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总第205期

民主与权力的理性思辨

民主与权力的理性思辨

时间:2012-05-08 14:0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民主与权力的理性思辨
■ 文 / 刘晓庄
自从人类产生了“权力”,便围绕着这种“权威力量”的归属及其价值取向而出现了“民主”。民主与权力在漫长的风云岁月里,既有博弈较量,也有依偎相伴,演绎了多少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不同故事。

明确民主与权力的对应定位

有一种说法,无论时空的差异有多大,民主与权力从来就是一对天然的对手。这种认识可能简单了一点,因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社会时期,民主与权力具有它们的相互对应性和相互适应性,往往可以表现出某些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质。所以,有必要对无处不有的各种权力作一个大致的分类。
一是专制型权力。专制是一种与民为敌的残酷权力。“官视民如草芥,则民视官如寇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古今中外,皆是如此。故而,在专制权力之后,接踵而至的便会发生人民造反、暴力革命,“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英文中的民主“democracy”由“demo(人民)”和“cracy(权力)”两个词所构成,最初的意思就是“人民夺取权力”。
二是统治型权力。统治是运用权势而进行支配与控制被统治者的行为。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一方面实施专制主义,一方面又实施安民政策。由于统治者大都懂得“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因此他们在统治中往往会奉行民本主义,作出一些顺民心、得民意的行为表现。中国古代最早的民主概念即是“作民之主”、“为民做主”,其本质意义实为“君主”——以君为主。
三是管理型权力。这是一种人们理想的权力形式。就像生活在居民小区的业主将一些具体事务委托给物管部门办理一样,人民将部分权力让渡给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由大多数人参与监督、让少数人行使管理的权力,只是一种职守、一种责任,管理也只是一种职业。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对应的主要是管理型权力,在政治学上的称谓是“人民主权”或“主权在民”。
由于事物处在不断地运动与变化之中,三种类型的权力有时会互为交织、交替更迭。旧的专制权力被推翻,过上一定时期,新的专制权力又会出现。权力这头猛兽,在民主力量的面前,一会儿被驯服就范,一会儿又烈性发作。这样一来,民主与权力就在不断较量中出现新的对应性与相互适应性。现代民主与权力的定位,就是通过发展民主让大多数人拥有权利,使得权力变成管理而为大多数人服务。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专制性权力与统治性权力已经成为历史。“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目标是要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管理型权力和服务性政府。“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当今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扬弃传统的民主思想,清除封建专制的影响。关于这一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作了科学、完整的论述,“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条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我们必须坚持走下去。

理解民主与权力的相互关系

民主与权力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类似于我国古代哲学中所讲的阴阳。在这里,不妨根据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对民主与权力的关系做个简单的说明,抑或有些牵强,但也许可以加深理解。
对立制约。属性相反的阴阳双方在一个统一体中相互斗争、相互制约和相互排斥,如水火、寒热、明暗、上下、升降、动静等就是如此。“阴则能制阳矣,动则能制静矣。”民主与权力的这种对立制约关系,一直普遍存在,它们直接交锋、胜负交错。特别是在公共权力出现“私有化”时,民主与权力之间的斗争就会旷日持久,表现得更加激烈。权力压制着民主,而民主也绝不允许职权成为私有物,要倒逼着权力“交公”,因之促进社会的前进和发展。
互根互用。对立的阴阳双方互相依存,任何一方都包含另外一方,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民主与权力既具有相互制约的一面,又具有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的一面,无权力则无所谓民主,无民主也无所谓权力。当权力脱离君主的专制统治而成为人民所主使,民主与权力也就各自相融,相辅相成,呈现出一种互根互用状态。
相互转化。在一定的条件下,阴阳双方的消长可以发展为互相转化,阳性事物颠倒为阴性事物,阴性事物颠倒为阳性事物,即由量变到质变发展过程中的“物极必反”。权力的肆行会形成压迫,有了压迫就有革命,就有造反,就须民主力量对专制权力进行颠覆。同样道理,民主的权力如果没有约束,也会偏离民主既定的轨道,甚至走向民主的反面而衍变成新的专断权力。
平衡自和。平衡自和是阴阳交相感应,双方自动维持协调平衡状态的能力与趋势。阴阳“相接成和”,化生世界万物,而为“变化之父母,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此谓之和谐。民主与权力的相互作用,最佳发展目标便是制约与资生互存,双方自动调节,达到“平衡自和”的理想境界。如果这种动态平衡关系一旦打破,不和而乱,就会招致失调、格拒、互损乃至亡失的反常现象。
民主是个好东西,大家对此深信不疑。因为民主是一种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制,它可以克服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把权力机关的权力行为放在人民的监督之下,使社会权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共权力。但是,如果民主缺乏法制的有力保障,缺乏人民公共权力的正确引导和驾驭,民主就难以实现大多数群众根本愿望,人民的权益不仅无法保障,而且容易导致无政府主义的“大民主”,进而引发民主的伤痛和灾难。对此,我们有着极其沉重而又深刻的教训,那场轰轰烈烈不受约束、没有法治的“文革”运动,部分人随心所欲地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即是明证。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民主需要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否则,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利,甚至会出现诸雄争霸、一盘散沙的动乱局面。
权力是把“双刃剑”,大家对此耳熟能详。法官出身的法国人孟德斯鸠早在几百年前说过,“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马克思也曾经预言,“在政治权力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它可以朝两个方面起作用”。大量事实已充分证明,民主是制约权力的最好方式。在权力关系中,如果社会公众被排除于政治视野之外,就会使制约权力的效果大打折扣,最后导致权力的异化。在我国,要真正确立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公共权力体系和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就应当进一步完善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基础的权力结构。让我们重温一遍毛泽东主席当年在延安讲的那句老话:我们要走一条民主的新路,“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辨析民主与权力的文化差异

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征途中,有人把更多的目光、更深的关切投向了西方的民主文明。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就是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党派的民主竞争有利于制约权力。果真如此吗?大家可以放眼看看世界。
前东欧地区一些国家鼓吹西方民主自由的人士,一旦掌握权力,往往在民主的旗帜下,把权力发挥到极致,甚至到了滥用权力的地步,使得这些国家的人民不得不反思自己过去所走过的民主道路。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学习西方式民主,政党之间不仅没有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反倒是结成了分赃同盟。诸多无情的事实告诉人们,东施效颦,越效越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各个国度自有其不同的文化渊源与根基。现择其要者概述二三。
“为公”与“私欲”相左。从古至今,中国历来倡导的是一种“公”文化,天下不私于任何人,乃“天下人之天下也”,治理天下,必“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这一传统的民主与权力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使他们勇于担当道义,以天下为己任。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源于一种“私文化”,“实际上是对富人的民主”,其以个人主义为动力、以物质利益为目标,是一饱私欲的“金钱民主”,连西方媒体也这样评论,西方的竞选“与其说是不同施政纲领的对决,不如说是钱袋的对决,谁筹集的竞选资金多,谁就多一份胜算”。
“民本”与“等级”迥异。在如何处理国家与民众的关系方面,我国一直主张以民为本,民本无类,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故巩固国家政权的根本在于安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制造阶级对立,所要满足的不是他人需要,而是个性发展的欲求,社会不是人的自然结合,而是在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和帮工的不同阶级中再制造各个等级。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凝练了这一警世名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和合”与“分权”冲突。中国传统文化着重强调做人处事要“和而不同,同中存异”、“和衷共济”、“天人合一”,主张“君子以厚德载物”、“礼之用,和为贵”、“协和万邦”等。“和合”是以对话求理解,以共识求团结,以包容求和谐,它突出了承认尊重、宽容圆融等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西方张扬的是与“和合”文化大相径庭的恃强凌弱、弱肉强食的强势文化,其表现为对外竞争掠夺、扩张殖民,对内相互倾轧、尔虞我诈。强权政治促进了资本主义时代的崛起,也造就了“分权制”、“轮流制”的民主方式及其价值观。
中国的社会主义正处于初级阶段的特色时代,过去经典作家所没有预料到的许多历史性特征,已经在我们面前一一展现。东西方文化差异的比较足以启示我们,世界上没有抽象的、普遍适用的民主,只有具体的、一定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的民主。学习和借鉴西方文明,但不能脱离本国国情,盲目照搬他国模式。如果过多地理会西方的民主思想和所谓的普世价值,最后只能是政局动荡、社会冲突、人民受难,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吴邦国委员长在2011年“两会”上明确提出,“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的政治宣言,掷地有声,表达了人民当家作主、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强烈意愿。

促进民主与权力的双向调节

双向调节是指一事物可使另一事物从亢进状态或者低弱状态向正常方面转化,最终趋于平衡状态。民主可以约束权力,也可支持权力,使得权力正常运行;权力可以抑制民主,也可护佑民主,促进民主正常开展。民主与权力二者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即表现出双向调节的特征。
近年来,我国围绕民主建设与权力运行,坚持“权为民所用”和“权为民所赋”,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理论上大胆创新,在实践上积极探索,促进了民主与权力的双向调节,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是,还应该争取在工作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主教育。人民民主是来自公众的一种巨大的政治力量,在公众中加强民主教育显得尤其重要。陶行知先生说过,“民主教育是教人做主人,做自己的主人,做国家的主人,做世界的主人”。他还倡导“六个解放”:解放眼睛、解放头脑、解放双手、解放嘴巴、解放空间、解放时间,使大家能够看清事实、想通问题、向前开辟、谈出真理、走进社会、多干点于老百姓有益的事情。于今看来,这些内容仍不失其教育意义。
二是进一步扩大民主选举。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选人、用人关乎人心向背。群众是明眼人,干部德才好不好,实绩怎么样,群众心里一清二楚。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拥有发言权,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形成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的氛围,确保选好、用好、监督好干部。建立人民广泛参与和内在参与制度,不断扩大民主选举范围,用基层民主的办法选“官”,让广大干部群众表态发言,投好神圣的一票,使人尽其才,择优而用,干部选得合情合理。
三是进一步推进权力“下沉”。权力“下沉”,领导干部下基层,透射的意义是权力从哪里来,便到哪里去、往哪里用,这有助于权力的正本清源。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深入调查研究,“非常有益于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客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有益于深切了解群众的需求、愿望和创造精神”。民意表达渠道得到畅通,群众意见有人听、困难有人帮、怨气有处诉、事情有人管,就会令老百姓信服,使他们心情舒畅,真正享受当家做主的感觉。
四是进一步保障人民权益。民生是人民群众的最大权益,是发展民主的基础和前提,而发展民主又可促进民生的良好改善。从另一个角度看,改善民生也是调动群众积极性的最好办法,而“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如果因为贫富不均、两极分化而致民不聊生,一切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权力行使的始终,都要做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的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此一来,民主与权力即能协调配合,相得益彰。
五是进一步强化民主决策。让公众参与各种形式的决策,不仅能够集思广益,防止少数人拍脑袋而出现失误,更有利于集中民主智慧,加强民主监督,对权力进行有效约束与限制。发挥民主力量,强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让人民群众紧紧拽住权力的尾巴,使权力能够对人民群众忠实地负责,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运行,在阳光下操作,这是不致权力弱化、腐化和异化的根本保证。此外,老百姓参与决策,权力自我公开,会使他们觉得政府主持公道,真正为人民办事。因此,民主决策是确保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实现民主与权力双向调节的重要途径。
我们期待着:民主从天上走向人间,权力本位走向权利本位,一切回归于“天人合一”的神圣境界。那该是一件多好的事情!□
摘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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