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总第209期

发挥代表优势 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代表优势 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2012-11-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发挥代表优势
维护社会稳定
■ 文 / 华炳泉
当前,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关系等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增多,社会转型与利益格局调整,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谋求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时代最强音。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代表民意,为民鼓呼,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是大局所需、职责所在。
一、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大有可为
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是密切联系群众和选民的有效形式,是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人大代表由于其独特的政治、法律、社会地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应当而且可以大有作为。
1、大局所需,履职有据。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既是大局所需,也是职责所系。当前,我区正处于经济转型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转轨的矛盾凸显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使得事关民生基本问题的一些矛盾特别突出。这就需要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从而起到缓解社会震荡的“减震器”作用。同时,宪法赋予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政治、法律、社会地位,决定了其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实施法律,支持和监督政府工作,听取和反映群众要求,都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
2、优势明显,作用独特。当前的社会矛盾,有相当一部分是与群众不了解有关背景、政策,不了解政府工作的意图和目的有关,少数群体性矛盾还与别有用心的人造谣生事、蒙蔽群众有关。这就需要有一批既了解上情、又被群众所信任,既贯彻执行政策、又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来上情下传,宣传解释,化解矛盾,而人大代表的身份和条件具备了这样的优势。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有鲜明的选区特征,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自身优势,容易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由于和选区群众联系紧密,又熟悉基层情况,人大代表对矛盾纠纷的产生背景、成因等复杂情况,对群众的疾苦、意见、愿望、情绪都比较了解,在处理矛盾时,能够紧扣实情,有的放矢,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以自身社会、经济、政治资源的优势,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3、群众欢迎,政府支持。人大代表由选民无记名投票产生,比较充分地反映了民意。因此,人大代表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当前发生的社会矛盾中,较常见的如拆迁补偿、执法投诉等,虽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但政府作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矛盾的另一方,化解工作的效果受到一定制约。而人大代表作为群众选出的代表,与矛盾双方总体利益一致,但没有具体利害关系,有些人大代表平时就与群众关系密切,在群众中也有一定的威望,他们讲的话群众听得懂、听得进,更容易得到群众信任,参与调解更容易取得积极效果,因而也受到基层政府和组织的欢迎。
二、加强宣传,强化保障,努力为人大代表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创造有利平台
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不仅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更能体现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基层人大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的引导、组织、服务等工作,以扎实的举措支持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作为。 
1、发动人大代表广泛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使人大代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敢为”。人大代表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方面作用独特,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人大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代表活动等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区内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让人民群众知晓和关注这项活动。要突出对人大代表做好这项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增强人大代表参与的责任感、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同时,要引导人大代表充分利用自身工作平台和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施展才华,敢于有所作为,尽显代表风采。要注重发现和收集一些人大代表化解矛盾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并结合实际予以推广,发挥先进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来影响其他人大代表参与这项活动。
2、提升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能力,使人大代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能为”。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有比较丰富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积累和理解,具有洞察和分析矛盾的素质,具备调解纠纷的技巧和推进党委政府工作的能力。为更好地帮助人大代表做好这项工作,基层人大要从围绕提升人大代表综合素质能力入手,加强对人大代表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帮助人大代表认知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水平。在学习培训的形式上,可以采取代表小组活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也可以采取邀请优秀人大代表座谈交流、演讲,传授履职经验和体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灵活多样、双向互动的方式进行,让人大代表更加迅速系统地掌握工作的方法。在学习培训的内容上,建议可以作些区分,这里应该包含人大代表应知应会的知识和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内容,另外还有人大代表参与矛盾化解的专业知识等。通过学习培训,帮助人大代表掌握履职必备的政策法规和有关化解社会矛盾的知识,提高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
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时,还需要重点注意和把握两条原则:一是参与方式要合理。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应当是法律实施的监督员、沟通双方的联络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化解矛盾的调解员。人大代表不能代替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不能直接操作具体事务,但可以向群众解释政策、分析问题、了解意愿,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既合乎法律政策、又得到群众认可的矛盾解决方案。二是表达意见要科学。人大代表在发表意见时,要戒“偏”,政策性强的问题更要注意言之有据,不能脱离政策法律信口开河;要戒“空”,不能离开具体问题讲空话、套话;要戒“横”,要注意倾听各方意见,注重营造和谐气氛,多沟通、多商量,避免“我是代表我做主”的想法;要戒“急”,解决问题有时需要“快刀斩乱麻”,但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慢工细火”,直至 “水到渠成”,要防止急躁情绪。这两条原则,在人大代表实际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很重要,需要基层人大引导人大代表认真把握。
3、搭建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平台,使人大代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善为”。为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优良的条件和有力的保障,能给人大代表广泛参与这项工作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也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建议基层人大可以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作些探索。一是注重抓好制度建设。人大工作一条最突出的特点是依法按程序办事。要鼓励基层人大结合各自实际,对这项工作进行探索和创新,通过建章立制,建立相应制度,将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纳入制度化轨道,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二是拓宽代表履职途径。基层人大也要通过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引导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倾听选民意见,掌握选区实情,帮助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等平台,组织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了解群众的需求,使之成为人大代表获取民意的重要途径。三是探索监督激励机制。要确保人大代表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有效发挥作用,建立相应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监督激励机制,很有必要。基层人大在这方面要加强探索,可以尝试将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情况与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挂钩,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对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登记造册,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参考依据;也可以将人大代表化解社会矛盾情况作为今后组织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一项内容,接受选民的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完善有力的监督激励机制来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调动人大代表的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积极性。同时,综治、信访等部门也要主动配合人大代表做好这项工作,通过安排人大代表参与接待群众来访、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调处社会矛盾,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系锡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