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关于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时间:2012-06-25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切实领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现将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关于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一)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
在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议案》,并列为重点建议督办。无锡市商务局会同发改、公安、农委、工商、药监、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办理。3月下旬,各会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拿出了会办意见。4月中旬,无锡市商务局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会办单位意见,形成了答复材料初稿,同时与提出该议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多次对接,根据代表的意见对答复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5月初,市商务局正式形成答复材料并交付人大代表,代表对此议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
还将与人大代表保持联系,做好跟踪调研等后续工作,确保方案和措施发挥长效作用。
(二)协力推进重点工作
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内容广。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部门将大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网点建设和基地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农副产品供应链。鼓励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向两端延伸,加大“农超对接”推进力度,为农户与零售企业搭建平台。加强对平价商店和农贸市场的布点调控,拓宽农副产品消
费渠道。
二是大力支持朝阳集团、天鹏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抓紧协调朝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扩建涉及的土地税收问题,加快市水产批发市场的搬迁和建设,加强对天鹏集团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等。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在保障供应、平抑物价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扶持力度。完善金融、保险支撑体系,通过提供贷款、政府贴息等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鼓励龙头企业拓展生产基地建设,在电子交易系统、农产品预冷保鲜设施、加工与配送中心、冷链物流装备以及检疫检测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是高度重视农副产品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鲜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分工,切实履职,在鲜活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积极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肉菜可追溯的覆盖面。力争肉菜批发市场全覆盖,农贸市场扩面50%以上。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已明确要求新建和改造的市场必须安装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否则验收不予通过。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二、关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我市4万亩蔬菜基地建设,是我市的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在前期已完成基地规划、土地流转、工程设计等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正在全面组织施工,总体进展良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大力推进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进度
自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深入探讨蔬菜基地空间布局规划,逐步解决政策、资金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为了进一步调动区、镇两级政府推进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相配套的考核和奖励办法,近期即将出台。宜兴作为无锡市域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始终是无锡市场供应的有力保障。在过去几年里,宜兴市不断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加强蔬菜储运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绩斐然。《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75号)指出,全市常年蔬菜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其中宜兴市菜地保有量为7万亩;宜兴市应同时组织本市蔬菜基地保护区的划定及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加大蔬菜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宜兴市蔬菜基地建设已被纳入无锡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当中。“省管县”改革后(详见《江苏省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苏政发〔2007〕29号),为继续支持和推进宜兴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项任务,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逐步加大对宜兴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我们也将高度关注宜兴的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力争通过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物化补贴、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等途径,加强对宜兴蔬菜基地建设的扶持,推动我市的蔬菜基地建设工作。
(二)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积极培育和壮大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提高蔬菜基地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同时,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大区域市场直接向蔬菜生产基地直接签订供需合同,逐步实现订单生产。各级主管部门将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产销对接能力,充分发挥我市朝阳集团等企业集团在流通领域的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农超对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惠农利民。
(三)探索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并逐步健全蔬菜价格风险的保障机制,帮助菜农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加强种植信息和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权威的产销信息,加强市场预期引导,防止蔬菜集中种植、集中上市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菜贱伤农”现象。建立蔬菜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发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产品,发挥其服务于蔬菜生产的积极作用,调动城郊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合理划分政府负担和菜农负担的保费比例,科学确定蔬菜因灾减产或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保险金额,帮助菜农在遭遇风险时,直接经营成本能够得到基本补偿,保持蔬菜生产能力。
(四)加强对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管理
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完成后,对蔬菜基地全面实现标准化、园区化管理,坚持贯彻实施《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中关于蔬菜基地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条款,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协调,强化蔬菜基地专项执法检查,毫不动摇地保护市属蔬菜基地面积稳定,界桩和标志不受破坏,为无锡市属蔬菜基地能够常年稳定保供生产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关于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一)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
在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关于切实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议案》,并列为重点建议督办。无锡市商务局会同发改、公安、农委、工商、药监、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办理。3月下旬,各会办单位结合自身工作拿出了会办意见。4月中旬,无锡市商务局在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会办单位意见,形成了答复材料初稿,同时与提出该议案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多次对接,根据代表的意见对答复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5月初,市商务局正式形成答复材料并交付人大代表,代表对此议案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相关部门
还将与人大代表保持联系,做好跟踪调研等后续工作,确保方案和措施发挥长效作用。
(二)协力推进重点工作
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内容广。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部门将大力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网点建设和基地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构建全方位多渠道的农副产品供应链。鼓励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向两端延伸,加大“农超对接”推进力度,为农户与零售企业搭建平台。加强对平价商店和农贸市场的布点调控,拓宽农副产品消
费渠道。
二是大力支持朝阳集团、天鹏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抓紧协调朝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二期扩建涉及的土地税收问题,加快市水产批发市场的搬迁和建设,加强对天鹏集团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等。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在保障供应、平抑物价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扶持力度。完善金融、保险支撑体系,通过提供贷款、政府贴息等政策,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鼓励龙头企业拓展生产基地建设,在电子交易系统、农产品预冷保鲜设施、加工与配送中心、冷链物流装备以及检疫检测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是高度重视农副产品食品安全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鲜活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各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分工,切实履职,在鲜活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确保食品安全。积极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肉菜可追溯的覆盖面。力争肉菜批发市场全覆盖,农贸市场扩面50%以上。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已明确要求新建和改造的市场必须安装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否则验收不予通过。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二、关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
我市4万亩蔬菜基地建设,是我市的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在前期已完成基地规划、土地流转、工程设计等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正在全面组织施工,总体进展良好。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意见,我们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大力推进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进度
自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深入探讨蔬菜基地空间布局规划,逐步解决政策、资金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为了进一步调动区、镇两级政府推进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属蔬菜基地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与市属蔬菜基地建设相配套的考核和奖励办法,近期即将出台。宜兴作为无锡市域重要的蔬菜生产基地,始终是无锡市场供应的有力保障。在过去几年里,宜兴市不断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加强蔬菜储运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成绩斐然。《市政府关于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的意见》(锡政发【2011】75号)指出,全市常年蔬菜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其中宜兴市菜地保有量为7万亩;宜兴市应同时组织本市蔬菜基地保护区的划定及蔬菜基地建设工作,加大蔬菜基地建设扶持力度。宜兴市蔬菜基地建设已被纳入无锡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当中。“省管县”改革后(详见《江苏省政府关于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苏政发〔2007〕29号),为继续支持和推进宜兴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和新农村建设等各项任务,市政府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逐步加大对宜兴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我们也将高度关注宜兴的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力争通过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物化补贴、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等途径,加强对宜兴蔬菜基地建设的扶持,推动我市的蔬菜基地建设工作。
(二)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积极培育和壮大蔬菜生产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提高蔬菜基地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同时,加强蔬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鼓励各大区域市场直接向蔬菜生产基地直接签订供需合同,逐步实现订单生产。各级主管部门将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产销对接能力,充分发挥我市朝阳集团等企业集团在流通领域的优势,加强宣传引导,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农超对接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惠农利民。
(三)探索建立风险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并逐步健全蔬菜价格风险的保障机制,帮助菜农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加强种植信息和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权威的产销信息,加强市场预期引导,防止蔬菜集中种植、集中上市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菜贱伤农”现象。建立蔬菜政策性保险制度,开发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产品,发挥其服务于蔬菜生产的积极作用,调动城郊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合理划分政府负担和菜农负担的保费比例,科学确定蔬菜因灾减产或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的保险金额,帮助菜农在遭遇风险时,直接经营成本能够得到基本补偿,保持蔬菜生产能力。
(四)加强对蔬菜基地的保护和管理
市属蔬菜基地建设完成后,对蔬菜基地全面实现标准化、园区化管理,坚持贯彻实施《无锡市蔬菜基地条例》中关于蔬菜基地保护和管理的各项条款,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协调,强化蔬菜基地专项执法检查,毫不动摇地保护市属蔬菜基地面积稳定,界桩和标志不受破坏,为无锡市属蔬菜基地能够常年稳定保供生产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