权、决定权,还是行使监督权,都要求人大的组成人员比政府、法院、检察院看得更远一些、想得更深一些。每一个人大代表、每一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执政能力的最基本途径,不断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实效性。特别是现在,我们正处在信息社会,各种信息、知识接踵而来,人大工作的“知识含金量” 越来越高。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做到思想与时俱进,知识不断更新,工作开拓创新;才能避免“以己昏昏,使人昭昭”;才能体现人大高屋建瓴,保证人大监督更有力,决策更科学。
第三,从人大的社会责任来说,要求人大代表具有比较扎实的社会知识。人大要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负责,一切工作必须以民为本,从实际出发。这就要求人大代表不但具有丰富的书本知识,还必须具有扎实的社会知识和实际工作本领,善于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善于从本质上反映和表达民众的意愿,善于集中民智,协调、规范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第四,从代表工作的内容来说,要求人大代表具有较高的知识、技能。深入、有效地开展人大工作、代表工作,光凭热情、感觉不行,必须具备相应的履职技能,如:怎么样熟练地开展调研、视察,怎么样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怎么样自主地进行质询或询问,怎么样深入地审查、评议国家机关的工作,怎么样密切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等等。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使自己的履职技能和水平得以提高。应该看到,现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很快,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层出不穷,代表履职所面临的问题也愈加复杂。不要说平时不学习,就是疏于学习或学习的功夫下得不够,也会有“跟不上”、“不胜任”的感觉。所以,不断加强学习是代表履职的当务之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第五,从人大的发展趋势来说,要求人大代表不断更新知识。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对这一重大、艰巨的立法、执法任务,无论是人大的整体还是人大代表个体,必须要用新的法制理念和法律知识来应对。每一个人大代表、每一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具备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多花一点时间钻研法律知识,做到事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使自己在建设法治国家中多发挥出一点作用。随着我国的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经济提升、科技进步,使得人大工作的“知识含金量”越来越高,迫切地要求人大代表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新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和科技知识,能动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说到这里,恐怕有代表会问:当一个人大代表,知识要求这么高,我们怎么学呀?的确,要求一个人大代表全面掌握这么多知识,是有困难的,也是不现实的。我国的人大代表绝大多数是兼职,都有本职工作,很多代表又是所在地区、单位或某个方面的负责人,工作忙,时间紧。在这种情况下,代表的学习也要科学安排。一要重视人大知识的学习。作为人大代表,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一定要重视人大知识的学习,努力使自己对我国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如国家的性质、政治制度、政党制度,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活动原则,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等。每个人大代表还要学懂弄通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深入了解掌握这几部“当家法”所体现的民主精神、法治原则,研究并掌握人大工作程序和规律,把民主理念、法治原则和主动精神贯彻到人大工作之中。二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内容。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个代表的知识面、知识层次都不一样。因此,代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学习要求,选择不同的学习内容。如,可以多学习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部门法,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钻研某个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的实施、开展执法检查,提供咨询和服务。三要采用多种学习方式。如参加集体培训,听取有关讲座,旁听法院审判;可以在小组活动或持证视察前先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等。四要扎扎实实地搞好自学。自学最简单的办法是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有的代表当选伊始,就结合代表职务制定出自己的学习计划。这种自学就更有目的性、计划性。总之,人大代表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内行学习,增强当一个称职代表的信心和能力,事事处处以人民为根本、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做一个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人大代表。
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来说,要为人大代表提供学习条件、营造学习氛围,从代表的现实状况和履职需求出发,办好履职培训班、专题讲座、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代表小组经验交流会等。要注重建设一个学习型的人大集体,如常委会学习中心组制度、每周学习例会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学“一法”制度,以及不定期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汇报会等。实践证明,学习出知识、出思想、出品格、出远见、出凝聚力。学习型的人大集体,是作为型、权威型人大整体的前提。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形成一套长效、良好、求实的学习机制,包括领导干部带头制度、机关干部讲学制度、机关内部督学制度等。要把优化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拓宽其知识面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体现出时代发展的要求。
各级党委要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学习培训,将其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培训干部及公务员的必修课程。各级党委书记在任期内参加党校培训时,要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民主课程的专题研修。通过“头头抓,抓头头”,在所在行政区域形成干部和社会骨干重视人大制度的浓厚氛围。可以相信,只要加强对学习的领导,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学习的自觉性和针对性,我们就一定能把人大制度的整体优势和权力潜能进一步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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