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总第203期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时间:2012-01-18 14:0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2011年10月27日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及《关于重新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461名。
二、全市8个市(县)区(含新区)和解放军驻锡部队代表名额具体分配为:江阴市98名、宜兴市83名、锡山区49名(含新区6名)、惠山区44名、滨湖区77名(含新区24名)、崇安区31名、南长区36名、北塘区33名、解放军驻锡部队10名。
三、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6月底前召开,全市8个市(县)区和解放军驻锡部队总体上应在2012年3月底前选出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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