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5次会议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时间:2012-04-3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在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情况、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审议中,常委会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属蔬菜基地建设的议案”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意见,明确责任,推进落实,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进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存在着基地建设进度有待加快、经营流通机制研究不够、配套政策需要完善等问题。为推动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常委会会议建议:
1.要进一步加快蔬菜基地建设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协调,加快推进,不仅要加大投入物力、财力,还要投入一定的精力,认真研究解决资金、机制、政策等问题。要注重空间布局规划与功能区规划的衔接,考虑到市区土地空间的实际情况,应从全局出发,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树立全市一盘棋,对是否将宜兴纳入蔬菜基地建设规划的问题可认真研究,以推动现有规划面积的落实,确保年内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2.要注重研究蔬菜市场流通体系。要研究探索蔬菜基地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经营流通机制,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和蔬菜专业合作组织,采取专业合作社等有效的组织形式,通过与龙头企业挂钩,切实提高蔬菜基地的组织化程度,尤其要注意发挥我市朝阳集团等企业集团在流通领域的优势,强化市场对接能力,推进已建成蔬菜基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要探索建立风险保障机制。政府要注重市场调节,保证蔬菜供给满足市场需求。要研究建立风险基金,如果出现蔬菜产量供大于求的情况,要研究对生产环节或流通、销售环节进行补贴,减少生产风险,保护农民种菜积极性,促进蔬菜基地的平稳发展。
4.要加强对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管理。要认真贯彻实施《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重视协调解决蔬菜基地附属设施用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要加强对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的执法检查,为推进蔬菜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二、关于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鲜活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是牵动民心的大事。通过多年的市场建设,我市已形成了以朝阳农产品市场、天鹏食品城、粮油交易市场、水产市场等四大市场为主体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基本满足了广大群众对主要农副产品的需求。在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确保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建立了蔬菜和肉类两大追溯体系,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但体制上和认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制约着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为此,常委会会议建议:
1.要继续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关于切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是涉及全市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大会将此作为重点建议办理。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重点、化解难点,加快推进。建议办理情况要向代表作出答复,以切实尊重代表权利。
2.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析查找不足,扎实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交通条件的改善,促进产销衔接,拓展零售网点建设,加快建设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进一步关心支持以鲜活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建设,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特别是对朝阳市场二期扩建涉及的土地、税收问题,天鹏肉类市场周边的环境和交通问题,水产市场的搬迁问题,以及粮油市场周边交通问题等,要抓紧协调解决。
3.要高度关注肉类食品的安全。要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关注的肉类食品安全问题,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的检测平台,加强对鲜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4.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流通领域的政策研究,明确部门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大扶持力度,主动化解矛盾,确保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保民生、促发展,促进“四个无锡”建设顺利推进。
上述审议意见,请予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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